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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6575379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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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徐孝勝望月
這學生,應該好心講道理勸說。我認為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發掘的某一良好的興趣愛好,如體育,音樂,藝術等等。一當發現馬上弄他去學。一個愛好,可以改變一個孩子。我教書法的,調皮的孩子有幾個在我這獲得改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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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南33618565
不可以開除!除非不是義務教育,根據義務教育條例,達到適齡兒童無任何理由接受義務教育,任何人無權干涉和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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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遙遠的樹127
《教育是什麼》
一一應該從法律層面上分析。
每個人都有受教育的權力,在不觸犯法律的情況下,任何人都沒有剝奪他(她)受教育的權力。
(1)學校的職責是教育的實施者。
學生在校違規,首責是校方管理不到位,反過來講到位了也不會經常打架違規,也不會經常不上課。
(2)開除只是推御責任。
違規犯錯就開除,所有犯錯違規的都推向社會,讓家長自己處理或監管,或只等去監房去教育,那麼學校就不該曰之教育機構,應該稱之為知識灌塑廠。
(3)教育的理念扭曲。
長期以來,人們只認為學校是學文化知識的,而對品德行為的培養不加重視,這有應考機制的因素。公平的教育是不放任丶不嫌棄,不僅授之文化知識,還要修正他(她)品德或靈魂。
我們人人都明白現在的教育問題,又人人不願說有問題;就是這無數不願說有問題的人,成就了現在有問題的教育。
少年強則中國強!什麼樣的教育會讓少年強?一一這是每個有見識的華人都該靜心思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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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闔家歡樂60215478935
這個問題要看學生玩劣的程度,一般是不主張開除的。並且教育法也明文規定不得開除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但這個規定也是有度的,不是絕對的。曾經有這樣一個學生,外號打架大王,剛上初中一年級的頭一個學期就給他本班的同學打了十七次架。給外班的同學打了大小二十四次。學校都有記錄,平均每個星期都要打幾架。並且次次都能獲勝。被打者常常是鼻青臉腫。老師苦口婆心的做工作也不見效果,就進行了一次家訪,他爸知道他在校不好好學習,就狠狠的揍了他一頓。第二天學校正常上課,唯有這個學生沒到校,到下午放學一個多小時,學生早走光了。他爸很著急的到學校來找人,說他兒子一天沒進家了。學校說他兒子沒到校,他爸說他兒子吃了早飯就揹著書包去上學了。兩頭不見人,他爸著急,學校也著急。就開始分頭找,他家的親戚和要好的同學家都找了,沒有找到,吃晚飯時他家的親戚朋友鄰居也都幫著找,到晚上十二點多坑裡河裡都找遍了還是沒找到。第二天沒找到,第三天下午當人們準備放棄尋找時。他爸接了一個商丘車站派出所的電話,說孩子在商丘汽車站。叫去接人。把這個學生接到家一問才知道,他根本沒去學校,而是在路上遇到一個小四輪,他就爬了上去,哪知這個小四輪是去商丘拉貨,到商丘人家去裝貨,他下車到處遊逛。口袋裡沒有錢也吃不上飯。回家又沒錢買票。就這樣餓著肚子硬撐兩天,晚上就在車站侯車廳過夜,第三天車站警察發現了他。才及時給他家人取得聯絡。回來後繼續上學。第二天又把本班的一個男生鼻樑骨打骨折,經法醫鑑定為輕微傷,對這個學生老師實在沒招了了。老師及時給家長勾通,並經學校研究決定給其開除學籍。所以我認為對不可救藥的學生,在一定的時候是有必要開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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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柱子226550061
現在學校是弱勢單位(你懂的),對少數行為偏激的熊孩子(教師只能繞著走的)必須實施強制性管理(現在學校似乎沒有這樣的權利),才有可能慢慢成為正常孩子。建議地市級成立軍事化管理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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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可惡的是取消了公讀學校,讓未成年的小賴皮有恃無恐、肆無忌憚。《未成年人保護法》在某種程度上充當了個別未成年人實施犯罪的護身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