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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湖南醫聊
    首先要了解什麼是慢性腎臟病?

    慢性腎臟病是中國常見的重大慢性疾病之一,發病率高,危害大。該病診斷標準為腎臟損害和(或)腎小球濾過率下降至<60ml/min,持續3個月。腎臟損害是指腎臟結構或功能異常,出現血液、尿液成分和影像學異常,腎組織出現病理形態學改變。

    腎小球濾過率是評價腎功能的最好指標,因此,根據腎小球濾過率水平可以將慢性腎臟病分為5期。

    很多常見的慢性腎臟病好發於育齡期婦女,處理不好將對母嬰健康帶來危害。

    患者的腎功能狀況(腎臟病分期)、是否合併高血壓和蛋白尿對妊娠結局的影響很大,血壓越難控制、越晚期的患者發生不良妊娠結局的風險越大。而在慢性腎臟病的病因中,狼瘡性腎炎和糖尿病腎病等系統性疾病的影響最為顯著。

    那麼得了慢性腎臟病,就不能懷孕了嗎?

    其實不然,黃映紅教授說,對於該病早期(分期為 1-2期),僅有輕微腎臟損害,妊娠前腎功能正常,血壓控制正常,尿蛋白定量<1g/24h的患者可考慮妊娠,但仍需認識到妊娠的風險,嚴密監測。

    到底哪些慢性腎臟病患者不推薦妊娠呢?

    1、分期為3-5期的患者。

    2、高血壓難以控制的患者,建議暫緩妊娠,直至血壓控制正常後

    3、伴有蛋白尿的患者,建議暫緩妊娠,直至治療控制到尿蛋白定量<1 g/24h至少6個月。

    4、活動性紅斑狼瘡增加腎病復發、早產和先兆子癇的風險,建議暫緩妊娠,直至疾病治療達完全緩解狀態或病情穩定接近完全緩解狀態至少6個月。

    5、 伴中重度腎功能損害的糖尿病腎病患者妊娠後出現不可逆腎功能下降及進展到腎病範圍蛋白尿風險高,不推薦妊娠。

    6、狼瘡性腎炎和糖尿病腎病等系統性疾病的腎外疾病不適合妊娠的評估見相關指南。

    7、由於國內透析條件的限制,不推薦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患者妊娠。

    有以上情況者如果仍有強烈的妊娠意願,需要在腎臟病醫師和高危妊娠產科醫師的密切隨訪及新生兒重症監護病房的支援配合下,方可妊娠。

    腎移植受者在醫師的指導下,依據病情及治療情況,擇期妊娠。歐洲最佳實踐指南推薦延遲到移植後24個月妊娠。美國移植學會推薦移植後至少1年妊娠,並滿足以下標準:1年內無移植排斥反應;腎功能良好且穩定;無或微量蛋白尿;無致胎兒毒性的急性感染;穩定且無致畸作用的抗移植排斥藥物。

    再次提醒:如果您是慢性腎臟病患者,即便符合妊娠條件,妊娠併發症發生率仍高於普通人群。您需要接受完整的、專業的妊娠管理,包括妊娠前管理、妊娠期管理、分娩期管理和產後管理等等。只有在多學科的共同支援下,才能確保慢性腎臟病孕產婦母嬰健康、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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