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長沙市公安局召開新聞通報會,通報了湖南歷史上金額最大的一起電信網路詐騙案,金額高達1919萬元。2019年7月,林女士從國外留學回到長沙,成為湖南某大型企業財務管理人員。
2019年12月21日,林女士接到自稱來自福建公安機關的電話,稱其涉嫌一樁特大洗錢案,已被公安機關列為通緝物件,並向其出示了一張網路逮捕令。在對方的誘導下,林女士按要求進入其提供的一個“最高人民檢察院”的虛假網站,下載了網站中的“資金清算軟體”。隨後,林女士在該軟體頁面對應位置輸入了公司賬戶賬號和支付密碼,並按對方要求將公司對公賬戶的U盾插入電腦。對方以資金清算需保密為由,要求其關閉電腦螢幕,劉女士照做後,短短兩個小時,對方就分45次將公司賬上的1919萬元全部轉走。
經查,該犯罪團伙誘導林女士下載的所謂資金清算軟體實則是一款名叫Teamviewer的遠端控制軟體,騙子正是透過這個軟體遠端操控了劉女士的辦公電腦直接實施轉賬。
2020年3月,經過近四個月的縝密偵查,長沙警方在河北石家莊將6名參與本案的犯罪嫌疑人抓獲。別的不說,這公司內部制度也應該存在點問題。但凡財務制度正常的公司,哪有一個出納或會計就能轉走這麼大一筆的?公司的U盾一般應該有兩個: 出納和稽核各一個。按照標準, 一個人是轉不走錢的。u盾付款還有一個人監督人複核人密碼輸入呢?怎麼一個人掌握兩個人的密碼?內部互相牽制、互相監督呢?再說, 財務上面應該還需要boss審批的。此案中的林女士是國外留學回國的高階人才,她難道一點常識都沒有嗎?騙子的伎倆其實並不高明,主要是女海歸毫無防騙意識。一個公司應該有一個盡忠職守的法務團隊,對方告訴她涉嫌洗錢案,她為什麼不徵詢一下法務團隊的意見就擅作主張呢?
有網友表示:
自己沒貪或沒犯法或沒做虧心事,僅憑對方說你涉嫌洗錢被列為通緝物件,這麼一忽悠就相信了?或許自己做過一些什麼不好的事吧,才會被人一嚇就怕了!詐騙犯的行為固然令人髮指,但受害人的海歸女,也應當反思和接受教訓。
目前四類電信網路詐騙案件較多:一是冒充“公檢法”詐騙;二是刷單詐騙;三是虛假網路貸款詐騙;四是虛假購物詐騙。其中以冒充“公檢法”類詐騙危害最大、單筆涉案金額最高,有的受害者甚至為此抵押房產、傾家蕩產。冒充“公檢法”詐騙分為兩個型別:一種是“當頭一棒”型,騙子以公安局的名義,直接給受害人打電話,表示在偵辦案件的過程中發現你牽涉其中,需要你配合調查,透過不斷給被害人“洗腦”,達到騙取錢財的目的;一種是“拐彎抹角”型,騙子會冒充通訊管理、電信運營商、信用卡中心、社保中心等部門,透過事先編造的劇本步步為營,製造出被害人涉嫌案件的“假象”,再熱心地“幫忙”把電話轉接到“公檢法”部門進行詐騙。疫情期間,外省市已經發現有騙子冒充“疾控中心”實施詐騙,還有的騙子稱市民涉嫌非法出入境,變換冒充“公檢法”類詐騙手段,這些都需要大家提高警惕。
小編提醒大夥,要防範電信網路詐騙,一定要做到“三不一要”:不輕信、不透露、不轉賬,有疑問就要撥報警。凡是要把電話轉接到公檢法機關的、要點選網上通緝令的、要透過電話影片辦案的、要求提供安全賬戶的,都得先在腦海裡打一個問號。即使對方說得天花亂墜,只要自己腦子裡樹立起牢固的防騙意識,就不會輕易被騙。
對於詐騙其實很好處理,只要記住讓自己出錢的事都要三思了大部分都是詐騙了。不知道大家平常都是怎麼分辨詐騙行為的?
5月1日,長沙市公安局召開新聞通報會,通報了湖南歷史上金額最大的一起電信網路詐騙案,金額高達1919萬元。2019年7月,林女士從國外留學回到長沙,成為湖南某大型企業財務管理人員。
2019年12月21日,林女士接到自稱來自福建公安機關的電話,稱其涉嫌一樁特大洗錢案,已被公安機關列為通緝物件,並向其出示了一張網路逮捕令。在對方的誘導下,林女士按要求進入其提供的一個“最高人民檢察院”的虛假網站,下載了網站中的“資金清算軟體”。隨後,林女士在該軟體頁面對應位置輸入了公司賬戶賬號和支付密碼,並按對方要求將公司對公賬戶的U盾插入電腦。對方以資金清算需保密為由,要求其關閉電腦螢幕,劉女士照做後,短短兩個小時,對方就分45次將公司賬上的1919萬元全部轉走。
經查,該犯罪團伙誘導林女士下載的所謂資金清算軟體實則是一款名叫Teamviewer的遠端控制軟體,騙子正是透過這個軟體遠端操控了劉女士的辦公電腦直接實施轉賬。
2020年3月,經過近四個月的縝密偵查,長沙警方在河北石家莊將6名參與本案的犯罪嫌疑人抓獲。別的不說,這公司內部制度也應該存在點問題。但凡財務制度正常的公司,哪有一個出納或會計就能轉走這麼大一筆的?公司的U盾一般應該有兩個: 出納和稽核各一個。按照標準, 一個人是轉不走錢的。u盾付款還有一個人監督人複核人密碼輸入呢?怎麼一個人掌握兩個人的密碼?內部互相牽制、互相監督呢?再說, 財務上面應該還需要boss審批的。此案中的林女士是國外留學回國的高階人才,她難道一點常識都沒有嗎?騙子的伎倆其實並不高明,主要是女海歸毫無防騙意識。一個公司應該有一個盡忠職守的法務團隊,對方告訴她涉嫌洗錢案,她為什麼不徵詢一下法務團隊的意見就擅作主張呢?
有網友表示:
自己沒貪或沒犯法或沒做虧心事,僅憑對方說你涉嫌洗錢被列為通緝物件,這麼一忽悠就相信了?或許自己做過一些什麼不好的事吧,才會被人一嚇就怕了!詐騙犯的行為固然令人髮指,但受害人的海歸女,也應當反思和接受教訓。
目前四類電信網路詐騙案件較多:一是冒充“公檢法”詐騙;二是刷單詐騙;三是虛假網路貸款詐騙;四是虛假購物詐騙。其中以冒充“公檢法”類詐騙危害最大、單筆涉案金額最高,有的受害者甚至為此抵押房產、傾家蕩產。冒充“公檢法”詐騙分為兩個型別:一種是“當頭一棒”型,騙子以公安局的名義,直接給受害人打電話,表示在偵辦案件的過程中發現你牽涉其中,需要你配合調查,透過不斷給被害人“洗腦”,達到騙取錢財的目的;一種是“拐彎抹角”型,騙子會冒充通訊管理、電信運營商、信用卡中心、社保中心等部門,透過事先編造的劇本步步為營,製造出被害人涉嫌案件的“假象”,再熱心地“幫忙”把電話轉接到“公檢法”部門進行詐騙。疫情期間,外省市已經發現有騙子冒充“疾控中心”實施詐騙,還有的騙子稱市民涉嫌非法出入境,變換冒充“公檢法”類詐騙手段,這些都需要大家提高警惕。
小編提醒大夥,要防範電信網路詐騙,一定要做到“三不一要”:不輕信、不透露、不轉賬,有疑問就要撥報警。凡是要把電話轉接到公檢法機關的、要點選網上通緝令的、要透過電話影片辦案的、要求提供安全賬戶的,都得先在腦海裡打一個問號。即使對方說得天花亂墜,只要自己腦子裡樹立起牢固的防騙意識,就不會輕易被騙。
對於詐騙其實很好處理,只要記住讓自己出錢的事都要三思了大部分都是詐騙了。不知道大家平常都是怎麼分辨詐騙行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