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1+1=2”是數學公理,是無法證明,也是不必證明的。可是筆者不以為然。
竊以為“1+1=2”是最簡單的物理公式,需要最理性的證明方法,作為最基本的統計法則。
還記得,畢達哥拉斯說過,“數”是萬千世界的本質。而“1”是數的基元,本質之本質。
物理公式,是用測量引數與統計資料,對自然現象進行定性定量分析的關係式。
定性分析,集中表現在物理公式的量綱關係;定量分析,集中表現在物理公式的數量關係。
如果省略了量綱部分,而只講數量關係,這樣的物理關係式就叫數學關係式。
物理是數學之母。數學關係式是物理關係式的抽象,最初來自實驗、測量、統計。例如
速度×時間=距離,或50m/s×10s=500m,叫物理關係式。50×10=500,叫數學關係式。
理性(reasoning)是對主張的命題給出理由(reasons),即斷後證(judge and reason)。
合理性(rationality)是基於邏輯思維法則給出必要的理據與充分的例據,尤其要遵守同一律。
可以說“1個孕婦≥1個婦女”因為量綱不同。不可以說“1≥1”因為量綱(個)相同。
基於同一律並且既有必要理證又有充分例證,這是最理性的證法。否則,就可能有瑕疵。
追求合理性,是實事求是的科學精神。否則,要麼就是牽強附會,要麼就是神邏輯耍流氓。
題中“1+1=2”的基數是“1”,涉及自然數的定義:自然數是用來數數(shǔshù)的數。
觀測到自己的十個手指亦或十個腳趾,其反射光的資訊刺激視神經細胞在海馬迴對應有記憶性物質而有如蘭道爾原理(Ek=kBln2)。
對諸如“十指、十人、十球、十寸”的資訊在海馬迴的投影、對映、類比、迭代,就自然而然有了1,1,1,1,1,1,1,1,1,1,1抽象符號。
如果“1”不在這裡,或者“1”來到的“這裡的空位”就定義為“0”。但空位≠虛無。
而後有定義的符號0,1,2,3,4,5,6,7,8,9。其2代表1∪1或1+1,其3代表1∪1∪1或1+1+1。
統計(counting)的基本操作是加法,凡有理數&無理數&虛數都以“1”為基數。所有數理邏輯運算最終歸之於基於“1”的加法運算。
有人說,語言表達不是萬能,有時“只可意會不可言傳”,只能“玩意”不能“表意”。筆者不以為然,關鍵看怎麼定義、怎麼閘電路,還得取決於你的下定義水平。
根據上述“必要性理據”與“充分性例據”的科學實證主義,筆者證明如下。
證“1+1=2”的必要性:
根據自然數(N)的定義1,2,3,...=n∈N,有n+1=nₙ₊₁,而:1∈n,2∈n,故:1+1=2。
證“1+1=2”的充分性:
因為“1+1=2”的抽象量綱是[個],即“1個+1個=2個”,將[個]還原為具體量綱,諸如:[手指]、[千克],[毫升]有以下物理關係式:
1個手指+1個手指=2個手指;1千克+1千克=2千克(質量守恆);1毫升+1毫升=2毫升(道爾頓分壓定律,空間體積守恆)。
人類只認知存在,存在形式=實體存在+空間存在,存在可定量,存在皆可有量綱,實體可以有量綱,空間可以有量綱。證畢。
根據質數定義,把“1”叫廣義為基元質數,廣義為基元存在。把質數“2”廣義為合二為一的對立統一體。
1+1=2的哲學意義:
左邊的1+1的意義:正面vs反面、南極vs北極、表象vs本質、實體vs空間、男人vs女人、結構vs功能、供應力vs需求力。
右邊的2的意義:相反相成或相輔相成的對立統一體。
物理意義1:電子與質子作為自旋體,必有不可分割的南北兩極,磁單極子不存在。
物理意義2:任何實體都有對應的真空引力場,特定的實體有特定的空間。
體系是本體與環境的對立統一體。例如,太陽系是太陽本體與太陽引力場空間的統一體。
物理意義3:實體運動與電磁波輻射是對立統一體。只要有物體的運動,就會推壓空間場產生電磁波。
例如,原子光譜的超精細結構表明,原子內部的核外電子近核點進動到遠核點進動,總在激發原子空間場量子,表現為不同頻率電磁波的既獨立有疊加的原子光譜。
限於篇幅,不再贅述。1+1=2的意義,不勝列舉,俯拾皆是。
Stop here。物理新視野與您共商物理前沿與中英雙語有關的疑難問題。
據說“1+1=2”是數學公理,是無法證明,也是不必證明的。可是筆者不以為然。
竊以為“1+1=2”是最簡單的物理公式,需要最理性的證明方法,作為最基本的統計法則。
還記得,畢達哥拉斯說過,“數”是萬千世界的本質。而“1”是數的基元,本質之本質。
什麼叫物理公式(關係式)?物理公式,是用測量引數與統計資料,對自然現象進行定性定量分析的關係式。
定性分析,集中表現在物理公式的量綱關係;定量分析,集中表現在物理公式的數量關係。
如果省略了量綱部分,而只講數量關係,這樣的物理關係式就叫數學關係式。
物理是數學之母。數學關係式是物理關係式的抽象,最初來自實驗、測量、統計。例如
速度×時間=距離,或50m/s×10s=500m,叫物理關係式。50×10=500,叫數學關係式。
什麼叫“最理性的證明方法”?理性(reasoning)是對主張的命題給出理由(reasons),即斷後證(judge and reason)。
合理性(rationality)是基於邏輯思維法則給出必要的理據與充分的例據,尤其要遵守同一律。
可以說“1個孕婦≥1個婦女”因為量綱不同。不可以說“1≥1”因為量綱(個)相同。
基於同一律並且既有必要理證又有充分例證,這是最理性的證法。否則,就可能有瑕疵。
追求合理性,是實事求是的科學精神。否則,要麼就是牽強附會,要麼就是神邏輯耍流氓。
什麼叫“最基本的統計法則”?題中“1+1=2”的基數是“1”,涉及自然數的定義:自然數是用來數數(shǔshù)的數。
觀測到自己的十個手指亦或十個腳趾,其反射光的資訊刺激視神經細胞在海馬迴對應有記憶性物質而有如蘭道爾原理(Ek=kBln2)。
對諸如“十指、十人、十球、十寸”的資訊在海馬迴的投影、對映、類比、迭代,就自然而然有了1,1,1,1,1,1,1,1,1,1,1抽象符號。
如果“1”不在這裡,或者“1”來到的“這裡的空位”就定義為“0”。但空位≠虛無。
而後有定義的符號0,1,2,3,4,5,6,7,8,9。其2代表1∪1或1+1,其3代表1∪1∪1或1+1+1。
統計(counting)的基本操作是加法,凡有理數&無理數&虛數都以“1”為基數。所有數理邏輯運算最終歸之於基於“1”的加法運算。
有人說,語言表達不是萬能,有時“只可意會不可言傳”,只能“玩意”不能“表意”。筆者不以為然,關鍵看怎麼定義、怎麼閘電路,還得取決於你的下定義水平。
關於“1+1=2”的證明根據上述“必要性理據”與“充分性例據”的科學實證主義,筆者證明如下。
證“1+1=2”的必要性:
根據自然數(N)的定義1,2,3,...=n∈N,有n+1=nₙ₊₁,而:1∈n,2∈n,故:1+1=2。
證“1+1=2”的充分性:
因為“1+1=2”的抽象量綱是[個],即“1個+1個=2個”,將[個]還原為具體量綱,諸如:[手指]、[千克],[毫升]有以下物理關係式:
1個手指+1個手指=2個手指;1千克+1千克=2千克(質量守恆);1毫升+1毫升=2毫升(道爾頓分壓定律,空間體積守恆)。
人類只認知存在,存在形式=實體存在+空間存在,存在可定量,存在皆可有量綱,實體可以有量綱,空間可以有量綱。證畢。
根據質數定義,把“1”叫廣義為基元質數,廣義為基元存在。把質數“2”廣義為合二為一的對立統一體。
1+1=2的哲學意義:
左邊的1+1的意義:正面vs反面、南極vs北極、表象vs本質、實體vs空間、男人vs女人、結構vs功能、供應力vs需求力。
右邊的2的意義:相反相成或相輔相成的對立統一體。
物理意義1:電子與質子作為自旋體,必有不可分割的南北兩極,磁單極子不存在。
物理意義2:任何實體都有對應的真空引力場,特定的實體有特定的空間。
體系是本體與環境的對立統一體。例如,太陽系是太陽本體與太陽引力場空間的統一體。
物理意義3:實體運動與電磁波輻射是對立統一體。只要有物體的運動,就會推壓空間場產生電磁波。
例如,原子光譜的超精細結構表明,原子內部的核外電子近核點進動到遠核點進動,總在激發原子空間場量子,表現為不同頻率電磁波的既獨立有疊加的原子光譜。
限於篇幅,不再贅述。1+1=2的意義,不勝列舉,俯拾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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