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天,一個半月左右。這段時間是完全處於挽回的最佳時期的。如果你想,要抓緊了。
重要的不是“需要”,而是你“想不要”以及這個關係還有沒有存續下去的“必要性”。
當你還開始數著分手的日子的時候,就充分說明了,你的心其實根本還在被對方牽繫著。
當然,還有一種可能是,分手是你想分的,可是最近越來越想對方,然後一看時間,已經47天了。
還能不能再有機會繼續呢?
以上兩種心態,無論是哪種,只要還有意思猶豫和不捨,只要之前的關係沒有任何原則性的問題(包括,三觀不同,暴力,出軌,未來發展方向不同等等。)其實都是可以挽回的。
關鍵在於,只要你想。
相對來說,如果一對情侶分手了47天,基本上已經可以定義成“真性分手”了。
(不排除在有些案例中,分開兩個月都有的是“假性分手”。說分手時候是吵架賭氣的,於是雙方執拗著,都不願意聯絡對方。然後兩個月以後,雙方又見到面,抱頭痛哭的。)
因此,你在思考這段感情是否要挽回前,要的是先理清思路,問自己幾個問題:
1.你們在一起的原因是什麼?
2.給你們之間彼此的相愛程度打個分?
3.你們在一起多久了?痛苦多,還是快樂多?
4.你們之間有沒有什麼重大原則問題發生(比如,三觀不合,人品,出軌,暴力,賭博等等)?
5.你們的未來發展方向一致嗎?準備在同一個城市發展嗎?如果非要妥協的話,誰可以做到這個妥協呢?
6.你們分手的根本原因是什麼?是誰主要想分了(不一定是提分手的那個人,很多女孩都是被對方冷暴力,被迫提出分手的。)。
7.你們對於彼此的瞭解有多少?對方的缺點你都可以包容和接納嗎?
8.你對於挽回的誠意有多少?可有可無,還是真愛這個人,還是害怕寂寞,或者不甘心。甚至是出於報復心理。
以上8點,先問好自己。當你自己列出來的時候,你就應該很清楚有些東西是不是要去體現在行動力上了。
之前在處理分手案例的時候,挽回的關鍵和方式其實是看似通理,其實是因為具體個案而千差萬別的。
挽回成功,重要的一步,就是心態問題。
你必須給自己一個理由和信念,去堅定和支撐自己去挽回的這個過程和行為。
在一段關係中,如果你是主動提出分手的那方。
1.你如果是對關係失望造成了分手
你們之間的感情其實是沒有問題的,關係裡也沒有出過什麼大的原則性的問題。
只是,關係中,你是付出比較多的那方,而對方做的比較少,而且可能要求很多。
導致你雖然喜歡TA,可是長期下來,各種妥協,心理壓力大,自我壓抑心理過重。
同時,如果關係中,對方做了一些讓你感覺特別失望的事情,亦或者,你感覺對方沒有那麼重視你的時候,等這種情緒積累到了一定階段的時候,你就會想著放棄了。
2.如果你是因為不愛對方,而想分手
可是,後來又因為可能自己的感情在分手以後,沒有如同自己想像中的那麼順利。
或者,因為慣性,在分手後的一段時間以後(開始是享受自由,放下了包袱,沒覺得有什麼),開始在夜深人靜自己一個人的時候,變得非常不習慣。
從而導致了在分手的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開始不斷的回憶和重溫和對方的美好回憶,相對不長不短的時間(47天),洗清了你們之間有關於矛盾和不開心的回憶,從而變得越來越想對方。
如果你是主動提出分手的那方,相對而言,只要對方在分手的時候,表現出非常非常的難過和不捨,根本還愛著你,不想和你分開的話,其實你是很容易挽回成功的。
那麼,如果你是被分手的那方。
無論對方出於非原則性的什麼理由分手(觸及原則的分手,不建議挽回。),都可以透過“試探性”的連結構建,來恢復聯絡。
試探性的資訊,在於,你不要暴露挽回的想法,而是借之前的某個行為發一個道歉性,或者解釋性的資訊。
資訊中,不談複合,必要的話,可以表示感謝對方一直以來的陪伴。
或者透過找“藉口”的方式,給關係的破冰,開個頭。
比如,你可以發個資訊給對方說,“我昨天的收拾東西的時候,無意中發現了你最喜歡的那個杯子放在我這裡了。”
或者,“我最近的那個XX快要考試了,我知道你這方面很棒,可以幫我看看嗎?”
讓TA感覺到你變化的同時,也開始接納新的關係帶來的舒適感。
這些行為和動作只是為了破冰,而依然不能告訴對方你是有意複合的。
分手到複合的過程,其實是“你們開始出現了不舒服的感覺”到“你們的舒適感被第二次的建立起來”的過程。
如果對方心裡依然有你,TA一定會接這個茬的。因為這些時間,TA也在也壓抑。
以上,我是能靠顏值非要靠才華的 @國士九顏,我想用我的文字讓每個人都擁有愛與被愛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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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天,一個半月左右。這段時間是完全處於挽回的最佳時期的。如果你想,要抓緊了。
重要的不是“需要”,而是你“想不要”以及這個關係還有沒有存續下去的“必要性”。
當你還開始數著分手的日子的時候,就充分說明了,你的心其實根本還在被對方牽繫著。
當然,還有一種可能是,分手是你想分的,可是最近越來越想對方,然後一看時間,已經47天了。
還能不能再有機會繼續呢?
以上兩種心態,無論是哪種,只要還有意思猶豫和不捨,只要之前的關係沒有任何原則性的問題(包括,三觀不同,暴力,出軌,未來發展方向不同等等。)其實都是可以挽回的。
關鍵在於,只要你想。
相對來說,如果一對情侶分手了47天,基本上已經可以定義成“真性分手”了。
(不排除在有些案例中,分開兩個月都有的是“假性分手”。說分手時候是吵架賭氣的,於是雙方執拗著,都不願意聯絡對方。然後兩個月以後,雙方又見到面,抱頭痛哭的。)
因此,你在思考這段感情是否要挽回前,要的是先理清思路,問自己幾個問題:
1.你們在一起的原因是什麼?
2.給你們之間彼此的相愛程度打個分?
3.你們在一起多久了?痛苦多,還是快樂多?
4.你們之間有沒有什麼重大原則問題發生(比如,三觀不合,人品,出軌,暴力,賭博等等)?
5.你們的未來發展方向一致嗎?準備在同一個城市發展嗎?如果非要妥協的話,誰可以做到這個妥協呢?
6.你們分手的根本原因是什麼?是誰主要想分了(不一定是提分手的那個人,很多女孩都是被對方冷暴力,被迫提出分手的。)。
7.你們對於彼此的瞭解有多少?對方的缺點你都可以包容和接納嗎?
8.你對於挽回的誠意有多少?可有可無,還是真愛這個人,還是害怕寂寞,或者不甘心。甚至是出於報復心理。
以上8點,先問好自己。當你自己列出來的時候,你就應該很清楚有些東西是不是要去體現在行動力上了。
之前在處理分手案例的時候,挽回的關鍵和方式其實是看似通理,其實是因為具體個案而千差萬別的。
挽回成功,重要的一步,就是心態問題。
你必須給自己一個理由和信念,去堅定和支撐自己去挽回的這個過程和行為。
在一段關係中,如果你是主動提出分手的那方。
1.你如果是對關係失望造成了分手
你們之間的感情其實是沒有問題的,關係裡也沒有出過什麼大的原則性的問題。
只是,關係中,你是付出比較多的那方,而對方做的比較少,而且可能要求很多。
導致你雖然喜歡TA,可是長期下來,各種妥協,心理壓力大,自我壓抑心理過重。
同時,如果關係中,對方做了一些讓你感覺特別失望的事情,亦或者,你感覺對方沒有那麼重視你的時候,等這種情緒積累到了一定階段的時候,你就會想著放棄了。
2.如果你是因為不愛對方,而想分手
可是,後來又因為可能自己的感情在分手以後,沒有如同自己想像中的那麼順利。
或者,因為慣性,在分手後的一段時間以後(開始是享受自由,放下了包袱,沒覺得有什麼),開始在夜深人靜自己一個人的時候,變得非常不習慣。
從而導致了在分手的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開始不斷的回憶和重溫和對方的美好回憶,相對不長不短的時間(47天),洗清了你們之間有關於矛盾和不開心的回憶,從而變得越來越想對方。
如果你是主動提出分手的那方,相對而言,只要對方在分手的時候,表現出非常非常的難過和不捨,根本還愛著你,不想和你分開的話,其實你是很容易挽回成功的。
那麼,如果你是被分手的那方。
無論對方出於非原則性的什麼理由分手(觸及原則的分手,不建議挽回。),都可以透過“試探性”的連結構建,來恢復聯絡。
試探性的資訊,在於,你不要暴露挽回的想法,而是借之前的某個行為發一個道歉性,或者解釋性的資訊。
資訊中,不談複合,必要的話,可以表示感謝對方一直以來的陪伴。
或者透過找“藉口”的方式,給關係的破冰,開個頭。
比如,你可以發個資訊給對方說,“我昨天的收拾東西的時候,無意中發現了你最喜歡的那個杯子放在我這裡了。”
或者,“我最近的那個XX快要考試了,我知道你這方面很棒,可以幫我看看嗎?”
讓TA感覺到你變化的同時,也開始接納新的關係帶來的舒適感。
這些行為和動作只是為了破冰,而依然不能告訴對方你是有意複合的。
分手到複合的過程,其實是“你們開始出現了不舒服的感覺”到“你們的舒適感被第二次的建立起來”的過程。
如果對方心裡依然有你,TA一定會接這個茬的。因為這些時間,TA也在也壓抑。
以上,我是能靠顏值非要靠才華的 @國士九顏,我想用我的文字讓每個人都擁有愛與被愛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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