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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dydsz47437

      這是我整理的《婚姻法》關於通常離婚問題的規定,供你參考借鑑:  1、關於離婚的條件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的,可以判決離婚。  2、關於孩子的撫養及撫養費  對於孩子撫養問題,要從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仔細確認雙方的情況後判決,但哺乳期間的孩子一般判給女方撫養,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適合小孩成長並徵求小孩本人的意見。不撫養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歲以前應當每月支付撫養費,撫養費的標準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間。如果在今後的撫養期內,一方不適合撫養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訴,要求變更小孩撫養權。  3、關於共同財產的分割  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和負擔,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過錯,分割財產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體份額由法院裁定。一般情況,結婚後婚前彩禮作為共同財產處理,不能要求退還,如果沒有結婚,可以要求對方退還彩禮。  4、關於離婚的程式、所需證件及費用  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簽了離婚協議後反悔不履行的,那麼應當透過訴訟離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監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一審一般時6個月,二審時3個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半年之後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判離。訴訟離婚的訴訟費用如果不涉及到財產分割一般是50元,有財產分割的話,按照財產比例交費,具體可參照《訴訟收費辦法》。  神馬都是浮雲,問問感情有木有,木有感情的人你傷不起

  • 2 # 橘子皮夕夕

    lihun婚又遠遠不是一個簡單的事情。除了夫妻感情是否牢固以外,還有牽扯的子女如何撫養,財產如何分割,夫妻是否獨立,等等一些情況,總之,離婚過程確實很折磨人,時刻煎熬著,白天上班,面對工作一堆的的煩心事,晚上回到家,夫妻之間還有一堆吵架的事情,一整天心情都得不到放鬆,這樣的日子不是1,天2天,而是要持續不知道幾個月,幾年,任何人長時間保持這個較低的情緒,是個人都會瘋的。 所以,在離婚期間,夫妻雙方都要儘量保持冷靜,心態要做好長期抗戰的準備。 總之,離婚不是一個簡簡單單的事情。總有一些人不想離婚,那麼請問鐘律師,如果一方要離婚,對方就是拖著不肯離婚怎麼辦?? 鍾濤律師認為,確實的,離婚律師熟悉法律規定,確實知道在法律上有些規定可以合理利用,來達到拖延離婚時間的目的。不過,鍾濤律師也要提醒各位,雖然可以採取離婚拖延方法,但是對方如果心不在你這裡的,強扭的瓜不甜,終究不是長久之計,唯一正確的解決之道是雙方合理溝通,協商解決,傷害才是最小。 為什麼離婚可以拖延,拖延方法是否違法。 去法院起訴離婚,屬於原告起訴,法院才會受理,典型的民不告官不究的,屬於普通的民事案件,就是原告起訴被告,要求法院作出是否離婚的判決。而民事案件的法律規定都比較柔和,程式一般都比較漫長一點,法律上的要求和證據上的嚴格也都比刑事犯罪要低很多。所以,合理利用程式上的時間規定和要求,動用一些無關緊要的權利主張,就可以拖延時間。具體來說,就是正常的一個離婚案件,要經歷,起訴法院立案,法院訴前調解,離婚正式開庭,法院判決是否准予離婚,15天以內如果不服,可以上訴高一級法院。這裡的每一個環節,都必須盡到通知夫妻雙方來法院參加才可以順利進行下去,而我們要採取的拖延方法就是在每一個環節都採取辦法,不讓程式那麼快的進行下去,從而達到拖延的目的。這些措施和方法,大部分的都是符合法律規定和要求的,不會說有什麼明顯不利的法律後果,採取之後不會對自己造成不可挽回的傷害 面臨離婚時對方的各種拖延不配合種種做法,要做到快刀斬亂麻,及時委託律師起訴法院,強制推進離婚程序,透過法官做離婚調解談判工作,邊打官司邊談判,掌握時間進度主動權。  在離婚案件中,這就是一樣戰爭,離婚案件歸納起來就是和對方戰鬥到底,是一場沒有硝煙的戰爭,而要贏得戰爭,是需要強硬手段,起訴法院讓對方知道你不是說著鬧著玩,是認真想離婚的,同時又隨時歡迎對方進行談判和談,不放過和平協議解決的大門。以打促進和談,以起訴促進協議離婚的可能性。當然了,萬一協議和談不成,就做好訴訟判決離婚的心理準備。 很多人在離婚的時候都行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這是正常的,當夫妻感情褪去,剩下的離婚就純粹變成利益之爭了。不管對方嘴上說無所謂,夫妻財產肯定一人一半,但是內心裡是覺得想爭取自己獲得大部分或者全部財產的,恨不得對方淨身出戶,雖然淨身出戶法律上不可能是支援的,都是對方總是想透過給你的離婚之路新增一項又一項的障礙,加大自己的籌碼,讓你知難而退,主動放棄部分利益,從而獲得利益的。這也就是我們常常提到的一個謊言“誰先提出離婚誰就吃虧”,說的就是這個道理,因為對方會讓你感覺,是你主動要離婚,那麼我肯定不配合你,故意拖延不辦理,那你要想快速離婚,必須拿出條件來和我進行交換,讓我滿意了我就配合你離婚,而如果根據法律規定,這些條件利益本來是你應該得到的,根本不需要放棄,可是你又不想陷進法院離婚程式的漫長耗時間中,所以才主動放棄的。以利益來換取時間的加快。當然了,在你自願放棄之前的日子裡, 雙方出於鬥智鬥勇,心理狀態博弈過程中,心態較量也很重要,和戰爭一樣,也屬於意志力的比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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