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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閃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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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玩卡小炮
你這個情況,建議你主動聯絡髮卡行說明情況協商還款,,
如果沒經濟能力一次性還款建議你每月多少還一些進去,如果後期銀行起訴你,法院會根據你的還款記錄來判定,所以這一點很重要,
趕緊想辦法還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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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MR175233
後果很嚴重,即使你有能力償還餘額,和高額的違約金,個人徵信也已經成了銀行的黑戶,沒有能力償還就要蹲小黑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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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神蹟無處不在
抓緊跟銀行商量著還吧,不要有任何非分之想,稍有不慎被銀行起訴,面臨的不只是徵信汙點,還要坐牢,還要還錢,將來在一個沒有徵信的社會生存都會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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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鄭州潘忠明律師
謝邀,近年來信用卡可以說是每個人在生活中已經離不開的理財工具之一了,如果有什麼急事需要流動資金了或者說在購買商品的時候信用卡確實給我們帶來了不少的便利。但是,如果是對於剁手黨來說可能有時候信用卡就不是單單的一個工具了,而是我們透支未來財富的一個重要隱患。那麼今天的問題來了,我們如果是透支了10萬塊錢,逾期半年還沒有還清,銀行是否會起訴呢?會有什麼後果在這裡,我重點給大家講講這個問題。其實借錢在日常生活當中非常普遍,不管是借同事、親戚、朋友或者說是銀行的錢本身是並不犯法的包括信用卡在內。但是,我們如果借了錢以後有一些不正常的行為才會導致這個犯罪行為的出現。在使用信用卡過程當中,如果是欠了錢以後不要換電話號碼或者為了躲避銀行而消失。如果是不構成一個典型的非法佔有為目,一般是不構成信用卡詐騙罪的。信用卡詐騙罪,其實他的立案標準是1萬,由於我們的生活中常常遇到的情況是惡意透支,也就是說銀行催收的時候說你預期超過三個月,經過銀行兩次催收仍然不還的行為。這個罪名畢竟是刑事犯罪,不可能像銀行說的那樣簡單,凡事預期超過三個月都會構成犯罪,因為國家對法律對於這個罪是非常的慎重的,不可能老百姓一欠銀行的錢就屬於犯罪,所以最高院給過一次司法解釋列舉了六種屬於惡意透支的情形:第一,是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大量透支無法歸還的情況,這給大家解釋一下,就是說你假如說每天工資是3000塊,但是你透支的假如是3萬甚至30萬,這樣的話,可能就會被認定了。第二,是肆意揮霍透支的資金無法歸還的,如果你是用於做生意或者購買傢俱一些日常用品的話是認定不上的,除非你買的一些奢侈品甚至大吃大喝,這樣的話,在第二條會認定上;第三,是透支後逃匿,改變聯絡方式,逃避銀行的催收,這個是在應在這個信用卡透支以後啊,大部分人所要做的一定要切記在銀行聯絡你的時候,一定要能聯絡上,也不要讓別人找不到對吧,該處理問題的時候一定要積極的去處理;第四,是抽逃轉移資金藏匿財產逃避還款的,這個好理解不多說了,第五個使用透支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第六個其他非法佔用資金拒不歸還的行為。最後呢,建議大家如果欠信用卡的錢儘可能還上吧,要不然的話它會影響你的徵信或者說你以後想買房買車抵押押貸,而且如果是銀行起訴你承擔還款責任的話,最終你還是要還的,要不然會執行你的其他財產。謝謝,今天就先給大家分到這裡,如果還有其他的問題請大家關注或者新增私信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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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非著名投資者
你這個情況已經非常嚴重了,透支10萬逾期半年多,你可知道信用卡的滯納金是非常高的一般月息5%。而且是複利計算,也就是說六個月的預期。已經足夠嚇死人了,千萬不要有信用卡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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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三垣科技
信用卡儘量不要透支,如果透支了也要預留百分之十,至少百分之十可以還清當月賬單,如果已經逾期,最大的問題就是影響到了徵信,你的貸款會受到影響。保持良好的信譽會讓生活方便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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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垛垛遊戲廳
信用卡是很多人的最後一道保障,相信不是情況壞到極致,沒有人會願意讓自己信用卡逾期。近兩年時間,國內經濟形勢嚴峻,無論是上班工作還是創業做生意,都格外艱難,許多人選擇用信用卡來渡過難關,結果情況遲遲沒有好轉,造成信用卡透支、逾期的不在少數。
信用卡逾期的後果很多人都知道,短期逾期會造成信用汙點,影響信用卡再次申請、影響房貸等銀行貸款申請,還要承擔銀行的高額罰息,而且需要五年之後才會在徵信上消除。如果逾期時間過長,將面臨拉入銀行黑名單、銀行委派三方上門催收等不利境地,最後銀行將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判定失信你就座不了飛機、高鐵、動車甚至開不車,嚴重將會影響你的職業生涯及子女就學等問題。
如果不是惡意逾期,參照以下處理:
回覆列表
根據中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
惡意透支信用卡,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數額較大”情形,由“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修改為此次的“5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
“數額巨大”由原來的“1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修改為“50萬元以上不滿500萬元”;
“數額特別巨大”由原來的“100萬元以上”調整為“500萬元以上”。
更重要的是,對於判定持卡人有惡意透支行為所謂重要標準“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新規中強調應當堅持綜合判斷原則:
對於是否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應當綜合持卡人信用記錄、還款能力和意願、申領和透支信用卡的狀況、透支資金的用途、透支後的表現、未按規定還款的原因等情節作出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