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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言兩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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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鎮青年的日常
首先,借錢之前最好衡量下這位同學的信譽,和可能出現不還的情況怎麼應對,如果金額不大,你就當認清一個人,從此以後對他只要是和金錢有關的,都拒絕就好。
其次既然你已經借出去了,而同學玩失蹤,金額也較大。那麼你要做的就是發動同學,老師,瞭解這個同學,到底是遇到什麼事情了,是惡意就是不還,還是說遇到很大的困難,暫時無法償還,如果是惡意的,就去他父母或者很近的親戚家說明情況,要他們轉達,做到先禮後兵。如果金額過大,可以先去報案,報案後留好報案回執,這對以後萬一起訴,是你時間上的證據。
再者,如果遇到了很大的困難,確實暫時不能償還,但是又態度誠懇的要你給與幫助。那麼建議你這個時候讓他寫個借條,註明還款時間,這樣既能顧忌了同學情分和他的困難,也能為後期自己做好萬全的準備。
借錢出去需謹慎,留好證據防萬一。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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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zip5
謝謝邀請!如果借錢後消失,依我看,如果數額較小,而且不在乎,那就算了,當買個教訓吧!如果數額大,而且自己不想吃虧,就先去找他的家人,父母,一般的父母,知道這個情況,都會還的。記得我前幾年,遠地方的同學,打電話借錢,當時我就猶豫了一下,畢竟離的較遠,但想起我們同學時關係很好,我借了他四千塊錢,可兩年後,他錢沒還,還和我玩起了失聯,找不到了,打聽了好多同學,也找不到蹤跡,我生氣的。最後想起,讀書時去過他家,有點模糊的印象。我就千里迢迢,坐上火車回老家,最後找到了他的父母,把詳細的情況說了一下,費了許多周折,我軟,硬都用上了,最後,她的母親答應了,問清楚後還錢,他的父親人品也不咋地,態度很不好,我當時生氣的,到後來,我父母親跑了幾回,才從他母親跟前要來了錢。現在想起,真是沒事找事,再不要隨便借錢了。借錢就是借氣受,不多的些錢,你走法律程式,還麻煩,所以給人借錢,要三思而後行,做好不要還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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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一彎曲水潤平川
一般來說,肯定是關係比較好的同學才會借錢給TA。但是對方卻消失了,那就得看是什麼原因消失了。如果是純粹為了躲債,小金額就算了,權當買了個看清人心的機會。如果是大金額的,那就要透過正當途徑追回。你有困難的時候我幫你可以,但幫也是有底線的,你招呼不打就玩消失就是你不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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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想的多做的少的浪者
謝謝邀請!唉……嘆息!為同學,也為自己,這樣的人這樣的事都遇到了!其實借的金額不多就算了,當是又看清一個人了,不過同學的關係,一般很難完全能躲避消失,因為彼此認識同學這麼多,多少會有人他知道他一些東西,家在哪裡?借了錢都幹什麼了?如果金額比較大,就得透過這些彼此共有的同學去發現問題,去尋找他,或者不得已要找他家去了,把錢要回來,畢竟現在咋們普通老百姓掙點錢都不容易啊!
借錢太折磨人了,就連回答借錢的問題都感覺折磨了,太揪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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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刑天169300201
謝邀,同學借你錢,消失?那肯定的講,數額一般來講應該很大吧!要不也不會如此了!要回錢,友友們眾說紛紜,但卻又談何容易,不是一句話,兩句話就能追回的!關於欠債的新聞,跑路的,消失的,太多太多,如果現在債務好追的話,也不會出現如此之多的話題!
其實,從他消失的心理來講,不管以什麼心態,最終這錢是逃不掉的,也許是因為自己的一時顏面無法面對你以“消失”給自己一個緩衝的餘地!但不論如何,他的做法以經失去了做人的基本!雖然社會的進步惡化了人情的冷暖,但“人情世故”還是有的!而另種原因,是可能他粘染了賭博,對於這類人,話是不能信的,消失也是自然而然,感恩的心就不用提了!你可以透過尋找他的交際圈,甚至網路從側面來追討!如果有借條,可以走法律程式,這是最可靠的!你要相信法律是可以讓他無處藏身的!
相對而言,大多數民間借貸,不論是債權人,還是債務人,對於自身所能行使的權利都很淡薄,這方面不如多學習學習,畢竟法制社會!切記,去做一些傷敵一千,自損八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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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王爺4375
謝謝邀請!借錢是生活中不可迴避的現實問題,經常發生為還錢而吵架失去親情友情。借錢之前要堅持“借錢是情分,不借是本分”的原則,救急不救窮,借錢出去量力而行。既然已經把錢借出去了,就要作好對方無償還能力的心理準備。現在要做的是保留借款憑據,以便今後打官司追回;還要打聽他消失的原因,進一步確認是否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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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沒定律旳一種節奏
第一,如果借的錢在你承受範圍,就當幫助他了吧,畢竟同學友情在這。你也吃一塹長一智,用錢看清了一個人的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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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23老梅吳楣福
謝邀。同學借錢後玩消失,您要先回憶一下同學借錢的原因,答應什麼時候還,他平常的人品如何,酌情應對。如果在約定還款時他仍然不出現,說明他是有意不還,您可找其父母說明情況,表明您的意向和態度,儘量從其父母處挽回損失。如其父母耍賴,您可根據借款數額大小決定是否透過法律手續追討。數額小,就擱置,待他出現後再討還,否則自認破財,怨交友不慎。
回覆列表
如果數額不是太大隻能自認倒黴遇人不淑,如果數額巨大建議找同學家人(父母討還)或者報警(至於警察叔叔管不管我也沒諮詢過)。
記得小言上大學那會班裡有個同學找我借300元,不巧的是當時正值月末我也沒錢,所以沒能借成,為此我深感內疚好幾天碰到他都不好意思說話,事後與其他同學說到此事,他們都說辛虧你沒借給他,咱們班差不多都被他借遍了,而且他是隻借不還的主…………後來聽說是同學一塊找到他家讓他父親還的,真是替他父親感到悲哀!
老話說得好:借錢時裝孫子,還錢時裝大爺。為了防止‘事故’最好還是別借錢的好。遇到實在是不得不借的情況建議還是公事公辦立字為據免得以後麻煩。
小言最後奉上一句:錢能不借就別借,借就做好不要的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