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分類整理的方法:
一是以“案卷”為單位整理。二是以“件”為單位整理。
1、以“案卷”為單位整理。
1)以“案卷”為單位整理就是立卷,即按照檔案材料在形成和處理過程中的聯絡將其組合為案卷。
2)所謂案卷,就是一組密切聯絡的檔案的組合體。立卷是一個分類、組合、編目的過程。分類即按照立檔單位的檔案分類方案,對檔案材料進行實體分類;組合即將經過分類的檔案材料,按一定形式組合起來;編目即將經過組合以後的檔案材料,進行系統排列和編目。
3)以“案卷”為單位整理的檔案,其基本保管單位是案卷。案卷卷皮有軟卷皮和硬卷皮2種,硬卷皮型號有1.2,1.5,50px三個規格,以軟卷皮裝訂的檔案必須按案卷順序裝入檔案盒。
4)以“案卷”為單位檔案整理的依據是1987年12月國家檔案發布的《機關檔案工作業務建設規範》和《文書檔案案卷格式》
5)以“案卷”為單位檔案整理的適應範圍
(1)大部分單位短期保管(現10年)的文書檔案,鄉財政所、中心學校等二級機構文書檔案一般按“卷”整理
(2)各單位專門業務檔案一般按“卷”或是“盒”整理。
(3)科技檔案按“卷”整理,整理要求按照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頒佈的《科學技術檔案案卷構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0)執行。其中科研檔案還可按國家檔案局頒發的《科學技術研究課題檔案管理規範》DA/T2-92執行。基建工程檔案按照國家檔案局、國家計委1988年頒發的《基本建設專案檔案資料管理暫行規定》執行。
(4)會計檔案按“盒(卷)”整理,整理的依據是財政部、國家檔案局1998年釋出的關於《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財會字〔1998〕32號)。
6)按“卷”整理的檔案整理步驟是:檔案分類、鑑定保管期限、排列、編頁號、編制卷內檔案目錄、裝訂案卷、填寫備考表、填寫案卷封面、編寫立卷說明、編制案卷目錄、編制全引目錄、檔案排架。
2、以“件”為單位整理。
1)以“件”為單位整理就是按照檔案材料形成和處理的基本單位即“件”來進行整理。
2)一般來講,一份文書材料、一張圖紙或照片、一盤錄音帶或錄影帶、一本表冊或證書、一面錦旗、一個獎盃等均為一件。文書材料的正本與定稿作為一件,正文與檔案處理單為一件(處理單包括:收文處理單、擬辦單、發文稿頭紙及領導批示的籤批條等),轉發件與被轉發件為一件,正文與附件作為一件,原件與複製件為一件,報表、名冊、圖冊、刊物等每冊為一件,來文與覆文及其他相關檔案可為一件。
3)以“件”為單位整理的檔案,其基本保管單位是件。以“件”為單位整理的文書檔案最後要裝入檔案盒內。
4)以“件”為單位文書檔案整理的依據是2006年12月國家檔案局釋出的8號令和2000年12月釋出的《歸檔檔案整理規則》。
5)以“件”為單位檔案整理的適應範圍:
(1)全縣副科級以上各級黨的機關、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需歸檔的文書檔案按“件”整理。
(2)企事業單位有關黨群工作、行政管理、經營管理、生產技術管理類歸檔檔案材料按“件”整理,
(3)聲像、電子、實物檔案按“件”整理,電子檔案整理要求按照國家檔案局釋出的《電子公文歸檔管理暫行辦法》以及《電子檔案歸檔與管理規範》(GB/T 18894-2002)執行。照片檔案整理按國家檔案局2002年釋出的《照片檔案管理規範》
檔案分類整理的方法:
一是以“案卷”為單位整理。二是以“件”為單位整理。
1、以“案卷”為單位整理。
1)以“案卷”為單位整理就是立卷,即按照檔案材料在形成和處理過程中的聯絡將其組合為案卷。
2)所謂案卷,就是一組密切聯絡的檔案的組合體。立卷是一個分類、組合、編目的過程。分類即按照立檔單位的檔案分類方案,對檔案材料進行實體分類;組合即將經過分類的檔案材料,按一定形式組合起來;編目即將經過組合以後的檔案材料,進行系統排列和編目。
3)以“案卷”為單位整理的檔案,其基本保管單位是案卷。案卷卷皮有軟卷皮和硬卷皮2種,硬卷皮型號有1.2,1.5,50px三個規格,以軟卷皮裝訂的檔案必須按案卷順序裝入檔案盒。
4)以“案卷”為單位檔案整理的依據是1987年12月國家檔案發布的《機關檔案工作業務建設規範》和《文書檔案案卷格式》
5)以“案卷”為單位檔案整理的適應範圍
(1)大部分單位短期保管(現10年)的文書檔案,鄉財政所、中心學校等二級機構文書檔案一般按“卷”整理
(2)各單位專門業務檔案一般按“卷”或是“盒”整理。
(3)科技檔案按“卷”整理,整理要求按照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頒佈的《科學技術檔案案卷構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0)執行。其中科研檔案還可按國家檔案局頒發的《科學技術研究課題檔案管理規範》DA/T2-92執行。基建工程檔案按照國家檔案局、國家計委1988年頒發的《基本建設專案檔案資料管理暫行規定》執行。
(4)會計檔案按“盒(卷)”整理,整理的依據是財政部、國家檔案局1998年釋出的關於《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財會字〔1998〕32號)。
6)按“卷”整理的檔案整理步驟是:檔案分類、鑑定保管期限、排列、編頁號、編制卷內檔案目錄、裝訂案卷、填寫備考表、填寫案卷封面、編寫立卷說明、編制案卷目錄、編制全引目錄、檔案排架。
2、以“件”為單位整理。
1)以“件”為單位整理就是按照檔案材料形成和處理的基本單位即“件”來進行整理。
2)一般來講,一份文書材料、一張圖紙或照片、一盤錄音帶或錄影帶、一本表冊或證書、一面錦旗、一個獎盃等均為一件。文書材料的正本與定稿作為一件,正文與檔案處理單為一件(處理單包括:收文處理單、擬辦單、發文稿頭紙及領導批示的籤批條等),轉發件與被轉發件為一件,正文與附件作為一件,原件與複製件為一件,報表、名冊、圖冊、刊物等每冊為一件,來文與覆文及其他相關檔案可為一件。
3)以“件”為單位整理的檔案,其基本保管單位是件。以“件”為單位整理的文書檔案最後要裝入檔案盒內。
4)以“件”為單位文書檔案整理的依據是2006年12月國家檔案局釋出的8號令和2000年12月釋出的《歸檔檔案整理規則》。
5)以“件”為單位檔案整理的適應範圍:
(1)全縣副科級以上各級黨的機關、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需歸檔的文書檔案按“件”整理。
(2)企事業單位有關黨群工作、行政管理、經營管理、生產技術管理類歸檔檔案材料按“件”整理,
(3)聲像、電子、實物檔案按“件”整理,電子檔案整理要求按照國家檔案局釋出的《電子公文歸檔管理暫行辦法》以及《電子檔案歸檔與管理規範》(GB/T 18894-2002)執行。照片檔案整理按國家檔案局2002年釋出的《照片檔案管理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