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傳統的教師教學質量評價方法的弊端
以往的教學質量評價,大多是把考試分數作為評價學生優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的絕對標準,如規定考試分數達到80分及以上為優秀,達到70分及以上為良好,達到60分及以上為及格,達不到60分為不及格。把平均得分作為評價班級整體教學質量的重要依據。再如高考成績如何,往往是看班級學生達到重點大學或者一般本科投檔分數線的絕對人數有多少。
這種絕對的評價方法顯然是不科學不合理的。首先是忽視了各班學生的基礎,其次忽視了各次考試試題的難易程度,其三對教師不公平。這種評價的結果挫傷了部分教師特別是擔任所謂普通班教學工作的教師的教學積極性。
二、用相對評價的方法評價教師的教學質量
1、評價思路
學校在分班的時候不可能做到各班學生文化素質絕對均衡,即使總成績很平均,也不能保證單科成績也平均。如果我們以各班的前位成績(被評價的這一次成績為本位成績,此次以前的某一次考試成績為前位成績)為基礎,將本位成績與前位成績進行比較,看其學生學習成績的成長性,就能比較公正客觀地評價教師的教學質量,從而調動全體教師的教學積極性。
2、評價指標及計算公式
1)達標率(總分和單科)
⑴高分率=高分達標人數÷高分指標人數×100%
⑵優良率=優良達標人數÷優良指標人數×100%
⑶合格率=合格達標人數÷合格指標人數×100%
2)均分系數(總分和單科)
均分系數=班級平均分÷所在組平均分
3)單科合格配套率(簡稱合配率)
單科成績達到合格標準總分成績也達到合格標準的班級人數叫做單科合格配套人數(簡稱合配人數)。單科合格配套人數與班級總分成績合格人數的百分比,叫做單科合格配套率。
⑴高分合配率=高分合配人數÷總分高分達標人數×100%
(高分合配人數是指單科達到高分標準總分也達到高分標準的人數)
⑵優良合配率=優良合配人數÷總分優良達標人數×100%
(優良合配人數是指單科達到優良標準總分也達到優良標準的人數)
⑶合格合配率=合格合配人數÷總分合格達標人數×100%
(合格合配人數是指單科達到合格標準總分也達到合格標準的人數)
4)綜合得分
⑴總分綜合得分=總分高分率×100×高分率權重+總分優良率×100×優良率權重+總分合格率×100×合格率權重+總分均分系數×100×均分權重
⑵單科綜合得分=單科高分率×100×高分率權重+單科高分合配率×100×高分合配率權重+單科優良率×100×優良率權重+單科優良合配率×100×優良合配率權重+單科合格率×100×合格率權重+單科合格合配率×100×合格合配率權重+單科均分系數×100×均分權重
3、評價統計及計算步驟
1)統計分組:根據班級學生實際水平,將水平相當的班級分在同一個統計組。
2)確定指標人數:根據教學目標,用前位成績(如中考成績)作為參照標準進行測算。
⑴先按照各組參加考試人數的一定百分比,分別確定總分及單科高分、優良、合格標準人數的基數。如高分為20%、優良為30%(不包括上檔20%)、合格為30%(不包括上檔20%、30%)
⑵再根據總分及單科對應於高分(優良、合格)標準人數基數÷70%的順序號的學生的前位成績(如中考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各組總分及單科的高分(優良、合格)最低標準分數線。
⑶各組總分及單科達到高分(優良、合格)最低標準分數線的學生人數×70%,即為該組的總分及單科高分(優良、合格)總標準人數。
⑷各班總分及單科達到所屬組內高分(優良、合格)最低標準分數線的學生人數×70%,即為該班的總分及單科高分(優良、合格)指標人數。
3)本位成績的統計計算
⑴、達標人數的統計
根據各組總分及單科高分(優良、合格)總指標人數,確定各組總分及單科高分(優良、合格)本位成績達標最低分數線,各班達到總分及單科高分(優良、合格)本位成績最低分數線的人數,即為該班的總分及單科高分(優良、合格)達標人數。
⑵各項評價指標計算
根據評價指標計算公式,分別計算出達標率、合配率、均分系數和綜合得分。
三、評價遵循的原則
實行這種相對評價遵循了以下原則:
1、比較性原則。有比較才有鑑別。這種評價方法充分考慮了不同班級學生的學習基礎的差異,不是將學習基礎有差異的班級放在相同的標準上進行評價,而是比較班級學生學習成績的進步和成長,這是比較合理的。
2、發展性原則。這種評價方法的比較性原則也體現了發展性,另外,在確定指標基數以及最低分數線時,考慮到部分學生透過教師的教學有可能進入高分、優良或者及格的行列,所以將高分(優良、合格)標準人數基數÷70%,加以放大,這樣來確定各組總分及單科的高分(優良、合格)最低標準分數線。
3、公平性原則。由於這種評價方法是相對評價的方法,充分考慮了班級學生的學習基礎,考慮了學生學習成績的成長性,無論是教重點班還是教普班。
一、傳統的教師教學質量評價方法的弊端
以往的教學質量評價,大多是把考試分數作為評價學生優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的絕對標準,如規定考試分數達到80分及以上為優秀,達到70分及以上為良好,達到60分及以上為及格,達不到60分為不及格。把平均得分作為評價班級整體教學質量的重要依據。再如高考成績如何,往往是看班級學生達到重點大學或者一般本科投檔分數線的絕對人數有多少。
這種絕對的評價方法顯然是不科學不合理的。首先是忽視了各班學生的基礎,其次忽視了各次考試試題的難易程度,其三對教師不公平。這種評價的結果挫傷了部分教師特別是擔任所謂普通班教學工作的教師的教學積極性。
二、用相對評價的方法評價教師的教學質量
1、評價思路
學校在分班的時候不可能做到各班學生文化素質絕對均衡,即使總成績很平均,也不能保證單科成績也平均。如果我們以各班的前位成績(被評價的這一次成績為本位成績,此次以前的某一次考試成績為前位成績)為基礎,將本位成績與前位成績進行比較,看其學生學習成績的成長性,就能比較公正客觀地評價教師的教學質量,從而調動全體教師的教學積極性。
2、評價指標及計算公式
1)達標率(總分和單科)
⑴高分率=高分達標人數÷高分指標人數×100%
⑵優良率=優良達標人數÷優良指標人數×100%
⑶合格率=合格達標人數÷合格指標人數×100%
2)均分系數(總分和單科)
均分系數=班級平均分÷所在組平均分
3)單科合格配套率(簡稱合配率)
單科成績達到合格標準總分成績也達到合格標準的班級人數叫做單科合格配套人數(簡稱合配人數)。單科合格配套人數與班級總分成績合格人數的百分比,叫做單科合格配套率。
⑴高分合配率=高分合配人數÷總分高分達標人數×100%
(高分合配人數是指單科達到高分標準總分也達到高分標準的人數)
⑵優良合配率=優良合配人數÷總分優良達標人數×100%
(優良合配人數是指單科達到優良標準總分也達到優良標準的人數)
⑶合格合配率=合格合配人數÷總分合格達標人數×100%
(合格合配人數是指單科達到合格標準總分也達到合格標準的人數)
4)綜合得分
⑴總分綜合得分=總分高分率×100×高分率權重+總分優良率×100×優良率權重+總分合格率×100×合格率權重+總分均分系數×100×均分權重
⑵單科綜合得分=單科高分率×100×高分率權重+單科高分合配率×100×高分合配率權重+單科優良率×100×優良率權重+單科優良合配率×100×優良合配率權重+單科合格率×100×合格率權重+單科合格合配率×100×合格合配率權重+單科均分系數×100×均分權重
3、評價統計及計算步驟
1)統計分組:根據班級學生實際水平,將水平相當的班級分在同一個統計組。
2)確定指標人數:根據教學目標,用前位成績(如中考成績)作為參照標準進行測算。
⑴先按照各組參加考試人數的一定百分比,分別確定總分及單科高分、優良、合格標準人數的基數。如高分為20%、優良為30%(不包括上檔20%)、合格為30%(不包括上檔20%、30%)
⑵再根據總分及單科對應於高分(優良、合格)標準人數基數÷70%的順序號的學生的前位成績(如中考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各組總分及單科的高分(優良、合格)最低標準分數線。
⑶各組總分及單科達到高分(優良、合格)最低標準分數線的學生人數×70%,即為該組的總分及單科高分(優良、合格)總標準人數。
⑷各班總分及單科達到所屬組內高分(優良、合格)最低標準分數線的學生人數×70%,即為該班的總分及單科高分(優良、合格)指標人數。
3)本位成績的統計計算
⑴、達標人數的統計
根據各組總分及單科高分(優良、合格)總指標人數,確定各組總分及單科高分(優良、合格)本位成績達標最低分數線,各班達到總分及單科高分(優良、合格)本位成績最低分數線的人數,即為該班的總分及單科高分(優良、合格)達標人數。
⑵各項評價指標計算
根據評價指標計算公式,分別計算出達標率、合配率、均分系數和綜合得分。
三、評價遵循的原則
實行這種相對評價遵循了以下原則:
1、比較性原則。有比較才有鑑別。這種評價方法充分考慮了不同班級學生的學習基礎的差異,不是將學習基礎有差異的班級放在相同的標準上進行評價,而是比較班級學生學習成績的進步和成長,這是比較合理的。
2、發展性原則。這種評價方法的比較性原則也體現了發展性,另外,在確定指標基數以及最低分數線時,考慮到部分學生透過教師的教學有可能進入高分、優良或者及格的行列,所以將高分(優良、合格)標準人數基數÷70%,加以放大,這樣來確定各組總分及單科的高分(優良、合格)最低標準分數線。
3、公平性原則。由於這種評價方法是相對評價的方法,充分考慮了班級學生的學習基礎,考慮了學生學習成績的成長性,無論是教重點班還是教普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