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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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門清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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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冷秋的葉子
借條儘量簡潔明瞭,不要用模稜兩可的語言。比如:A借B一萬元。這樣的語言無法明確是誰向誰借錢,應當用“借到”而不是“借”,沒有明確方向性。尤其是借款人不能以張哥李哥之類代替。
借條中借與借到的區別是,會產生債權債務關係雙方法律地位的截然不同的後果。借不一定代表已經借到了錢,但是借到則一定是已經將錢拿到了手,債權債務關係已經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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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岸上哥哥
區別就在一個“到”字上。從法律層面上講:
今借到,從字面上看,雙方存在合同關係,一般可以作為出借方履行了交付義務的憑證;今借,從字面上僅僅表明雙方達成一種意向,但是不能證明是否已經完成交付。
所以,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一定要規範書面用語,並且要儲存好紙質,電子交付憑證,記錄等,以備查證。
1、法律效應不同
“今借”在無其他證據佐證的情況下,出借人憑此類借條向法院起訴,要求借款人還款,借款人對出借人是否交付借款提出抗辯的情況下,法院很可能不會支援出借人的請求。“今借到”會有法律效應。
2、完成動作不同
“今借”從字面上理解,僅僅表明借款人與出借人之間達成借款的合意,尚不能反映出借人已經將借款交付給借款人。
“今借到”則表明雙方之間既存在著借款合同關係,也表明出借人已經將借款交付給了借款人。
3、有無證據
“今借到”已經發生了,有憑據可以作為證據。一般情況下可以作為出借人已經履行交付借款義務的證據。而“今借”還沒有借出,款項還沒交付給借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