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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Aiyu123

    前有乘風破浪的姐姐火爆微博,轉眼湖南衛視的兄弟們也“不甘寂寞”開始繼續“興風作浪”。

    在天天兄弟的老么高天鶴被爆出主持人考試作弊後,當家主持老大哥汪涵也被爆代言的產品被立案偵查。

    近日有網友在微博發文稱汪涵代言的金融理財產品涉嫌詐騙,37萬人被騙了230億,網傳有投資者舉牌喊出“愛錢進詐騙,汪涵退代言費,汪涵請出來還我血汗錢”的標語。

    對此有律師表示,所謂汪涵代言的理財產品實際為某P2P平臺,因此說汪涵代言的是金融理財產品的說法並不準確。其次,一般情況下因廣告主非法經營導致的違法犯罪活動,代言人不承擔責任。

    但是很多網友都在微博紛紛表示,我們只是因為汪涵代言才加入才扔錢的啊,就是因為相信汪涵的人品,所以才會選擇愛錢進,也因此由愛屋及烏轉換到恨屋及烏。

    更有意思的是,汪涵不玩微博,他是在被騙網友在微博中艾特了王一博、天天向上節目組、楊樂樂、何炅,還有涉事理財APP的官博後才間接知道了此事。

    明星自己代言產品,應不應該負責呢?這個問題值得我們深思。雖然從法律上明星本身和產品並無直接關聯。

    但不可否認,明星代言效益可觀,更多的人都是全憑代言人才知道了此產品,從而投資購買。

    其實,這已經不是第一次明星代言出事了。

    明星代言,本就屬於商業活動,獲取經濟利益也理所應當,但並不能忽視自身的社會責任和辜負公眾的信任。沒有汪涵代言,知名度不會這麼高,可能也就不會有這麼多人上當投資。

    不知是宣傳警示大家的力度不夠大,還是這些明星 的知名度影響力太高太強大,讓大家太過於相信明星代言的產品,而忽視本應該高度重視的安全問題。

    僅僅是因為明星代言了,這個產品就可靠了嗎?P2P平臺暴雷,這是一件很多人都熟知的事兒,但是為什麼大家依舊明知故犯?只是因為有明星撐門面嗎?我想一大部分人考慮的還有收益的問題吧。

  • 2 # 蓮生一葉

    不敢相信!第一,很多商家的產品本身就有問題,為了牟利不擇手段,虛假偽劣的東西充斥市場,而且在包裝與宣傳上大做文章,讓人眼花繚亂,莫可分辯;第二,明星效應更容易使人喪失理智,尤其是一些自律不嚴的明星,為了高昂的代言費出賣自己的人設,他們根本沒有用過產品或者用過但產品的效果在短期內不足以體現,當然不能採信;第三,某些媒體無良,行業缺乏監管,“犯罪”成本過低,使得某些明星“珽而走險”,也顧不及產品本身的質量了。總之,對待明星代言的產品需“審慎”,借用一句話:不看廣告看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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