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1.企業生產的產品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的,制定企業產品標準,作為生產和貿易的依據。已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的,制定嚴於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的企業產品標準,作為生產和貿易的依據。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產品標準應當進行復審:
(1)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產業發展方針、政策作出調整或者重新規定的;
(2)新發布了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
(3)規範性引用檔案中相應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作了修訂的;
(4)企業生產工藝或者原材料、配方發生重大改變的;
(5)標準備案有效期屆滿的;
(6)其他應當進行復審的。
3.(1) 企業產品標準備案的有效期為3年;
(2) 企業應當在該標準備案有效期屆滿前30日內,重新辦理備案手續。
4.企業名稱發生變更的,應當持《核准變更登記通知書》辦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變更手續。
5.以下產品需到省質監局標準化處辦理備案:(1)公共安全技術防範產品;(2)消防產品;(3)Ⅱ、Ⅲ類醫療器械;(4)軟體產品;(5)農藥;(6)衛生殺蟲劑;(7)液體肥料;(8)特殊化妝品;(9)飼料新增劑。
6.食品、食品新增劑標準需到省衛生廳辦理備案。根據《企業產品標準管理規定》,藥品及農業種植、養殖產品等不屬於備案範圍。
以上是辦理條件
這個1.企業生產的產品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的,制定企業產品標準,作為生產和貿易的依據。已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的,制定嚴於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的企業產品標準,作為生產和貿易的依據。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產品標準應當進行復審:
(1)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產業發展方針、政策作出調整或者重新規定的;
(2)新發布了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
(3)規範性引用檔案中相應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作了修訂的;
(4)企業生產工藝或者原材料、配方發生重大改變的;
(5)標準備案有效期屆滿的;
(6)其他應當進行復審的。
3.(1) 企業產品標準備案的有效期為3年;
(2) 企業應當在該標準備案有效期屆滿前30日內,重新辦理備案手續。
4.企業名稱發生變更的,應當持《核准變更登記通知書》辦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變更手續。
5.以下產品需到省質監局標準化處辦理備案:(1)公共安全技術防範產品;(2)消防產品;(3)Ⅱ、Ⅲ類醫療器械;(4)軟體產品;(5)農藥;(6)衛生殺蟲劑;(7)液體肥料;(8)特殊化妝品;(9)飼料新增劑。
6.食品、食品新增劑標準需到省衛生廳辦理備案。根據《企業產品標準管理規定》,藥品及農業種植、養殖產品等不屬於備案範圍。
以上是辦理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