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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康樂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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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未雨綢繆180973058
原告律師打電話讓被告還錢,然後撤訴。這種情況可以有,不算違法。這也可以理解為原告要求和解,私下解決。法庭也願意做調解的,也可達成調解協議。當然,被告有權選擇同意與不同意,誰也不可以強求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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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Rocky71159724
和解是任何時候都可以進行的。是否和解取決於你們雙方的意願,沒有什麼手段。
我的建議,最好,你方也請個律師,和解本身不存在套路,但是雙方談判的過程肯定有技巧的,如果不是律師,很難平衡的。
這個社會不要把律師想定位看錯了。律師是一個有著嚴格職業道德要求的群體,請相互尊重,沒有律師,很有可能要差之毫釐,謬之千里,要付出慘痛教訓的,我親身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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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律師獨角獸
這沒有什麼套路,民事訴訟在審判,直到執行的整個過程中,都是可以和解的。原告律師和被告溝通,如果雙方可以和解,就不用再二審了。
在民事訴訟中,和解或者調解是個很重要的詞,在一審二審直到執行過程中都不停的貫穿著和解和調解的程序,法官也不斷的會進行調解,畢竟我們進行訴訟的目的不僅僅是為了爭口氣,更重要的是為了實現解決爭議。
像題目中的問題,我並不覺得有什麼難以理解的,只要原告律師拿到原告的特別授權,那麼就可以聯絡被告進行和解。如果是欠錢的官司,被告只要願意出一定的錢,那麼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原告就可以撤訴了。何必雙方還要拖那麼久,要經過漫長的訴訟甚至執行程式呢。
像我們打官司,並非是一旦進入法庭程式就必須進行下去,雙方可以在任何階段和解,經過和解一方撤訴的訴訟費還可以退回來一半呢。只要能夠解決爭議,這就沒有什麼大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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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談笑閣
這很正常啊。訴訟的結果就是為了被告還錢,只要達到目的就可以了。雙方律師進行調解,能夠調解解決的當然最好。就被告來說,可以免於官司,畢竟有官司纏身的企業被列為信用風險名錄,天眼查一查就出來了。走訴訟日子久,還要判決,所以雙方能調解,法院也是樂於撤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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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桃花客棧2019
過去二審很多不開庭審理。但是不管是什麼套路,原告和被告都應該有自己的立場,被告既然提出上訴,那麼肯定就是不服一審的判決結果,上訴後原告可以要求和解,但是要求撤回上訴是沒有道理的,可以不予理睬,也可以強烈要求法院依法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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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葉律師
這可能也算不上什麼套路。
當事人之間的協商或和解,這個不受時間及程式限制。起訴之前,訴訟過程中,法院判決後,執行階段,只要當事人有調解(和解)意願,都可以就債權金額,履行方式,履行期限等等進行協商,這都是法律所允許的。總體來說,調解(和解)相對於法院判決更加靈活,對當事人也是更加有利。
對方律師打電話讓被告出錢和解撤訴,這可能是對方提出的一個解決方案。作為被告,要是不認可對方提出的解決方案,那拒絕就是,或者不予理睬都行。反正案件已經進入法院程式,法院最後都會出具判決。當然,一旦法院判決之後,想要協商可能就會相對被動點。畢竟法院的判決對對方有利,並且是可以執行的判決,不排除對方就直接進行執行程式受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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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胡究法的如法炮製
民事糾紛每天都在發生,並不是每件民事糾紛都需要法院的裁判才能解決。其實很多都是被逼沒辦法才起訴到法院的。訴訟作為終極解決問題的方式,也有其固有的特點:要交訴訟費、律師費等一筆不少的費用、需要一審二審等比較長的訴訟時間。二審還沒有開庭原告希望和解意思就是原告希望和你和解解決糾紛,我覺的這是個互利共贏的事,具體分析如下:
01能達成和解這對被告方是一個少出錢的一個機會因為撤回起訴的話,訴訟費減半,減半的訴訟費,本應該由敗訴方最終承擔,但是現在只收取一般,可以說減少了訴訟費。另一方面,原告願意和解,可能在具體的金錢數額上最出讓步,此時如果被告確實沒有任何勝訴的可能,可以抓住機會與原告協商,爭取自己的最大利益,比如欠房租50萬,說不定協商的好可以給40萬就可以,民事糾紛只要大家願意就好。
02想達成和解,原告一般情況下的考慮因素原告一般情況下願意和被告達成和解的原因有:一是急需用錢,感覺訴訟拖的太久,即使勝訴還要走執行的過程,不想耗時了;二是一些特別的案件,比如公司案件,公司破產,在破產之前想把這個錢拿回來,順便轉移掉;或者這本是一個虛假訴訟,透過起訴喝酒的方式,轉移並不屬於自己的財產,當然第二種的機率還是不比較少見的。
03原告需要注意:撤訴後不得針對重複起訴司法自願也是有限的,原告不能說今天起訴,明天撤訴,後天有起訴,你這不是調戲法院麼,我說的是針對同一個事實和糾紛。所以對原告來說,既然想撤訴,那麼起碼必須等被告支付的錢達到了自己的預期,不能說我們和解之後給60萬,現在只給了20萬,你就撤回起訴了。那麼不撤回起訴怎麼辦呢?可以調節結案,經過法院確認的調節書也具有強制執行力,這對於原告來說是個坑。
結語打過官司的人都知道,其實訴訟不輕鬆,反而是勞神費力,再加上民事訴訟判決下來後,還有個執行階段,指定不到位,勝訴並不等於可以拿到錢,因此我們民事訴訟全過程鼓勵和解和調解。既然原告向你丟擲了橄欖枝,你應該想想到底在訴訟中需要賠多少錢,現在階段和解你想出多少錢,當然這個階段和解,原告肯定是要你立馬出錢的,你要做好這個準備。
回覆列表
謝!
這個不是什麼套路,有些官司在臺下雙方協商一下,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0K了,沒必要開庭!
假如協商不了,再開庭,所從判決也來的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