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和義務相統一原則和平等原則,是民事法律體系的基本原則或核心原則,是調整民事法律關係所必須遵循的法則。 一、平等原則是調整法律關係的重要原則: 民法上的平等原則,是指在民事活動中,民事主體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所有具有民事主體資格的雙方,在民事活動中的行為均應遵循這樣的準則。中國民法的平等原則是當今商品經濟規律的屬性,是現代法制的基本原則,在當代不同國家不同階級屬性的人類社會,固然其階級性質有別,但在不同的民事法律制度上,相同的一點都是把平等原則作為立法的指導思想和調整商品關係的基本方針。 二、權利和義務相統一是調整民事法律關係所必須遵律的法定原則: (1)從法律關係上講,二者是同時產生的,是相對應的一對範疇。沒有權利,就沒有義務,沒有義務,也就沒有權利。中國憲法規定:"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也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2)從法律關係的主體來說,一方面,公民既是權利的享有者,又是義務的承擔者。既沒有脫離義務單獨存在的權利,也沒有可以摒棄權利而單獨履行的義務。所以說,權利和義務是法律規定中不可缺少的兩個方面,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權利的主體,又是義務的主體。 另一方面,權利的實現要求義務的履行,義務的履行要求權利的實現。也就是說,公民享有權利需要條件,這個條件的實現依靠義務來創造,如果不履行義務,那麼權利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礎。公民能夠享有什麼樣的權利,就根據公民所盡的義務確定;同樣,公民的義務,也是根據它所享有的權利確定的。 (3)從中國來說,社會主義制度下,公民得權利和義務是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關係。公民權利的充分實現,可以激發人民群眾的主人翁責任感,調動人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自覺地承擔對國家和社會地責任,儘自己的義務。隨著社會主義事業的發展,又反過來為公民權利的實現提供和創造了條件。 (4)對公民的要求來說,在中國,任何公民都必須用權利和義務的統一性原則來規範自己的行為,既要認真行使自己的權利,又要自覺地履行自己的義務,在行使權利時,要履行對國家、對社會和他人權利的義務
權利和義務相統一原則和平等原則,是民事法律體系的基本原則或核心原則,是調整民事法律關係所必須遵循的法則。 一、平等原則是調整法律關係的重要原則: 民法上的平等原則,是指在民事活動中,民事主體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所有具有民事主體資格的雙方,在民事活動中的行為均應遵循這樣的準則。中國民法的平等原則是當今商品經濟規律的屬性,是現代法制的基本原則,在當代不同國家不同階級屬性的人類社會,固然其階級性質有別,但在不同的民事法律制度上,相同的一點都是把平等原則作為立法的指導思想和調整商品關係的基本方針。 二、權利和義務相統一是調整民事法律關係所必須遵律的法定原則: (1)從法律關係上講,二者是同時產生的,是相對應的一對範疇。沒有權利,就沒有義務,沒有義務,也就沒有權利。中國憲法規定:"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也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2)從法律關係的主體來說,一方面,公民既是權利的享有者,又是義務的承擔者。既沒有脫離義務單獨存在的權利,也沒有可以摒棄權利而單獨履行的義務。所以說,權利和義務是法律規定中不可缺少的兩個方面,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權利的主體,又是義務的主體。 另一方面,權利的實現要求義務的履行,義務的履行要求權利的實現。也就是說,公民享有權利需要條件,這個條件的實現依靠義務來創造,如果不履行義務,那麼權利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礎。公民能夠享有什麼樣的權利,就根據公民所盡的義務確定;同樣,公民的義務,也是根據它所享有的權利確定的。 (3)從中國來說,社會主義制度下,公民得權利和義務是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關係。公民權利的充分實現,可以激發人民群眾的主人翁責任感,調動人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自覺地承擔對國家和社會地責任,儘自己的義務。隨著社會主義事業的發展,又反過來為公民權利的實現提供和創造了條件。 (4)對公民的要求來說,在中國,任何公民都必須用權利和義務的統一性原則來規範自己的行為,既要認真行使自己的權利,又要自覺地履行自己的義務,在行使權利時,要履行對國家、對社會和他人權利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