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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荊山一狼2

    謝謝邀請。你這是眉毛鬍子一把抓,反正沒好人。我們先看銀行有什麼錯。銀行是企業,不是慈善機構,它也是資本家(金融資本),它不印錢(不發行貨幣,發行貨幣是央行,央行不放貸也不收儲),它的錢是儲戶存在那裡的,確保儲戶存款安全是第一位的,第二位的才是放貸牟利。確保存款安全它才能確保自身安全,不至於破產倒閉。放貸它才能獲利。這是銀行兩大功能。兩大功能卻是一個迴圈完成,收儲放貸收貸收息還儲付息,銀行賺取利息差。搞清楚銀行的基本執行規則,我們就清楚了兩點,一是不放貸,只收儲,銀行要支付存款利息,它就會虧損,嚴重了就會資不抵債而破產。二是不負責任濫放貸收不回來,儲戶的存款就會泡湯,當不能確保儲戶自由提取存款,就可能發生資金鍊斷裂,容易引發擠兌潮,不僅銀行頃刻間就會破產倒閉,還會發生嚴重社會動亂,危及國家安全。所以,銀行必須放貸,還必須保證收貸。這就會形成一個怪圈,富人不要貸款,銀行千方百計想要給他們放貸,這樣既能賺取利息差,實現利潤,又能保證貸款風險最小化。窮人需要貸款,銀行不願意放貸,因為貸款風險太大。如何尋找到這個最大契合點,就是銀行經營者的智慧(所以,各銀行之間的效益有差距)。回到問題本身。銀行為了確保貸款安全,就設定了兩種貸款模式,一種是信用貸款,一種是抵押貸款。抵押貸款就不說了,與問題比較遠。信用貸款就是銀行對貸款人的信用進行基本評估,確定信用額度,同時,貸款人還需提供擔保人,銀行還要對擔保人的信用額度進行評估。雙評估雙保險,最終確定一個安全額度,這就是給貸款人可以放貸的數額。所以,銀行不會發生給某個行業或者階層不放貸的問題,只存在放多少的問題。當然,年收入兩三萬塊錢,信用額度也就是幾千塊萬把塊,擔保人也是如此,那就只能放貸一兩萬塊。正常情況下,尋找擔保人,提供證明,進行稽核,面籤,一大堆手續囉嗦,一般人也就放棄了。但是,假如一個窮人可以找到馬雲提供擔保,也可以貸個幾百萬甚至幾千萬。這就出現了題目中提到問題,為什麼工人貸款銀行不給,資本家擔保卻能在工人名下放貸的事情。話說難聽點,就是工人的臉太小,但是,擔保人臉大也可以,因為按照法律規定,貸款人和擔保人對貸款風險共擔。所以,銀行沒錯。至於說資本家和銀行找工人貸款,那就是胡說了。銀行怎麼可能平白無故隨便抓個人就要給貸款?那是需要用錢的人找的工人,不是銀行找的工人,這事與銀行無關。那這種情形怎麼出現的呢?這是銀行具體工作人員規避內部稽核,分散風險的變通辦法(我不瞭解內部有沒有明確的禁止性具體規定)。舉個簡單例子就清楚了。比如某企業需要三百萬貸款週轉,卻已經沒有可以抵押的資產,只能信用貸款。按照擔保信用額度,企業需要找到一個擁有三百萬信用額度的擔保人(或者單位)。銀行通用的辦法是擔保企業要在放貸行有戶頭,戶頭中要有三百萬以上的餘額。還貸前,放貸行會嚴格監控擔保人存款餘額,基本確保貸款到期能夠扣還貸款,這等於將擔保人的資金凍結了,所以,一般不會提供這麼大額的貸款擔保。那怎麼辦?將企業需要的三百萬資金分解為一百筆三萬,然後分散到一百人名下。用一百人的全部家庭財產來承擔這三百萬貸款風險,風險就小了很多,甚至無限接近於零。這裡又出現了一個新問題,勞資關係。勞資關係是個既複雜又簡單的問題。說複雜,它好像還牽扯階級鬥爭,甚至暴力革命。說簡單,那就是一個互相扶持的關係。企業效益好了,工人的收入會有增加,企業破產了,工人就會失業。這是互相依存的一面。工人家裡有事了,單位不聞不問,甚至有病了也不聞不問,單位死了活了,工人也冷眼旁觀。反之也如此。勞資關係融洽,企業在遇到難關了,工人與資本共度難關,企業也可能就活了,工人也避免了失業。勞資關係緊張了,工人盼著企業倒閉,企業遇到難關了可能就真的倒閉了,當然工人也就真的失業了。這麼說,不是讓工人當傻瓜去填坑。自己身在企業,對企業的經營情況應當有個基本的判斷,要明白這個企業還能不能救活,資方還有沒有能力,有沒有信心救活,是不是有決心與大家一起共度難關。根據自己的判斷,自行決定是否替資方提供貸款幫助。當然,腦子裡還要搞階級鬥爭的人,就無需考慮這麼多,直接拒絕就是了,反正不管是銀行還是資方都沒辦法綁架你,因為貸款要面籤,面籤還要錄影存檔。

  • 2 # 談笑閣

    你這事兒我聽說過,其實就是一個騙局。

    一些老闆利用剛畢業的那種大學生來當公司的法人代表,然後以這個公司的名義貸款,實際錢是老闆在用。

    最後錢還不了了,那些大學生法人代表就被銀行起訴,被追債,老闆逃之夭夭。

    你繞來繞去,其實就是工人借款。

  • 3 # 空谷財譚

    “資本家”這個用詞挺別緻啊!不過我感覺怎麼這個資本家更像是“騙子”呀。

    工人為什麼願意做借款人?這讓人感到非常不解。打個工還要替老闆借錢,你這“工人”也太難了吧?老實說,我認為這裡面本身就有貓膩:所謂“人為財死”,沒有什麼好處,誰都不會去當這個傻瓜。因此,你這事也怨不得人。

    其次,銀行與老闆串通也是此事能得逞的重要原因。雖說有老闆保證,但是工人的還款能力難道就不用調查?貸款的實際用途就不用管了?我相信僅靠一個工人貸款也幫不了老闆,肯定還有好多工人同樣操作,這種情況難道不可疑?

    所以這件事裡沒有一個人是無辜的。當然相比較起來,工人最可憐,錢沒用到還欠了一屁股債。從法律上來說,這筆錢還真的必須要還,除非你能證明老闆與銀行串通騙取你的信任。——這事還真挺難。

  • 4 # 淡然1704253

    企業主(資夲家)用款找工人出面做貸款人,企業主做擔保人,這種借錢方式其實與銀行沒有任何關係,銀行是根據借款人的貸款用途、還款能力、抵(質)物、擔保人的擔保資產等狀況放款的。如果貸款到期不能償還,銀行起訴工人會追加擔保人為共同被告,由擔保人承擔連帶償還貸款本息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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