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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鄉下的土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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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好朋友心想事成589
這種事很正常,很多父母因為自己的女兒未婚先孕就趁機向男方要高價彩禮及一些過分的要求比如全款買房買車且只能寫女方姓名,這樣的父母一般都認為反正女兒已經懷了男方家的骨肉,那麼這些東西是給也要給不給也要給,而男方不是不願意給而是不能掏高價彩禮及不能接收一線過分的要求。所以題主在這方面很矛盾,唯一的辦法就是兩個人在感情基礎很好的前提下都去做自己父母的工作,如果實在做不通那隻好分手然後去做流產
因彩禮鬧僵就是雙方家庭彩禮價格沒談妥,這種情況一看雙方家庭條件,二看雙方父母為人。一般情況來說彩禮及陪嫁就是雙方家庭給小夫妻小家的啟動資金。
如果女方父母要彩禮的目的是為了婚後留給女兒的小家庭,那麼男方只要有這個經濟能力是沒必要計較的;如果男方家庭經濟條件不好實在拿不出來,那麼女方可以適當讓步。如果女方父母要彩禮並未準備留給女兒或者歸還,那麼無論男方有沒有這個經濟能力都不建議多給彩禮。如果男方有這個能力但因為女方已孕而故意壓低彩禮認為女方無論如何都會嫁過來的,那麼個人不建議女方繼續選擇結婚,可以考慮流掉胎兒。可能大家會說“寧拆十座廟,不拆一樁婚”,然後中間還有一個小生命是無辜的,所以只能勸和不能勸分,但我認為這種家庭不適合嫁娶,因為不肯歸還彩禮的女家和因女方有孕故意壓低彩禮的男家基本都是勢利的、心機的、強勢的,就算在彩禮上讓步了,婚後也基本是雞飛狗跳的日子。生活中這樣的真例項子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