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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鵲鄉檢韻

    謝邀!醉駕是故意犯罪,明知自己醉酒狀態還去開車,肯定是故意犯罪!但一般的交通肇事罪屬於過失型犯罪,因為主觀上不希望車輛事故的發生,至於醉酒後又實施的其他犯罪,要看行為人主觀上是故意還是過失,如果積極實施的犯罪,大多數來講應該是故意犯罪!

  • 2 # 趙志軍001

    灑,能讓 人興奮,也能讓人沮喪。

    親朋聚會飲點小酒,能增加我們的喜慶氣氛,慶功會上的毫飲,能讓人們陶醉,那武松武二郎,酒後打虎成了流芳百世的英雄,那大名鼎鼎的英雄呂奉先,卻因飲酒作樂,荒淫無度被曹夢德縊死在白門樓。

    這個灑即能喜慶,也能讓人滑|進罪惡的深淵。

    那李白喝了斗酒,作出的好詩篇,那賈瑞酒後亂性,卻睡了自己的兒媳,被後人嘲笑為喝進了狗肚子,讓狗蒙受了不白之冤。

    當今我們的法律尚未規定,不許飲酒,但絕不允許酒後作亂。

    今天能看到聽者提出的醉酒後從事犯罪,是故意的還是過失的?這個這個問題提的失去了語言的邏輯性,和混亂性,不妨我們把他歸攏一下,酒後違法,必將追責,不存在故意與非功利性。

    一些人飲酒後,意識不清,極易做出危害他人的事,但醒酒後想你我喝多了摚塞,那是說不過去的,司法解釋裡明確的說明,有些人往往借酒發揮,所以飲酒作亂者必須負法律責任。

    如若只是與他人吵鬧,影響社會治安,當事人將被帶到派出所,在滯留室裡面醒酒,醒是要接受治安處罰的,最輕的也是要訓誡,如若出現其他後果,加負相應的刑事責任。

    因為酒後違法不存在,故意與非會笑。

    另外,對於研究者從事操縱機動車,或其他機械裝置者,必須當令禁止,因為酒後時反應遲鈍,極易造成責任事故給他人造成傷害。

    在中國交法中已明確規定,酒後開車,吊銷駕照,處以7日行政拘留,這在中國還算比較仁慈的,據說在東南亞某個小國,酒後駕車,不但吊銷駕照,而且還要打你個三鞭子,五鞭子。

    聽說那個鞭刑非常殘酷,第一鞭子抽下去,疼著渾身亂抖,第二鞭子下去皮開肉綻,第三鞭子下去,一片血肉磨糊,第四鞭子,第五鞭子打完,這個人只能讓人抬著回家了。

    此後,一看到褲腰帶,就立即渾身打顫,誰要再請他喝酒,恐怕就得絕他的八輩祖宗了。

    看來喝酒也需要文明,以酒作亂,害人害己。

    文明飲酒才是上策。

  • 3 # 律法學道

    醉酒後積極實施的犯罪是故意還是過失,與醉酒狀態無關,與行為人的主觀意識有關,醉酒後的行為應當負法律責任,我們從治安和刑事兩個方面談醉酒後的法律責任問題。

    一、醉酒後違反治安管理的

    醉酒的人,是指飲酒過量而不能自制的人。在現實生活中,每個人的體質和對酒精的耐受力各不相同,有的人酒量大,有的人酒量小,有些人大量飲酒而不醉,有些人少量飲酒其認知能力、判斷能力和控制能力受到很大影響。由於造成醉酒的原因是本人在清醒狀態時酗酒所致,因而醉酒不能作為不予處罰的理由。因此,《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醉酒的人違法治安管理的,應當負法律責任;醉酒的人在醉酒狀態中,對本人有危險或對他人的人身、財產或公共安全有威脅的,公安機關應當對其採取保護性措施約束至酒醒。

    二、醉酒後觸犯刑法的

    醉酒後觸犯刑法的犯罪有很多,主要有危險駕駛罪、交通肇事罪、其他犯罪。

    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於醉酒駕駛。本罪為危險犯,主觀方面為故意,不要求造成嚴重後果。危險駕駛行為同時構成交通肇事罪或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不實行數罪併罰。交通肇事罪,指違法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本罪為結果犯,主觀方面為過失,要求造成嚴重後果。酒後駕駛機動車,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的,屬於交通肇事罪。其他犯罪:醉酒後實施其他犯罪,如故意傷害罪、搶劫罪等。按照行為人所涉及的犯罪依法進行定罪處罰,主觀方面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過失

    總的來說,醉酒後積極實施的犯罪是故意還是過失?要綜合全案的證據進行考慮,和醉酒的狀態無關,如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構成危險駕駛罪,屬於故意犯罪;醉酒後發生交通肇事的,構成交通肇事罪,屬於過失犯罪;醉酒後實施的犯罪和清醒狀態下實施的犯罪一樣,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 4 # 刑事律師翟振軼

    刑法上的故意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狀態。如果是希望的心態,則定義為直接故意,如果是放任的心態,則定義為間接故意。

    刑法上的過失指: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也分為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於自信的過失。

    我們先來看看這兩者的區別,如果用題目中的詞,可以這樣說,積極實施的就是故意,消極實施的就是過失。從這點來看,醉酒後積極實施的犯罪是故意。

    醉過酒的人都知道,在醉酒狀態下,人是沒有意識的,並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事後完全回憶不起來自己做的事,喝斷片了。在醉酒狀態下,人失去了對自己行為的辨認和控制能力,如果按照醉酒人沒有意識這個情況,不應該追究刑事責任,最低也是要按過失犯罪追究刑事責任。

    但刑法第18條明確規定: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那為什麼還要這樣規定呢?那是因為,醉酒是行為人的原因自由行為,行為人明知醉酒後會失去辯認或控制能力,會造成危害社會的結果,還希望或放任自己喝醉酒,這是一種故意行為。現在因為醉酒後積極實施犯罪行為,致使這個危害社會的結果實際發生了,因此其主觀心態還是故意。

  • 5 # 南京北京西京

    酒後是否具有行為能力,對此早已共識是有行為能力的,人在醉酒時事實的行為在當時是有意識的,雖然有人酒醒後有所謂"斷片",但是在當時是有意識的,明確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所以法律規定酒後犯罪追究刑責,也就是與正常人無異,所以其積極實施的犯罪只要符合刑法規定故意犯罪的特徵,當然是故意犯罪。

  • 6 # 煤城飛t將

    所謂故意犯罪是明知自己行為具有社會危害性,卻希望或放任這種行為的發生。而過失犯罪呢?是行為有社會危害性由於疏忽大意或輕信能夠避免而發生行為。

    所謂醉酒積極行為,說的太籠統了,比如:醉酒交通肇事,此罪是過失犯罪,但也有朋友不讓開而輕信無事卻積極去開的行為。

    所以法律問題,問最好具體一點。

  • 7 # 京悅說法

    中國《刑法》第18條規定: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關於是故意犯罪或過失犯罪,應當根據《刑法》第14條、15條關於故意犯罪或過失犯罪的規定來認定被告人的心理態度。就醉酒這一行為來講,是行為人的原因自由行為,行為人明知醉酒後會失去辯認或控制能力,會造成危害社會的後果,還希望或放任自已醉酒,這是一種故意行為。而本問題中,行為人醉酒後積極實施犯罪行為去危害社會。其主觀心態是故意的。所以其行為應認定為故意。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問,手機屏摔壞了,怎麼把裡面的電話本調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