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會計人員配備的方法
1,在會計機構設定彙總應以業務需求為基本
是否單獨設定會計機構由單位會計業務的自身需求來定,則取決《規範》第六條規定。一般單位是否設定單獨會計機構,通常由以下各情況:
2,(一個單位的規模的大小通常是決定這個單位的內部部門的設定,也是會計機構設定與否的決定。通常在大中型企業和擁有一定規模的事業行政單位,及財務進出數額較大、會計業務繁忙的國家團體和一些經濟組織,需具備單獨會計機構,以便第一時間給本單位各項經濟活動和財務收支的計算,讓會計監督有效實施。
3,經濟業務多、財務進出量大的企業,應具備設定單獨會計機構,確保工作的效率及資訊的質量。
4,以資訊的及時準備及全方位系統為前提稱其有效的經營管理。企業在經營管理需求越高時則對會計資訊的需求也同比增長,會計資訊系統也會要求更高,因此取決該單位設定會計機構與否。
沒有會計機構時應具備會計人員
“不具備單獨設定會計機構條件的額,應當在有關機構中配備專職會計人員”在《規範》中第六條規定,也是對會計機構提出的一個原則性要求。對不符合單獨設定會計機構的企業,例會計業務較簡單和收支數額不大及事業單位等,《規範》同意其在相關部門中配備專職會計人員,也是為了適合這些單位的內部需求和組織結構的特性,而配備的專職會計人員的企業也應具備完整的財務會計制度和嚴格的財務手續,其人員的職能是不可以被其他職能所代替。
實施代理記賬是途徑之一
“無設定會計機構和配備會計人員的機構,應根據《代理記賬管理暫行方法》交給會計事務所或持有代理記賬許可證的其他代理機構進行代理記賬”在《規範》第八條中規定。目的是為了不具備設定會計機構、配備會計人員的小型單位解決支出、記賬等問題的需求。有社會中介既會計諮詢、服務機構替代單獨計算機構辦理財務收支、記賬等業務,也是中國經濟發展的額一種新的會計服務行動。在中國近年來發展的同時,各單位在組織、經營規模都有了很大變化,部分較小規模的企業大量出現是產生,致使才出現了現有會計人員數量及比較難適應的經濟組織實施會計核算需求的問題。部分經濟組織難以找到素質匹配的會計人員,且一些規模較小的單位配備一名會計和出納就費用上也難承受,代理記賬業務在這種情況下應運而生。在第八屆全華人大常委會的第五次會議在修訂《會計法》中,明確表明對不具備會計機構條件的機構,允許委託經允許設立的會計諮詢代理機構記賬,因此建立了代理記賬業務的合法地位。為了規範其業務,於1994年6月23號財務部發布了《代理記賬管理暫行辦法》,就代理記賬、程式、委託雙方責任及義務做了詳細的制定。
二,會計人員分工的原則
《規範》在會計工作崗位中設立了最基礎的原則,擺出了相關條件:1,根據自己單位會計業務的需求。“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需要設定會計工作崗位。”是《規範》中的第十一條規定。與第六條根據會計業務的要求設定會計機構這一規定,有著共同的原則。就好像之前所提到在依照這個規定設立會計機構而提出的解析,會計工作崗位的設定條件與需求不一樣主要是因為每個單位的工作性質、本身的範圍、業務內容、數量還有會計核算和管理的需求各自不一樣。在設立會計工作王維的時候,一定要結合本單位的真實狀況,可以單獨設立,或者共同設立、或者沒有設立也可,以達到會計業務需求為原則。
2,適合內部牽制制度的條件。“會計工作崗位,可以一人一崗、一人多崗或者一崗多人。但是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是《規範》中的第十二條規定。根據這幾年物品價格在稅收財務中的檢驗。審計與會計工作紀律政治所顯示出的漏洞來說,很多單位在會計工作崗位設立上都有崗位分工不明確、人員配置不合理、手續辦理雜亂等現象;有的在小規模的經濟組織中,會計、出納都是一個人,還有出現出納和財務的保管是一個人的現象,這樣會出現假公濟私、私飽中囊等不合法問題。導致釀成的虧損非常多,引起了每個單位的高度關注。
3,對提高會計人員全面掌握熟練業務,提升業務素質。“會計人員的工作崗位應當有計劃地進行輪換。”這是《規範》中的第十三條規定。也就是說將輪換崗位加入到會計工作崗位設立的原則在《規範》中是一個改進。這麼做不但可以使會計人員在每一個崗位職責上得到鍛鍊,在工作上也得到了改善,同時維護了會計人員,限制了一些想鑽空子,圖謀不軌的人。
4、對建立崗位責任制有好處。會計工作崗位的設定方案是在《規範》中第十一條中所提到的,也就是說“會計機構負責人或者會計主管人員,出納,財產物資核算、工資核算、成本費用核算,財務成果核算,資金核算,往來結算,總賬報表,稽核,管理檔案等等。”這樣的設立方式,大概包含了會計業務的重要內容與關鍵方面,同時在崗位責任制度的建立上做出了相對而言比較完善的根基,讓每個單位再詳細地擬定會計工作崗位設立計劃的時候是一個很好的樣板。
一.會計人員配備的方法
1,在會計機構設定彙總應以業務需求為基本
是否單獨設定會計機構由單位會計業務的自身需求來定,則取決《規範》第六條規定。一般單位是否設定單獨會計機構,通常由以下各情況:
2,(一個單位的規模的大小通常是決定這個單位的內部部門的設定,也是會計機構設定與否的決定。通常在大中型企業和擁有一定規模的事業行政單位,及財務進出數額較大、會計業務繁忙的國家團體和一些經濟組織,需具備單獨會計機構,以便第一時間給本單位各項經濟活動和財務收支的計算,讓會計監督有效實施。
3,經濟業務多、財務進出量大的企業,應具備設定單獨會計機構,確保工作的效率及資訊的質量。
4,以資訊的及時準備及全方位系統為前提稱其有效的經營管理。企業在經營管理需求越高時則對會計資訊的需求也同比增長,會計資訊系統也會要求更高,因此取決該單位設定會計機構與否。
沒有會計機構時應具備會計人員
“不具備單獨設定會計機構條件的額,應當在有關機構中配備專職會計人員”在《規範》中第六條規定,也是對會計機構提出的一個原則性要求。對不符合單獨設定會計機構的企業,例會計業務較簡單和收支數額不大及事業單位等,《規範》同意其在相關部門中配備專職會計人員,也是為了適合這些單位的內部需求和組織結構的特性,而配備的專職會計人員的企業也應具備完整的財務會計制度和嚴格的財務手續,其人員的職能是不可以被其他職能所代替。
實施代理記賬是途徑之一
“無設定會計機構和配備會計人員的機構,應根據《代理記賬管理暫行方法》交給會計事務所或持有代理記賬許可證的其他代理機構進行代理記賬”在《規範》第八條中規定。目的是為了不具備設定會計機構、配備會計人員的小型單位解決支出、記賬等問題的需求。有社會中介既會計諮詢、服務機構替代單獨計算機構辦理財務收支、記賬等業務,也是中國經濟發展的額一種新的會計服務行動。在中國近年來發展的同時,各單位在組織、經營規模都有了很大變化,部分較小規模的企業大量出現是產生,致使才出現了現有會計人員數量及比較難適應的經濟組織實施會計核算需求的問題。部分經濟組織難以找到素質匹配的會計人員,且一些規模較小的單位配備一名會計和出納就費用上也難承受,代理記賬業務在這種情況下應運而生。在第八屆全華人大常委會的第五次會議在修訂《會計法》中,明確表明對不具備會計機構條件的機構,允許委託經允許設立的會計諮詢代理機構記賬,因此建立了代理記賬業務的合法地位。為了規範其業務,於1994年6月23號財務部發布了《代理記賬管理暫行辦法》,就代理記賬、程式、委託雙方責任及義務做了詳細的制定。
二,會計人員分工的原則
《規範》在會計工作崗位中設立了最基礎的原則,擺出了相關條件:1,根據自己單位會計業務的需求。“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需要設定會計工作崗位。”是《規範》中的第十一條規定。與第六條根據會計業務的要求設定會計機構這一規定,有著共同的原則。就好像之前所提到在依照這個規定設立會計機構而提出的解析,會計工作崗位的設定條件與需求不一樣主要是因為每個單位的工作性質、本身的範圍、業務內容、數量還有會計核算和管理的需求各自不一樣。在設立會計工作王維的時候,一定要結合本單位的真實狀況,可以單獨設立,或者共同設立、或者沒有設立也可,以達到會計業務需求為原則。
2,適合內部牽制制度的條件。“會計工作崗位,可以一人一崗、一人多崗或者一崗多人。但是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是《規範》中的第十二條規定。根據這幾年物品價格在稅收財務中的檢驗。審計與會計工作紀律政治所顯示出的漏洞來說,很多單位在會計工作崗位設立上都有崗位分工不明確、人員配置不合理、手續辦理雜亂等現象;有的在小規模的經濟組織中,會計、出納都是一個人,還有出現出納和財務的保管是一個人的現象,這樣會出現假公濟私、私飽中囊等不合法問題。導致釀成的虧損非常多,引起了每個單位的高度關注。
3,對提高會計人員全面掌握熟練業務,提升業務素質。“會計人員的工作崗位應當有計劃地進行輪換。”這是《規範》中的第十三條規定。也就是說將輪換崗位加入到會計工作崗位設立的原則在《規範》中是一個改進。這麼做不但可以使會計人員在每一個崗位職責上得到鍛鍊,在工作上也得到了改善,同時維護了會計人員,限制了一些想鑽空子,圖謀不軌的人。
4、對建立崗位責任制有好處。會計工作崗位的設定方案是在《規範》中第十一條中所提到的,也就是說“會計機構負責人或者會計主管人員,出納,財產物資核算、工資核算、成本費用核算,財務成果核算,資金核算,往來結算,總賬報表,稽核,管理檔案等等。”這樣的設立方式,大概包含了會計業務的重要內容與關鍵方面,同時在崗位責任制度的建立上做出了相對而言比較完善的根基,讓每個單位再詳細地擬定會計工作崗位設立計劃的時候是一個很好的樣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