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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姚鈺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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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楊電商的實操
婚前這個要分情況了,如果雙方父母都同意的情況下那就無所謂了。這個問題對於現在這個社會感覺都不叫問題,太普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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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漢惠心理工作室但老師
假如婚前同居,你有可能需要承擔的後果是:你們最後沒有結婚;結婚之前你懷孕了最後因為種種原因,你們仍然沒能結婚,你需要去做流產;當然,如果能夠結婚,那皆大歡喜。這個部分我們不用談,因為我們談的是有可能你承擔的風險。我們先來討論第1種情況就是你們同居了,但沒能結婚。有可能同居了幾年,你年齡也大了,並且因為你已經和前男友同居,這個有可能你在找物件的時候別人會知道,如果他不介意還好,如果他介意而不同意和你繼續談戀愛結婚,那這也是你要承擔的風險之一。
第2種情況就是你懷孕了,但是沒能結婚,需要流產,甚至有些女孩在結婚前流產幾次。現在的無痛人流對人體不是沒有傷害,而只是沒有疼痛,但是對子宮的傷害和有痛人流是一樣的。所以這有可能造成你以後結婚想要孩子的時候難以懷孕或者不能懷孕。這也是你需要承擔的風險之二。
那如果選擇不同居,你有可能需要承擔的風險是:對方認為你不愛他而離開你。
最重要的我希望你知道的是:第一,你要聽從你自己的心聲。第二並不是非要婚前同居才能最後走向婚姻,也並不是同居才能代表你愛他。如果你堅持婚前不同居,這是你真正想要的。你就可以告訴對方,不同居不代表不愛他,而是你希望在結婚的時候再同居。如果對方真正尊重你,那麼他也會選擇同意你。如果因為你不願意同居,他要離開你,你用同居的方法留下他,那我估計即便同居以後也會有隱患。
親密關係是兩個人的事。需要互相尊重,共同經營和培養。
以上是我個人的觀點,我尊重每一位和我觀點不同的人,以及你們的每一個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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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童年小憶
這個問題因人而異的,如果雙方都不介意的話,那可以同居,也是實驗兩個人婚後生活的好方法,從一定程度上來說對雙方都是有好處的!
這樣可以讓自己找到更加適合自己的伴侶!幸福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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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蕭草草呀
沒有該不該,順其自然!
如果走到一起,覺得合適了,慢慢的莫名其妙就同居了!
其實同居有助於在生活中瞭解彼此適不適合過一輩子!同居的過程中,會發現對方的好與不好,會不會接受,會不會包容,全都在同居後表現出來!如果長期同居都沒有什麼大問題,那麼以後的生活就問題不大!
提前體驗兩人一起生活,一起面對困難,其實也是對情侶的考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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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還好有你1210
我覺得很有必要,很多男人隱藏的很深,不在一起住根本發現不了真實的一面!可能脾氣暴躁、不愛乾淨、特別懶、還可能有變態習慣,這些都很難從普通日常接觸中感受到…男人也一樣,不在一起住也不知道女人究竟能懶和邋遢到什麼程度…或者可以一起旅行,旅行結束一般分手的可能性會很大,堅持住了的估計就可以結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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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祖安蒙多
同居會暴露雙方很多的生活陋習,是兩個人的深度磨合,是臨結婚之前的全方位考量。
個人覺得,同居的【前提】有兩個。
1、應當是交往較長時間之後,兩個人都對對方有相當程度的瞭解。
就像漸進性的試探,戀情在經歷了新鮮感和平淡期,開始成熟發酵,到了一個雙方都覺得差不多的值,便可以考慮同居,並以婚姻為目標。這樣情況下,同居其實更小成本的類結婚形態,能在比較的程度上幫助你及時止損,如若發現不適合,比離婚的損失小很多。
如果是因為剛開始戀愛你儂我儂,深深覺得分不開,不如朝夕耳鬢廝磨,千萬不要住到一起。同居也是愛情的墳墓,會加速耗盡男生的新鮮感,也會快速增加女生的依賴感,到時候女生心理失衡追的緊,男生沒有認定只想逃。最終戀情告吹是常有的事情。
2、【雙方】都足夠成熟,考慮到同居的後果,並能在發現不適合時及時抽身。
一種情況,雙方都沒有抽身。
鑑於社會輿論,同居的雙方(特別是女方),容易騎虎難下,覺得都已經同居了,雖然吵架頻繁了,還是領證算了,最終走向一段較為失敗的婚姻。
另一種情況,一方抽身,另一方迫於無奈答應。
這種情況一般發生於男方終結這段關係,女方帶著疲憊的陰影和社會的指指點點,走進下一段戀情,並在下一段戀情的男方心理種上一顆定時炸彈。沒辦法,社會就男女同居這一點上就是這麼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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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張斌鋒書法家
我認為婚前不能同居。人家本來是初女,如果婚前同居了,就不是初男或女了。
如果同居了不結婚,最後都弄成兩家矛盾。
要同居就得雙方家人願意,各自萬事具備,同居就得結婚。
比如,你買一個車,你不負錢,開回家再來說不要了行嗎!
不過這是我的建議不代表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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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人生路偉哥
我認為非常有必要,婚前同居也可稱其為試婚,同居期間可以更好的去了解對方,去了解對方的優缺點,去了解對方的性格,婚前同居和結婚後的生活就是相差一個證書而已,透過婚前同居的磨合,婚後的離婚率會降低很多。
無論是普通百姓,還是公眾人物,包括明星,都普遍認可婚前同居,下面我們來舉個明星婚前同居的例子,作為公眾人物,他們的生活更有說服力。
大家所熟知的知名演員,梁朝偉和劉嘉玲就是典型的婚前同居成功案例,他們在一起同居將近20年,最終步入了婚姻的殿堂,而且結婚十幾年依舊很幸福,他們幸福的婚姻正是婚前同居的延續,透過長時間的相處,讓他們都得到了彼此的認可,當然我們普通百姓不可能同居這麼長時間去試婚。
現在很多年輕人,都傾向於同居,而不是著急結婚,有很多原因,主要是他們需要打拼,畢竟現在結婚,包括房子等一切費用,就是在小城市也要幾十萬,這對於剛參加工作的年輕人來說,是有很大壓力的,所以也只能被動的選擇先同居,攢夠了錢在結婚,同時同居過程中,雙方都有個選擇性,覺得合適就繼續下去,不合適分手也不算晚,如果結婚後覺得不合適再分手,對雙方傷害更大,尤其是男方,試問普通家庭能拿出幾個幾十萬去結幾次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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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為沒有結婚的時候,最好不要試婚,你們也可以說我保守,也可以說我落後,但請勿噴我,但我還是堅持我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