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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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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柳絮飛楊58964232
當然可以,只要你們夫妻都同意,最好籤個協議,看過一個影片也是男方不能生育,女方做的試管嬰兒,後來倆人鬧矛盾男方稱孩子與他沒有關係,不在撫養孩子,還讓女方返還撫養費。在過去社會領養個孩子不會有什麼問題,現在社會不穩定因素太多,倆人一定商量好,最好兩頭老人也商量商量,如果一家人都同意,應該沒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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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幸福的糰子媽
我一盆友是夫妻倆都有問題 所以一直沒孩子 動過收養的念頭 據說 收養了戶口本上的關係 必須要寫清 是收養的 這兩口子 想想還是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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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駱駝老房
書面協議沒有法律效力,領養這個孩子不具有合法性。
中國法律規定,父母有養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生了孩子給別人養,已經涉嫌“遺棄罪”,犯罪背後的收養協議,怎麼可能具有合法性呢!
可能的途徑是:這對夫妻沒有能力養活三個孩子,向當地民政部門申請獲得批准,把老三交到民政部門。同時你朋友夫妻到民政部門申請領養孩子,恰好領走了這個孩子。這樣才可能合法領養。不過即便這樣也是存在許許多多的不定因素。一是民政部門會不會批准這對夫妻的申請只怕很難(事主夫妻涉嫌故意不履行法律義務),二是孩子領養人不得與孩子親生父母認識,三是領養孩子是要有條件的,不僅要具備養育孩子的經濟條件,而且還得有年齡要求(好像是不小於45歲)。所以,如果想合法領養這個孩子,只怕很難。即便是辦理了表面合法的領養手續,多半也存在“違規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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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兵小姐
可行是可行,只是這手續比較麻煩。我老表也是不能生育,試管做過多次均以失敗而告終。夫妻倆就動了抱養一個的念頭,否則婚姻就沒法持續了。於是,去福利院諮詢打電話諮詢,去相關部門諮詢。這不去打聽還好,一打聽簡直把人繞暈了,這個部門那個部門,這個手續,那個手續,這個體檢,那個體檢,用老表的話說:等把這些個手術跑完他們都可以進入下一段婚姻了。。。
然後我身邊還有這種情況,姐姐不能生育妹妹生了三個孩子,就把剛生下來的那個最小的放到姐姐家裡,其實這樣的做法在以前比比皆是,我個人是不太建議這樣的,小孩子長大以後總會知曉,相當於你免費給你妹妹帶大了一個孩子,到頭來還是要回去。費錢費力不算,自己的親媽還就在身邊。到時候你內心做何想?雖說是親妹妹,但這樣子的養育又有何意義呢?
讓我來說還不如放平心態,像那些丁克一族學習,沒有孩子那就過好自己的人生,吃好喝好玩好,把那些養孩子的錢和時間都用來“養”自己,自己夫妻倆活得開心快樂豈不美哉?沒孩子有沒孩子的好處,至少肩膀上沒責任沒壓力。當然,這都是在你沒辦法生養孩子的情況下,你只能這麼想這麼做。有孩子有有孩子的活法,沒孩子有沒孩子的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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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使用者884125929651
男方不能生育,女方有生育能力,可以到醫院聯絡購買精子,取女方的卵孑做試管嬰兒。這樣不是父親是誰,母子是親身,這樣比抱養一個完全沒有血緣關係的孩子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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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翠花生活錄
由於男方不能生育,經夫妻雙方及家庭商量決定抱養一孩子,這個方法我覺得可行。我嬸子由於不能生育,叔叔和嬸子託人從不遠處的村裡抱養了一個女孩子,現在七歲上一年級了,全家對她視若珍寶。由其是我奶七十歲了,又有一個小孫女,當寶貝似的對她。
當年他們已經結婚多年,都知道嬸子不能生育,開始兩個人掙點錢都用在吃喝花上了,過得無憂無慮的。後來年紀大了,人們都勸他們抱養一個孩子,將來好給他倆養老送終,有個依靠。經多方打聽從不遠處的村裡抱養一個女孩。起初是抱養的男孩,由於孩子的父母是智障人,孩子的腳還是六趾,怕有遺傳,還有孩子出生時他的父母不會照顧,有嚴重的肺炎,抱過來就得花一筆錢治療。叔叔嬸子憂慮重重,最後決定不抱養這個寶寶了,後來被別人抱養了。
第二年,他們商量著還是抱養女孩,男孩子還得買房娶老婆,那時候他們就七十歲了,根本沒能力去幫助他。所以經人介紹從外村抱養一個女孩子,花了兩萬多塊錢,上戶口花了一萬。當時就和她的父母說好了,不能反悔回來要回孩子,還有一些條件都口頭答應了。現在她的親生父母也尊守當年的承諾沒有反悔,但是由於離得近,透過朋友打聽也能知道孩子過得快樂幸福,他們也就放心了。而我叔叔嬸子高齡得女,細心照顧孩子,當作親生孩子對待,所有的期望都寄拖在孩子身上,將來的養老都指望這個小妹妹了。
其實對於像這種特殊情況的夫妻,我覺得是可以抱養一個孩子的。有的人說可以做試管,但是做試管是要花費很多錢,而且女人還受罪,體質不好的女人也許一輩子都試管不上,真的是遭罪又費錢,身心疲憊。如果說去福利院領養孩子,手續太麻煩了,這個部門,那個部門,這個手續,那個手續,還有各種檢查,速度太慢了,費心又費力。還不如去抱養一個孩子簡單呢,花費幾萬塊錢當親生的養育,他長大了即使知道真相,感恩孝順的人也會給你們養老送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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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李正生
回答了!
我支援這個意見。我家大侄子就是沒生育,抱養一個小女孩。至今,女兒已40多歲了,對父母很有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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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sui2000
這裡關鍵就是女人自己的需求,想不想有一個親生孩子,有多想,一輩子不體驗一次懷孕生子哺乳會不會後悔。如果想清楚了,就可以抱養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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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愛小雞的小肥豬
如果雙方達成一致,是可以抱養孩子的呢。前提是需要透過正當的途徑(兒童福利院),辦理正當手續以後才可以領養兒童。其他途徑都是屬於違法行為,兒童辦理領養手續,上戶口等都是不透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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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法律人的事
按照《收養法》的規定,你們抱養孩子完全可行,但最好履行法定手續。建議透過兒童福利院進行辦理。實踐中,私下協商收養的例子不少,但是如果出現法律問題,比較麻煩。
以前有個案子,有個人下夜班的時候,在路邊拾到了一個兩個月大的女嬰。本來打算帶回家撫養,後來因為收養手續麻煩,他就決定把孩子賣掉掙點錢。
他們兩口子聯絡了一個上海的買主,價錢也談好了,3萬元。可能是因為沒幹過壞事心虛,從火車站出站的時候被乘警查到了。
按照刑法規定,這屬於買賣兒童罪。男的被判了兩年實刑,女的判了緩刑。買家雖然也構成犯罪,因為情節輕微沒有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收養孩子也要符合《收養法》的規定。比如收養人要年滿30歲以上,無子女,無醫學上認為不適合收養的疾病,有撫養孩子的能力。如果是男性收養女嬰的話,兩人年齡還要相差40歲以上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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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悠悠我心你可知
當然可行。
如果有醫院證明確實生育不了的應該是可以辦理領養手續的。這多多少少會對女方有點不公平,我想應該還可以做試管嬰兒吧,借別人的精子,起碼是自己親生的孩子。
經熟人介紹,說有一夫妻現有兩個孩子,老婆又懷孕了,但又不想養(各方面壓力大),朋友和他夫妻倆商量及書面協議,生後抱養給我朋友,這樣能行嗎?如果能行的話,如何辦理相關的手續?(主要是孩子的戶口)
回覆列表
可以的根據《收養法》第六條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年滿三十週歲。
第七條 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條第三項、第五條第三項、第九條和被收養人不滿十四周歲的限制。
華僑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還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的限制。
第十五條 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係自登記之日起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