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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銳眼說小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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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執中bj1
垃圾清運、處理與物業公司沒有關係,物業只是代收費而已。
物業人員只負責把生話垃圾按約定時間集中在垃圾車裝運地點即可。如果雙方銜接出現脫節,也是偶然現象,責任在哪一方不好說。
只要不是連續幾天清理不出,偶爾的差錯是難免的。何況生活垃圾的產生量也不均衡,清運無法十全十美。
總之,有缺點就指出來,沒有必要為此斤斤斤計較,甚至拒交物業費。
想讓物業費包括生活垃圾處理費也可以呢,提高物業費就可以了呢。生活垃圾的處理不是在你看到的地方,你看到的只是清運。處理是在城市偏僻的地方建一個大的垃圾處理場,當然處理方式各地不同,有焚燒,有填埋等等。這些都是由政府投資建設,執行的。
投入這麼大要常年執行,肯定要成本,就得向市民收取。這些付出就得向市民收取。收費主體是住建局下屬的環衛處,由於收取方式不同,各地也不同,有的城市是附加在汙水處理費裡的,而汙水處理費又是和水費連帶一起收的。當然,現實中由於各地環衛處跟供水公司的關係,有的合在一起收,可能換了負責人後又分開來收。如本人所在城市,原來跟水費一起收,今年又分開單獨收。為此,環衛處對小區居民的收費,又委託有物業公司代收。其它散戶和商家由環衛處自己收取。居民生活垃圾處理費,本人所在城市為每戶每月十塊錢,全年120元,一次性收取。
應該說,居民生活垃圾處理費跟物業服務費沒有任何關係,如同自己家的電費,水費一樣,只不過它是相對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