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聯基本格律的六要素和六禁忌 對聯是一種講究格律的文學形式,欣賞與寫作對聯,必須瞭解其基本的格律要求。所謂對聯格律(簡稱聯律),是指對聯寫作的一些基本規則和格式,其核心要求是對仗。對聯的基本格律,可概括成六要素和六禁忌。 對聯基本格律六要素,一般認為,即:字數相等,內容相關,詞性相當,結構相稱,節奏相應,平仄相諧。作者認為,這六要素可分別從基礎、語法、聲律三方面來加以理解: 1.字數相等,內容相關 這是對聯格律的兩個基礎要素。字數相等,指的是,若上聯是由幾個分句組成,則下聯也應是由字數上與之一一相等的幾個分句組成。總之,若連字數都不能相等,那無論如何也難以稱得上是名副其實的對聯。 從內容看,上下聯之間,內容要相關,以起到相反相成或相輔相成的效果。這種關係或者是從相同的角度互相映襯、補充,即所謂“正對”;或者是從相反的角度互相反襯、對照,即所謂“反對”。如: 覺行圓滿;功德莊嚴。(正對) 心平積福;欲重招殃。(反對) 還有少數對聯上下聯之間屬於互相銜接的關係,即所謂“串對”或“流水對”。如: 除了香甜苦辣鹹酸澀; 無非柴米油鹽醬醋茶。 如果上下聯內容毫不相關,會使人覺得非常彆扭和生硬,則起不到對聯應有的文學效果,難以稱得上是合格的對聯。當然,有一種特殊的對聯形式,即所謂“無情對”。它指的是上下聯形式上(字面)對仗工整,而內容上(意義)卻有意不相關,從而造成一種特殊的效果。無情對主要是利用對聯的形式特徵(對仗),來體現一種文學趣味和技巧,其內容是次要的。如:庭前花始放; 閣下李先生。(常用無情對) 樹已半枯休縱斧; 果然一點不相干。(常用無情對) 總之,字數相等,內容相關,是對聯在形式和內容方面最起碼的要求,體現了最基本的對應性和關聯性,故將二者稱為基礎要素。 2.詞性相當、結構相稱 這是對聯格律的兩個語法要素,也是最關鍵的兩個要素。詞性相當,指上下聯相對的詞語性質應儘可能相同或相近。如名詞對名詞、動詞對動詞,等等。如: 五蘊皆空觀自在; 一心不亂見如來。 此聯中,“五”和“一”都是數詞,“蘊”和“心”都是名詞,“皆”和“不”都是副詞,“空”和“亂”都是形容詞,“觀”和“見”都是動詞,“自在”和“如來”都是名物化的形容詞或動詞。一般對虛詞的要求比較寬鬆,對實詞的要求較為嚴格。在具體的對仗中,除詞性外,還可適當考慮詞語在句中的作用,對修飾詞語的要求較寬鬆,對中心詞語的要求較嚴格。 結構相稱,指上下聯對應語句的語法結構應儘可能相同。如: 一心常忍辱; 萬事且隨緣。 此聯上下聯皆為主謂賓結構,其中,“一心”對“萬事”皆為偏正結構,“忍辱”對“隨緣”皆為動賓結構。 3.節奏相應,平仄相諧 這是對聯格律的兩個聲律要素。節奏,本是音樂術語,指音樂中交替出現的有規律的強弱、長短等現象。在聯律中,則是指對聯語句中有規律的停頓現象。節奏相應,指上下聯在節奏的停頓上應當儘可能保持一致。如: 漏盡-飛身-去; 心空-及第-歸。 以-神通力-護持-正法; 設-孟蘭盆-超度-慈親。節奏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的節奏包括語意節奏和聲律節奏。狹義的節奏則專指語意節奏。語意節奏主要依語句結構去劃分,指根據語意而產生的音節上的停頓或間歇。聲律節奏則是從平仄要求去看,指句中一定位置的聲調要求(平仄安排)。作者認為,為使概念明確,最好將語意節奏和聲律節奏分別用“節奏”和“音步”來表達。舉例如下: 同時-聞-授記;次第-得-菩提。(節奏) 同時-聞授-記;次第-得菩-提。(音步) 當然,節奏和音步還是有密切聯絡的,二者經常是一致的。 平仄相諧,又稱平仄協調,狹義地說,是指對聯在音調上的兩大要求:平仄相對與平仄交替。廣義地說,也包含句腳平仄安排等其他一些平仄問題(見六禁忌)。平仄相對,指上下聯各音步以及各分句句腳之間,要平聲對仄聲、仄聲對平聲,即上聯是平聲,下聯就要是仄聲,反之亦然。對音步的安排有“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之說,因為,實際上並不一定要求整個音步平仄相對,能在音步位上平仄相對即可。所謂音步位,就是每個音步的末位字,這是決定整個音步性質的重點聲。由於漢字的絕大多數音步為二字音步,因此,音步位一般指的就是每句的第二、四、六字。所以便有了“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之說。如: 心馳-有外-實迷-有;身處-空中-不見-空。 ○○ △△ △○ △ ○△ ○○ △△ ○(○表平聲, △表仄聲。)此聯中,第一三五字不一定平仄相對,第二四六字皆平仄相對。不過,並非所有的音步位都在二四六位置上,主要是由於對聯行文的句式,除了律詩中的對仗句式外,還有詞、曲、賦、駢文乃至散文等句式,以及領字、專有名詞等的運用。如: 建-曼荼羅壇-修法; 於-阿蘭若處-參禪。 直心-乃-萬行-之本; 貪慾-為-諸苦-之源。 深心-勤習-真言宗-教義; 全力-弘揚-大手印-法門。以上諸聯,其音步位就不一定在二四六位置上。 平仄交替,它與平仄相對實際上是同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指上聯或下聯的句子,其自身的音步(或者說音步位)之間,平仄應交替使用。只有各分句的句腳與前一音步之間,可以不考慮交替問題。如: 真身已過凡間望;妙法不堪小智聽。 ○ △ ○△ △ ○ △○(音步交替,句腳與前一音步也交替) 正信起行真有佛;深心入解本無魔。 △ ○ △△ ○ △ ○○(音步交替,句腳與前一音步不交替) 平仄協調的要求不是絕對的,有時,為了不以律害意,個別地方出現平仄失對或平仄失替,亦可通融。在運用排比、押韻、引用等特殊修辭手法和運用成語、典故等固定句式之類的情況下,更可以適當放寬平仄方面的格律要求。
對聯基本格律的六要素和六禁忌 對聯是一種講究格律的文學形式,欣賞與寫作對聯,必須瞭解其基本的格律要求。所謂對聯格律(簡稱聯律),是指對聯寫作的一些基本規則和格式,其核心要求是對仗。對聯的基本格律,可概括成六要素和六禁忌。 對聯基本格律六要素,一般認為,即:字數相等,內容相關,詞性相當,結構相稱,節奏相應,平仄相諧。作者認為,這六要素可分別從基礎、語法、聲律三方面來加以理解: 1.字數相等,內容相關 這是對聯格律的兩個基礎要素。字數相等,指的是,若上聯是由幾個分句組成,則下聯也應是由字數上與之一一相等的幾個分句組成。總之,若連字數都不能相等,那無論如何也難以稱得上是名副其實的對聯。 從內容看,上下聯之間,內容要相關,以起到相反相成或相輔相成的效果。這種關係或者是從相同的角度互相映襯、補充,即所謂“正對”;或者是從相反的角度互相反襯、對照,即所謂“反對”。如: 覺行圓滿;功德莊嚴。(正對) 心平積福;欲重招殃。(反對) 還有少數對聯上下聯之間屬於互相銜接的關係,即所謂“串對”或“流水對”。如: 除了香甜苦辣鹹酸澀; 無非柴米油鹽醬醋茶。 如果上下聯內容毫不相關,會使人覺得非常彆扭和生硬,則起不到對聯應有的文學效果,難以稱得上是合格的對聯。當然,有一種特殊的對聯形式,即所謂“無情對”。它指的是上下聯形式上(字面)對仗工整,而內容上(意義)卻有意不相關,從而造成一種特殊的效果。無情對主要是利用對聯的形式特徵(對仗),來體現一種文學趣味和技巧,其內容是次要的。如:庭前花始放; 閣下李先生。(常用無情對) 樹已半枯休縱斧; 果然一點不相干。(常用無情對) 總之,字數相等,內容相關,是對聯在形式和內容方面最起碼的要求,體現了最基本的對應性和關聯性,故將二者稱為基礎要素。 2.詞性相當、結構相稱 這是對聯格律的兩個語法要素,也是最關鍵的兩個要素。詞性相當,指上下聯相對的詞語性質應儘可能相同或相近。如名詞對名詞、動詞對動詞,等等。如: 五蘊皆空觀自在; 一心不亂見如來。 此聯中,“五”和“一”都是數詞,“蘊”和“心”都是名詞,“皆”和“不”都是副詞,“空”和“亂”都是形容詞,“觀”和“見”都是動詞,“自在”和“如來”都是名物化的形容詞或動詞。一般對虛詞的要求比較寬鬆,對實詞的要求較為嚴格。在具體的對仗中,除詞性外,還可適當考慮詞語在句中的作用,對修飾詞語的要求較寬鬆,對中心詞語的要求較嚴格。 結構相稱,指上下聯對應語句的語法結構應儘可能相同。如: 一心常忍辱; 萬事且隨緣。 此聯上下聯皆為主謂賓結構,其中,“一心”對“萬事”皆為偏正結構,“忍辱”對“隨緣”皆為動賓結構。 3.節奏相應,平仄相諧 這是對聯格律的兩個聲律要素。節奏,本是音樂術語,指音樂中交替出現的有規律的強弱、長短等現象。在聯律中,則是指對聯語句中有規律的停頓現象。節奏相應,指上下聯在節奏的停頓上應當儘可能保持一致。如: 漏盡-飛身-去; 心空-及第-歸。 以-神通力-護持-正法; 設-孟蘭盆-超度-慈親。節奏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的節奏包括語意節奏和聲律節奏。狹義的節奏則專指語意節奏。語意節奏主要依語句結構去劃分,指根據語意而產生的音節上的停頓或間歇。聲律節奏則是從平仄要求去看,指句中一定位置的聲調要求(平仄安排)。作者認為,為使概念明確,最好將語意節奏和聲律節奏分別用“節奏”和“音步”來表達。舉例如下: 同時-聞-授記;次第-得-菩提。(節奏) 同時-聞授-記;次第-得菩-提。(音步) 當然,節奏和音步還是有密切聯絡的,二者經常是一致的。 平仄相諧,又稱平仄協調,狹義地說,是指對聯在音調上的兩大要求:平仄相對與平仄交替。廣義地說,也包含句腳平仄安排等其他一些平仄問題(見六禁忌)。平仄相對,指上下聯各音步以及各分句句腳之間,要平聲對仄聲、仄聲對平聲,即上聯是平聲,下聯就要是仄聲,反之亦然。對音步的安排有“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之說,因為,實際上並不一定要求整個音步平仄相對,能在音步位上平仄相對即可。所謂音步位,就是每個音步的末位字,這是決定整個音步性質的重點聲。由於漢字的絕大多數音步為二字音步,因此,音步位一般指的就是每句的第二、四、六字。所以便有了“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之說。如: 心馳-有外-實迷-有;身處-空中-不見-空。 ○○ △△ △○ △ ○△ ○○ △△ ○(○表平聲, △表仄聲。)此聯中,第一三五字不一定平仄相對,第二四六字皆平仄相對。不過,並非所有的音步位都在二四六位置上,主要是由於對聯行文的句式,除了律詩中的對仗句式外,還有詞、曲、賦、駢文乃至散文等句式,以及領字、專有名詞等的運用。如: 建-曼荼羅壇-修法; 於-阿蘭若處-參禪。 直心-乃-萬行-之本; 貪慾-為-諸苦-之源。 深心-勤習-真言宗-教義; 全力-弘揚-大手印-法門。以上諸聯,其音步位就不一定在二四六位置上。 平仄交替,它與平仄相對實際上是同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指上聯或下聯的句子,其自身的音步(或者說音步位)之間,平仄應交替使用。只有各分句的句腳與前一音步之間,可以不考慮交替問題。如: 真身已過凡間望;妙法不堪小智聽。 ○ △ ○△ △ ○ △○(音步交替,句腳與前一音步也交替) 正信起行真有佛;深心入解本無魔。 △ ○ △△ ○ △ ○○(音步交替,句腳與前一音步不交替) 平仄協調的要求不是絕對的,有時,為了不以律害意,個別地方出現平仄失對或平仄失替,亦可通融。在運用排比、押韻、引用等特殊修辭手法和運用成語、典故等固定句式之類的情況下,更可以適當放寬平仄方面的格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