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綜合指數簡稱“上證綜指”,其樣本股是全部上市股票,包括A股和B股,反映了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價格的變動情況,自1991年7月15日起正式釋出。 計算方法 計算股票指數,要考慮三個因素: 一是抽樣,即在眾多股票中抽取少數具有代表性的成份股; 二是加權,按單價或總值加權平均,或不加權平均; 三是計算程式,計算算術平均數、幾何平均數,或兼顧價格與總值。 由於上市股票種類繁多,計算全部上市股票的價格平均數或指數的工作是艱鉅而複雜的,因此人們常常從上市股票中選擇若干種富有代表性的樣本股票,並計算這些樣本股票的價格平均數或指數。用以表示整個市場的股票價格總趨勢及漲跌幅度。計算股價平均數或指數時經常考慮以下四點: (1)樣本股票必須具有典型性、普通性,為此,選擇樣本對應綜合考慮其行業分佈、市場影響力、股票等級、適當數量等因素。 (2)計算方法應具有高度的適應性,能對不斷變化的股市行情作出相應的調整或修正,使股票指數或平均數有較好的敏感性。 (3) 要有科學的計算依據和手段。計算依據的口徑必須統一,一般均以收盤價為計算依據,但隨著計算頻率的增加,有的以每小時價格甚至更短的時間價格計算。 (4)基期應有較好的均衡性和代表性。 上證綜指的計算 指數計算 (一) 計算公式 1. 上證指數系列均採用派許加權綜合價格指數公式計算。 2.上證180指數、上證50指數等以成份股的調整股本數為權數進行加權計算,計算公式為: 報告期指數=(報告期樣本股的調整市值/基期)×1000 其中,調整市值=Σ(股價×調整股本數)。 上證180金融股指數、上證180基建指數等採用派許加權綜合價格指數方法計算,公式如下: 報告期指數=(報告期樣本股的調整市值/基期)×1000 其中,調整市值= Σ(股價×調整股本數×權重上限因子),權重上限因子介於0和1之間,以使樣本股權重不超過15%(對上證180風格指數系列,樣本股權重上限10%)。 調整股本數採用分級靠檔的方法對成份股股本進行調整。根據國際慣例和專家委員會意見,上證成份指數的分級靠檔方法如下表所示。比如,某股票流通股比例(流通股本/總股本)為7%,低於10%,則採用流通股本為權數;某股票流通比例為35%,落在區間(30,40]內,對應的加權比例為40%,則將總股本的40%作為權數。 流通比例(%) ≤10 (10,20] (20,30] (30,40] (40,50] (50,60] (60,70] (70,80] >80 加權比例(%) 流通比例 20,30,40,50,60,70,80,100。 3. 上證綜合指數等以樣本股的發行股本數為權數進行加權計算,計算公式為: 報告期指數=(報告期成份股的總市值/基期)×基期指數 其中,總市值= Σ(股價×發行股數)。 成份股中的B股在計算上證B股指數時,價格採用美元計算。 成份股中的B股在計算其他指數時,價格按適用匯率(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每週最後一個交易日的人民幣兌美元的中間價)折算成人民幣。 4.上證基金指數以基金髮行份額為權數進行加權計算,計算公式為: 報告期指數=(報告期基金的總市值/基期)× 1000 其中,總市值= Σ(市價×發行份額)。 5.上證國債指數以樣該國債在證券交易所的發行量為權數進行加權,計算公式為: 報告期指數=(報告期成份國債的總市值+報告期國債利息及再投資收益)/基期×100 其中,總市值= Σ(全價×發行量);全價=淨價+應計利息 報告期國債利息及再投資收益表示將當月樣該國債利息收入再投資於債券指數本身所得收益。 6.上證企債指數採用派許加權綜合價格指數公式計算。以樣該企業債的發行量為權數進行加權,計算公式為: 報告期指數= [(報告期成份企業債的總市值+ 報告期企業債利息及再投資收益)/基期]×100 其中,總市值 = Σ(全價×發行量),報告期企業債利息及再投資收益表示將當月樣該企業債利息收入再投資於債券指數本身所得收益。 7.上證公司債指數採用派許加權綜合價格指數方法計算,公式如下: 報告期指數= [(報告期指數樣本總市值+ 報告期公司債利息及再投資收益)/基期]×基值 其中,總市值= Σ(全價×發行量) 報告期公司債利息及再投資收益表示將當月付息指數樣本利息收入再投資於債券指數本身所得收益。 8.上證分離債指數採用派許加權綜合價格指數方法計算,公式如下: 報告期指數= [(報告期指數樣本總市值 + 報告期分離債利息及再投資收益)/基期]×基值 其中,總市值 = Σ(全價×發行量) 報告期分離債利息及再投資收益表示將當月付息指數樣本利息收入再投資於債券指數本身所得收益。 (二) 指數的實時計算 上證指數系列均為實時計算。 具體做法是,在每一交易日集合競價結束後,用集合競價產生的股票開盤價(無成交者取昨收盤價)計算開盤指數,以後每大約2秒重新計算一次指數,直至收盤,每大約6秒實時向外釋出。其中各成份股的計算價位(X)根據以下原則確定: 1. 若當日沒有成交,則 X = 前日收盤價; 2. 若當日有成交,則 X = 最新成交價。 深證成份指數,簡稱深證成指(SZSE COMPONENT INDEX)[1] 是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主要股指。它是按一定標準選出500家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作為樣本股,用樣本股的自由流通股數作為權數,採用派氏加權法編制而成的股價指標。以1994年7月20日為基期,基點為1000點。 自2015年5月20日起,為更好反映深圳市場的結構性特點,適應市場進一步發展的需要,深交所對深證成指實施擴容改造,深證成指樣本股數量從40家擴大到500家,以充分反映深圳市場的執行特徵。截止至2015年6月1日,深證成指暴漲5.07%報16971.53點 計算方法: 計算方法是:從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的所有股票中抽取具有市場代表性的500家上市公司的股票為樣本,以自由流通股本為權數,以加權平均法計算,以1994年7月20日為基日,基日指數定為1000點。
上海證券綜合指數簡稱“上證綜指”,其樣本股是全部上市股票,包括A股和B股,反映了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價格的變動情況,自1991年7月15日起正式釋出。 計算方法 計算股票指數,要考慮三個因素: 一是抽樣,即在眾多股票中抽取少數具有代表性的成份股; 二是加權,按單價或總值加權平均,或不加權平均; 三是計算程式,計算算術平均數、幾何平均數,或兼顧價格與總值。 由於上市股票種類繁多,計算全部上市股票的價格平均數或指數的工作是艱鉅而複雜的,因此人們常常從上市股票中選擇若干種富有代表性的樣本股票,並計算這些樣本股票的價格平均數或指數。用以表示整個市場的股票價格總趨勢及漲跌幅度。計算股價平均數或指數時經常考慮以下四點: (1)樣本股票必須具有典型性、普通性,為此,選擇樣本對應綜合考慮其行業分佈、市場影響力、股票等級、適當數量等因素。 (2)計算方法應具有高度的適應性,能對不斷變化的股市行情作出相應的調整或修正,使股票指數或平均數有較好的敏感性。 (3) 要有科學的計算依據和手段。計算依據的口徑必須統一,一般均以收盤價為計算依據,但隨著計算頻率的增加,有的以每小時價格甚至更短的時間價格計算。 (4)基期應有較好的均衡性和代表性。 上證綜指的計算 指數計算 (一) 計算公式 1. 上證指數系列均採用派許加權綜合價格指數公式計算。 2.上證180指數、上證50指數等以成份股的調整股本數為權數進行加權計算,計算公式為: 報告期指數=(報告期樣本股的調整市值/基期)×1000 其中,調整市值=Σ(股價×調整股本數)。 上證180金融股指數、上證180基建指數等採用派許加權綜合價格指數方法計算,公式如下: 報告期指數=(報告期樣本股的調整市值/基期)×1000 其中,調整市值= Σ(股價×調整股本數×權重上限因子),權重上限因子介於0和1之間,以使樣本股權重不超過15%(對上證180風格指數系列,樣本股權重上限10%)。 調整股本數採用分級靠檔的方法對成份股股本進行調整。根據國際慣例和專家委員會意見,上證成份指數的分級靠檔方法如下表所示。比如,某股票流通股比例(流通股本/總股本)為7%,低於10%,則採用流通股本為權數;某股票流通比例為35%,落在區間(30,40]內,對應的加權比例為40%,則將總股本的40%作為權數。 流通比例(%) ≤10 (10,20] (20,30] (30,40] (40,50] (50,60] (60,70] (70,80] >80 加權比例(%) 流通比例 20,30,40,50,60,70,80,100。 3. 上證綜合指數等以樣本股的發行股本數為權數進行加權計算,計算公式為: 報告期指數=(報告期成份股的總市值/基期)×基期指數 其中,總市值= Σ(股價×發行股數)。 成份股中的B股在計算上證B股指數時,價格採用美元計算。 成份股中的B股在計算其他指數時,價格按適用匯率(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每週最後一個交易日的人民幣兌美元的中間價)折算成人民幣。 4.上證基金指數以基金髮行份額為權數進行加權計算,計算公式為: 報告期指數=(報告期基金的總市值/基期)× 1000 其中,總市值= Σ(市價×發行份額)。 5.上證國債指數以樣該國債在證券交易所的發行量為權數進行加權,計算公式為: 報告期指數=(報告期成份國債的總市值+報告期國債利息及再投資收益)/基期×100 其中,總市值= Σ(全價×發行量);全價=淨價+應計利息 報告期國債利息及再投資收益表示將當月樣該國債利息收入再投資於債券指數本身所得收益。 6.上證企債指數採用派許加權綜合價格指數公式計算。以樣該企業債的發行量為權數進行加權,計算公式為: 報告期指數= [(報告期成份企業債的總市值+ 報告期企業債利息及再投資收益)/基期]×100 其中,總市值 = Σ(全價×發行量),報告期企業債利息及再投資收益表示將當月樣該企業債利息收入再投資於債券指數本身所得收益。 7.上證公司債指數採用派許加權綜合價格指數方法計算,公式如下: 報告期指數= [(報告期指數樣本總市值+ 報告期公司債利息及再投資收益)/基期]×基值 其中,總市值= Σ(全價×發行量) 報告期公司債利息及再投資收益表示將當月付息指數樣本利息收入再投資於債券指數本身所得收益。 8.上證分離債指數採用派許加權綜合價格指數方法計算,公式如下: 報告期指數= [(報告期指數樣本總市值 + 報告期分離債利息及再投資收益)/基期]×基值 其中,總市值 = Σ(全價×發行量) 報告期分離債利息及再投資收益表示將當月付息指數樣本利息收入再投資於債券指數本身所得收益。 (二) 指數的實時計算 上證指數系列均為實時計算。 具體做法是,在每一交易日集合競價結束後,用集合競價產生的股票開盤價(無成交者取昨收盤價)計算開盤指數,以後每大約2秒重新計算一次指數,直至收盤,每大約6秒實時向外釋出。其中各成份股的計算價位(X)根據以下原則確定: 1. 若當日沒有成交,則 X = 前日收盤價; 2. 若當日有成交,則 X = 最新成交價。 深證成份指數,簡稱深證成指(SZSE COMPONENT INDEX)[1] 是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主要股指。它是按一定標準選出500家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作為樣本股,用樣本股的自由流通股數作為權數,採用派氏加權法編制而成的股價指標。以1994年7月20日為基期,基點為1000點。 自2015年5月20日起,為更好反映深圳市場的結構性特點,適應市場進一步發展的需要,深交所對深證成指實施擴容改造,深證成指樣本股數量從40家擴大到500家,以充分反映深圳市場的執行特徵。截止至2015年6月1日,深證成指暴漲5.07%報16971.53點 計算方法: 計算方法是:從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的所有股票中抽取具有市場代表性的500家上市公司的股票為樣本,以自由流通股本為權數,以加權平均法計算,以1994年7月20日為基日,基日指數定為1000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