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兒童和其他動物幼崽一樣需要在玩耍中汲取力量和智慧。 你可能不知道,讓孩子學會玩,才是最好的教育,而大多數家長都沒有科學引導孩子玩的能力。
對於孩子玩,往往有幾種誤解,比如我們常會聽到下面這幾句話:
類似的想法和評價還有很多,它們大都源於人們對於兒童行為和心理發展的一知半解,認為既然兒童與成人相比,生活常識和思維能力都較弱,那麼Ta們喜歡的“玩”肯定沒有成人從事的“學”那麼有價值。
但其實幾乎一百年前,西方的心理學家和教育家們就肯定了孩子“玩”的重要性。
他們認為允許孩子愛玩,引導孩子會玩,維護Ta們的玩心,對孩子各方面的發展都有不可被取代的意義。其中最有名的當屬Piaget和Vygotsky 。
左為Piaget,瑞士心理學家,兒童發展學大師
右為Vygostky,前蘇聯心理學家,兒童發展、語言大師
Piaget認為,玩是孩子認識世界、開發學習能力的工具,玩在本質上是一種智力活動。
Piaget的認知發展論把孩子的玩分為不同種類和發展階段,包括感覺動作性玩耍(2歲以前)、想像性(2歲-學前)和規則性(入學以後)。
Vygostky則認為玩最大的意義在於,它是孩子最早產生的自發性活動,孩子在玩中主動學習知識和規則,有助於持續提高孩子的自主力和表達力。
上述的思想並不是對兒童生活的一種玫瑰色的期望,而是科學家們基於大量的觀察、研究和實驗得出的結論,對教育有直接的指導意義。
會玩,是項技術活。會玩的人,至少是個有趣的人。
玩的能力,是天生的,還是後天培養的呢?
對成人而言,玩耍是一種休閒活動,那對孩子而言,愛玩是天性,玩耍就是他們的工作,他們非常熱愛這份“工作”。哪怕只有一個人,也會變著法子自己玩,從不休假,也不會厭倦。
一兩歲的孩子喜歡扔東西,扔玩具、扔勺子,拿起什麼就扔什麼。
父母會覺得孩子調皮,但作為地球的新居民,東西飛出又下落的現象對孩子們來說非常有趣,你越撿他越扔,在他眼裡,他以為這是父母和他在玩撿東西的遊戲,他們在
著名的兒童心理學家皮亞傑將兒童的認知心理發展劃分為四個階段(感知運動階段、前運算階段、具體運算階段、和12歲以後的形式運算階段),且基於12歲前的兒童認知理解能力,產生了相對應的兒童遊戲水平。
所以不要看不起孩子幼稚的遊戲,也不要時不時地打擾孩子看似不務正業的忙碌。
孩子能在遊戲中探索自我,探索世界,結交朋友,學習知識和習得技能,並從玩中創造。相反,
玩的形式多種多樣,內容千變萬化,理論上任何種類的玩都會讓孩子得到一定的益處。日常的例子包括:
即使一些被定義為“浪費時間”的活動,也會給孩子帶來很多隱性的益處,比如:
雖然理論上,任何種類的玩都有一定的益處,但是綜合考慮孩子有限的時間和將來需要在成人社會中面臨的挑戰,
關於這一點,美國實用哲學家、教育學家Dewey的理論值得推敲,即:
孩子應當透過實踐經驗(玩)而非機械灌輸獲取技能;
孩子既是獨立的個體,也具有社會性,因此玩與學並不衝突;
教育的職責在於把玩與學相結合,找到兒童自由意願與成人引導之間的平衡。
與Dewey的理論類似,澳洲幼教大綱明確指出教育者需要為孩子不同型別的“玩”創造環境和平衡,並且進一步提出了以玩為基礎的綜合教學方式。
如下圖所示,這種兒童自發玩與學、成人引導玩與學和成人規劃學習的有機結合才是真正意義上的“玩中學”,三者缺一不可。
兒童自發玩與學就是大家所熟悉的一般意義上的“玩”。這種“玩”完全由孩子掌控。
在玩的過程中,孩子會自發地觀察、想象、調查、實驗和創造,這些都是非常有效的學習。成人的職責只限於確保孩子的身心安全,不應過多幹涉孩子思維的自由流動。
孩子的年齡越小(尤其2歲之前),越依賴感官體驗而非理性思維來認識世界時,需要的自發性玩樂比例越高。
在確保孩子安全和家庭正常運轉的前提下,成人應該允許一定程度的“髒”和“亂”,鼓勵孩子積極使用眼、耳、舌、手、鼻等各個感官參與遊戲。
有的時候,家長會在無意中將幼兒的教育啟蒙本末倒置,比如下面的幾個例子:
在幼兒時期的“玩中學”過程中,有一個常見的誤區,就是當孩子對某種活動特別感興趣時,成人會忽略了其他種類的活動,比如有的孩子只喜歡爬上爬下,完全拒絕做任何拼圖、手工類比較安靜的活動,或者反之,喜歡久坐不動。
雖然每個孩子性格都略有不同,但是隻要成人反覆帶領孩子嘗試,Ta們常常就能對不同的活動產生興趣,學習到不同的能力。
成人引導玩與學是指成人在注意或參與了孩子的遊戲後,根據孩子的興趣,創造機會延伸Ta學習的可能性。
對於有了自主行動能力,以感官認識世界過程基本完成的孩子(大概2歲到學前),家長對Ta遊戲的引導開始變得越來越重要。
孩子的視野和思維能力畢竟有限,如果成人不提供任何指引,孩子容易變得像井裡的青蛙,滿足於自己能夠接觸到的、已經熟悉的事物,停滯不前。
這就是為什麼,有的孩子家裡有豐富的玩具和各種電子裝置,但心智都較同齡人落後。相反,有的孩子雖然擁有的物質不夠豐富,但由於身邊成人提供了有效的引導,孩子早早就學會了如何持續地在日常生活中找到樂趣、學到知識。
因為兒童和其他動物幼崽一樣需要在玩耍中汲取力量和智慧。 你可能不知道,讓孩子學會玩,才是最好的教育,而大多數家長都沒有科學引導孩子玩的能力。
對於孩子玩,往往有幾種誤解,比如我們常會聽到下面這幾句話:
“Ta還小,只會玩。”——“學習這麼長時間,讓Ta玩一會兒,休息一下。”——“就知道玩,看你將來怎麼辦!”——“你能不能玩點有用的?”——類似的想法和評價還有很多,它們大都源於人們對於兒童行為和心理發展的一知半解,認為既然兒童與成人相比,生活常識和思維能力都較弱,那麼Ta們喜歡的“玩”肯定沒有成人從事的“學”那麼有價值。
但其實幾乎一百年前,西方的心理學家和教育家們就肯定了孩子“玩”的重要性。
他們認為允許孩子愛玩,引導孩子會玩,維護Ta們的玩心,對孩子各方面的發展都有不可被取代的意義。其中最有名的當屬Piaget和Vygotsky 。
左為Piaget,瑞士心理學家,兒童發展學大師
右為Vygostky,前蘇聯心理學家,兒童發展、語言大師
Piaget認為,玩是孩子認識世界、開發學習能力的工具,玩在本質上是一種智力活動。
Piaget的認知發展論把孩子的玩分為不同種類和發展階段,包括感覺動作性玩耍(2歲以前)、想像性(2歲-學前)和規則性(入學以後)。
Vygostky則認為玩最大的意義在於,它是孩子最早產生的自發性活動,孩子在玩中主動學習知識和規則,有助於持續提高孩子的自主力和表達力。
上述的思想並不是對兒童生活的一種玫瑰色的期望,而是科學家們基於大量的觀察、研究和實驗得出的結論,對教育有直接的指導意義。
會玩,是項技術活。會玩的人,至少是個有趣的人。
玩的能力,是天生的,還是後天培養的呢?
對成人而言,玩耍是一種休閒活動,那對孩子而言,愛玩是天性,玩耍就是他們的工作,他們非常熱愛這份“工作”。哪怕只有一個人,也會變著法子自己玩,從不休假,也不會厭倦。
一兩歲的孩子喜歡扔東西,扔玩具、扔勺子,拿起什麼就扔什麼。
父母會覺得孩子調皮,但作為地球的新居民,東西飛出又下落的現象對孩子們來說非常有趣,你越撿他越扔,在他眼裡,他以為這是父母和他在玩撿東西的遊戲,他們在
著名的兒童心理學家皮亞傑將兒童的認知心理發展劃分為四個階段(感知運動階段、前運算階段、具體運算階段、和12歲以後的形式運算階段),且基於12歲前的兒童認知理解能力,產生了相對應的兒童遊戲水平。
所以不要看不起孩子幼稚的遊戲,也不要時不時地打擾孩子看似不務正業的忙碌。
孩子能在遊戲中探索自我,探索世界,結交朋友,學習知識和習得技能,並從玩中創造。相反,
玩的形式多種多樣,內容千變萬化,理論上任何種類的玩都會讓孩子得到一定的益處。日常的例子包括:
拼拼圖:影象觀察、邏輯思維、專注力;玩積木:想象力、創造力、空間想象;畫畫:觀察、想象、表達;朋友聚會:社交能力、溝通協作能力。即使一些被定義為“浪費時間”的活動,也會給孩子帶來很多隱性的益處,比如:
看漫畫:增長知識、鍛鍊閱讀能力;玩電子遊戲:接受挑戰、解決問題;聽流行歌曲:音樂感知力、創造力。雖然理論上,任何種類的玩都有一定的益處,但是綜合考慮孩子有限的時間和將來需要在成人社會中面臨的挑戰,
關於這一點,美國實用哲學家、教育學家Dewey的理論值得推敲,即:
孩子應當透過實踐經驗(玩)而非機械灌輸獲取技能;
孩子既是獨立的個體,也具有社會性,因此玩與學並不衝突;
教育的職責在於把玩與學相結合,找到兒童自由意願與成人引導之間的平衡。
與Dewey的理論類似,澳洲幼教大綱明確指出教育者需要為孩子不同型別的“玩”創造環境和平衡,並且進一步提出了以玩為基礎的綜合教學方式。
如下圖所示,這種兒童自發玩與學、成人引導玩與學和成人規劃學習的有機結合才是真正意義上的“玩中學”,三者缺一不可。
兒童自發玩與學就是大家所熟悉的一般意義上的“玩”。這種“玩”完全由孩子掌控。
在玩的過程中,孩子會自發地觀察、想象、調查、實驗和創造,這些都是非常有效的學習。成人的職責只限於確保孩子的身心安全,不應過多幹涉孩子思維的自由流動。
孩子的年齡越小(尤其2歲之前),越依賴感官體驗而非理性思維來認識世界時,需要的自發性玩樂比例越高。
在確保孩子安全和家庭正常運轉的前提下,成人應該允許一定程度的“髒”和“亂”,鼓勵孩子積極使用眼、耳、舌、手、鼻等各個感官參與遊戲。
有的時候,家長會在無意中將幼兒的教育啟蒙本末倒置,比如下面的幾個例子:
在幼兒時期的“玩中學”過程中,有一個常見的誤區,就是當孩子對某種活動特別感興趣時,成人會忽略了其他種類的活動,比如有的孩子只喜歡爬上爬下,完全拒絕做任何拼圖、手工類比較安靜的活動,或者反之,喜歡久坐不動。
雖然每個孩子性格都略有不同,但是隻要成人反覆帶領孩子嘗試,Ta們常常就能對不同的活動產生興趣,學習到不同的能力。
成人引導玩與學是指成人在注意或參與了孩子的遊戲後,根據孩子的興趣,創造機會延伸Ta學習的可能性。
對於有了自主行動能力,以感官認識世界過程基本完成的孩子(大概2歲到學前),家長對Ta遊戲的引導開始變得越來越重要。
孩子的視野和思維能力畢竟有限,如果成人不提供任何指引,孩子容易變得像井裡的青蛙,滿足於自己能夠接觸到的、已經熟悉的事物,停滯不前。
這就是為什麼,有的孩子家裡有豐富的玩具和各種電子裝置,但心智都較同齡人落後。相反,有的孩子雖然擁有的物質不夠豐富,但由於身邊成人提供了有效的引導,孩子早早就學會了如何持續地在日常生活中找到樂趣、學到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