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交通設施的道路指的是,供各種無軌車輛和行人通行的基礎設施。按其使用特點分為城市道路、公路、廠礦道路、林區道路及鄉村道路等,在中國古代還有驛道。
道路主要包括道路主體、道路主體之上的空間以及其他附屬設施。
道路主體包括
1.地基土:天然土石。道路主體建立在這些自然土壤或岩石之上。
2.下部構造:人工製造的路基主體,位於地基土與上部構造之間。
3.上層構造:有一個或多個片層狀結構組成,包括承載層和與交通主體直接作用的面層。
4.岩土工程構造物:包括路堤、路塹、邊溝、邊坡和護坡等。
5.其他建築物:例如檢查站、排水系統、擋土牆、橋樑、隧道、防噪聲設施等。
6.面層:直接與交通主體和大氣接觸,直接承受交通荷載的最外面的層狀構造物。帶有道路標識線、指示牌、警告牌等。
7.帶有加固面層功能的路肩和基底護角、護坡臺階等。
道路的附屬設施有交通標誌、交通裝置和其他為保障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交通順暢以及保護道路沿線居民的特殊設施,例如護欄和植被等。
嚴格來說,道路包括了道路附近所有開放的公共區域。機動車、腳踏車以及行人都是在道路上“行駛”的主體。因此按照道路功能要求,其橫斷面上的組成安排包括車行道、分隔帶、停車帶、人行道等。
總之,道路作為公共交通設施,服務大眾,隨著科技的發展,其功能不斷完善。路面材料、安全設施以及道路保護設施都不斷推陳出新。
作為交通設施的道路指的是,供各種無軌車輛和行人通行的基礎設施。按其使用特點分為城市道路、公路、廠礦道路、林區道路及鄉村道路等,在中國古代還有驛道。
道路主要包括道路主體、道路主體之上的空間以及其他附屬設施。
道路主體包括
1.地基土:天然土石。道路主體建立在這些自然土壤或岩石之上。
2.下部構造:人工製造的路基主體,位於地基土與上部構造之間。
3.上層構造:有一個或多個片層狀結構組成,包括承載層和與交通主體直接作用的面層。
4.岩土工程構造物:包括路堤、路塹、邊溝、邊坡和護坡等。
5.其他建築物:例如檢查站、排水系統、擋土牆、橋樑、隧道、防噪聲設施等。
6.面層:直接與交通主體和大氣接觸,直接承受交通荷載的最外面的層狀構造物。帶有道路標識線、指示牌、警告牌等。
7.帶有加固面層功能的路肩和基底護角、護坡臺階等。
道路的附屬設施有交通標誌、交通裝置和其他為保障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交通順暢以及保護道路沿線居民的特殊設施,例如護欄和植被等。
嚴格來說,道路包括了道路附近所有開放的公共區域。機動車、腳踏車以及行人都是在道路上“行駛”的主體。因此按照道路功能要求,其橫斷面上的組成安排包括車行道、分隔帶、停車帶、人行道等。
總之,道路作為公共交通設施,服務大眾,隨著科技的發展,其功能不斷完善。路面材料、安全設施以及道路保護設施都不斷推陳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