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草自春

    謝邀。為什麼要離婚?不是所有想離婚的都佔理。為什麼會激起男人怒火?當然武力解決問題,肯定是有暴力傾向的。除了跳河輕生極端做法,還有沒有其它更好方案?這麼極端的人,孩子跟他,壓力太大再走極端,當如何設定?她具備撫養孩子的物質條件嗎?單純感情用事留下孩子,後續怎麼辦?暴力僅是對她暴力,何況丈夫不願意離婚,對孩子沒有。應該誰具備養孩子條件,孩子給誰,否則後面還有很多事情。不能一衝動離婚,一衝動跳河。

  • 2 # 使用者名稱字是我夲人

    現在家庭暴力太多了,家庭暴力是不能客忍的,不管因為什麼事也不能家暴,必須離婚,沒有可留戀的,孩子應該判給你。

  • 3 # 手機用飄落的雪花

    不管什麼理由不能用暴力來打女人,即使女人有錯在先,也不要用暴力來解決問題,因為暴力不但不能解決問題,反而適得其反,把事態擴大化,最後導致問題無法收場,甚至出現人身傷亡的事件,是無法預料的結果。

    女子被丈夫爆打到跳河逃生,老公一定對老婆痛下狠手,不得已老婆只有跳河逃生,才能保住性命,這樣的老公一刻也不能和他在一起,離婚是必然的選擇,否則小命都不保。

    女人在這段婚姻裡過著戰戰兢兢,提心吊膽,擔驚受怕的生活,稍不如意老公就會大打出手,除皮肉受苦,尊嚴受挫,心靈的傷害是前所未有的。

    至於兩個孩子能判給誰,一般情況是一人一個,如果她有經濟能力養活兩個孩子,老公又放棄兩個孩子,那法院會判給女方撫養。

  • 4 # 中國大叔朱珠俠

    家庭暴力,一定要和他離婚。走的越遠越好。女人是用來疼的,呵護的。不是用來打的。試想一下。人家女兒養到20來歲嫁給你。人家父母都不捨得打一下。疼還疼來不及呢。憑什麼讓你去打。離了吧?向法院起訴。應該可以。

  • 5 # 吳宣虎

    女子要離婚,被丈夫暴打跳河逃生。這是典型的家暴行為,應該給丈夫繩之以法。

    至於這兩個孩子給誰監護撫養?那是屬於另一回事。我們不能就因此就將丈夫對孩子的監護撫養權給以取消。在這個問題上,要考慮孩子父母的訴求來行事。

    如果在往後的日子裡,孩子的父親惡性不改,繼續對其孩子施以家暴 。那就要剝奪他對孩子的監護權。

    總之,不能將這兩個問題相提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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