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結尾的議論是作者對所寫的故事的看法,既是對狼的可悲下場的嘲諷,也是對屠戶勇敢、機智的鬥爭精 神的讚揚。狼雖然貪婪兇惡,狡詐陰險,但又十分愚蠢,在有高度智慧的勇敢精神的人面前, 終究難逃滅亡的命運。結尾的議論畫龍點睛,揭示了文章的主題。原文:三事皆出於屠;則屠人之殘暴,殺狼亦可用也。譯文:這三件事情都發生在屠戶身上;那麼屠戶的殘忍,用到殺狼上也是可以的。《狼》選自蒲松齡《聊齋志異 ·狼三則》。《狼三則》都是寫屠夫在不同情況下遇狼殺狼的故事。第一則著重表現狼的貪婪本性,第二則著重表現狼的欺詐伎倆。第三則著重表現狼的爪牙銳利,但最終卻落得個被殺死的下場,作者藉此肯定屠戶殺狼的正義行為和巧妙高明的策略。三個故事都有生動曲折的情節,各自成篇,然而又緊密相關,構成一個完整統一體,從不同側面闡發了主題思想。蒲松齡是同情人民疾苦,憎惡貪官汙吏的作家,在《聊齋志異》另一篇故事《夢狼》中,把貪官寫成牙齒尖利的老虎,把衙役寫成吃人血肉的狼;它們大吃大嚼,造成“白骨如山”的慘象。作者“竊嘆天下官虎而吏狼者比比也”(《夢狼》),認為他們“可誅”“可恨”(《王大》)。《狼三則》形象地揭露狼的貪婪本質,兇狠狡詐的特性,表現了對狼不能抱有幻想,不能怯懦退縮,只能勇敢機智地把它們殺死的主題思想。本則所寫屠戶遇狼,始而遷就退讓,幾乎被吃,繼而奮起殺狼,使自己轉危為安的生動曲折過程,更是突出了這一主題。《狼三則》的故事是富有深意的,可以說是對《夢狼》的補充,實際上寄寓了作者鞭撻貪官汙吏的思想。如此,對付現實生活中階級敵人也必須如此。要敢於鬥爭,又要善於鬥爭,以奪取勝利。擴充套件資料第一則有屠人貨肉歸,日已暮。歘一狼來,瞰擔上肉,似甚垂涎;步亦步,尾行數里。屠懼,示之以刃,則稍卻;既走,又從之。屠無機,默唸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懸諸樹,而蚤取之。遂鉤肉,翹足掛樹間,示以空擔。狼乃止。屠即竟歸。昧爽往取肉,遙望樹上懸巨物,似人縊死狀。大駭。逡巡近視之,則死狼也。仰首審視,見口中含肉,肉鉤刺狼顎,如魚吞餌。時狼革價昂,直十餘金,屠小裕焉。緣木求魚,狼則罹之,可笑矣。譯文:一個屠夫賣完了肉回家,天色已經晚了。在這時,突然出現了一匹狼。狼不斷的窺視著屠戶帶著的肉,嘴裡的口水似乎都快要流出來了,就這樣尾隨著屠戶跑了好幾里路。屠戶感到很害怕,於是就拿著屠刀來比劃著給狼看,狼稍稍退了幾步,可是等到屠戶轉過身來繼續朝前走的時候,狼又跟了上來。屠戶沒辦法了,於是他想,狼想要的是肉,不如把肉掛在樹上(這樣狼夠不著),等明天早上(狼走了)再來取肉。於是屠戶就把肉掛在鉤子上,踮起腳(把帶肉的鉤子)掛在樹上,然後把空擔子拿給狼看了看。就這樣狼就停下來不再跟著屠戶了。屠戶就(安全地)回家了。第二天拂曉,屠戶前去(昨天掛肉的地方)取肉,遠遠的就看見樹上掛著一個巨大的東西,就好像一個吊死在樹上的人,感到非常害怕。(屠戶因為害怕)小心地(在樹的四周)徘徊著向樹靠近,等走到近前一看,原來(樹上懸掛著的)是一條死狼。(屠夫)抬起頭來仔細觀察發現,狼的嘴裡含著肉,掛肉的鉤子已經刺穿了狼的上顎,那個情形就好像魚兒咬住了魚餌。當時市場上狼皮非常昂貴,(這張狼皮)能值十幾兩金子,屠戶的生活略微寬裕了。第二則一屠(tú)晚歸,擔(dàn)中肉盡,止有剩骨。途中兩狼,綴行甚遠。屠懼,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從。復投之,後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盡矣,而兩狼之並驅如故。屠大窘(jiǒng),恐前後受其敵。顧野有麥場,場主積薪其中,苫(shàn)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擔持刀。狼不敢前,眈(dān)眈相向。少時,一狼徑去,其一犬坐於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數刀斃之。方欲行,轉視積薪後,一狼洞其中,意將隧入以攻其後也。身已半入,止露尻(kāo)尾。屠自後斷其股,亦斃之。乃悟前狼假寐,蓋以誘敵。狼亦黠(xiá)矣,而頃刻兩斃,禽獸之變詐幾何哉?止增笑耳。原文譯文一個屠戶傍晚回來,擔子裡的肉已經賣完了,只剩下骨頭。屠戶半路上遇到兩隻狼,緊跟著(他)走了很遠。屠戶感到害怕,把骨頭扔給狼。一隻狼得到骨頭就停止了,另一隻狼仍然跟從。屠戶再次扔骨頭,較晚得到骨頭的狼停住了,之前獲得骨頭的狼又跟上來了。骨頭已經沒有了,可是兩隻狼像原來一樣一起追趕屠戶。屠戶感到處境危急,擔心前面後面受到狼攻擊。他往旁邊看了看發現田野中有個麥場,麥場的主人把柴草堆積在裡面,覆蓋成小山似的。屠戶於是跑過去倚靠在柴草堆下,卸下擔子拿起屠刀。兩隻狼不敢上前,瞪眼朝著屠戶。一會兒,一隻狼徑直走開了,另一隻狼像狗一樣蹲坐在前面。過了一會兒,蹲坐在那裡的那隻狼的眼睛好像閉上了,神情悠閒得很。屠戶突然跳起來,用刀砍狼的頭,又連砍了幾刀把狼殺死。他剛剛想離開,轉身看柴草堆後面,另一隻狼正在挖洞,想要從柴草堆中打洞來從後面攻擊屠戶。狼的身體已經鑽進去一半,只露出屁股和尾巴。屠戶從後面砍掉了狼的後腿,這隻狼也被殺死了。他才領悟到前面的狼假裝睡覺,原來是用來誘引敵人的。狼也是狡猾的,而眨眼間兩隻狼都被殺死了,禽獸的欺騙手段能有多少啊!只是增加笑料罷了。第三則一屠暮行,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者所遺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顧無計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極力吹移時,覺狼不甚動,方縛以帶。出視,則狼脹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張不得合。遂負之以歸。非屠,烏能作此謀也!三事皆出於屠;則屠人之殘暴,殺狼亦可用也 。譯文有一個屠戶,傍晚走在路上,被狼緊緊地追趕著。路旁有個農民留下的草棚,他就跑進去趴在裡面。兇惡的狼從苫房的草簾中伸進一隻爪子,於是屠戶急忙捉住狼爪,不讓它離開。但是沒有想到辦法可以殺死它,只有一把不滿一寸長的小刀,就用它割破爪子下面的狼皮,用吹豬的方法往裡吹氣。(屠戶)用力吹了一陣兒,覺得狼不怎麼動了,才用繩子把狼腿綁起來。出去一看,只見狼渾身膨脹,就像一頭牛。四條腿直挺挺地不能彎曲,張著嘴也無法閉上。屠戶就把它揹回去了。(如果)不是屠戶,誰有這個辦法呢?這三件事情都發生在屠戶身上;那麼屠戶的殘忍,用到殺狼上也是可以的。
文章結尾的議論是作者對所寫的故事的看法,既是對狼的可悲下場的嘲諷,也是對屠戶勇敢、機智的鬥爭精 神的讚揚。狼雖然貪婪兇惡,狡詐陰險,但又十分愚蠢,在有高度智慧的勇敢精神的人面前, 終究難逃滅亡的命運。結尾的議論畫龍點睛,揭示了文章的主題。原文:三事皆出於屠;則屠人之殘暴,殺狼亦可用也。譯文:這三件事情都發生在屠戶身上;那麼屠戶的殘忍,用到殺狼上也是可以的。《狼》選自蒲松齡《聊齋志異 ·狼三則》。《狼三則》都是寫屠夫在不同情況下遇狼殺狼的故事。第一則著重表現狼的貪婪本性,第二則著重表現狼的欺詐伎倆。第三則著重表現狼的爪牙銳利,但最終卻落得個被殺死的下場,作者藉此肯定屠戶殺狼的正義行為和巧妙高明的策略。三個故事都有生動曲折的情節,各自成篇,然而又緊密相關,構成一個完整統一體,從不同側面闡發了主題思想。蒲松齡是同情人民疾苦,憎惡貪官汙吏的作家,在《聊齋志異》另一篇故事《夢狼》中,把貪官寫成牙齒尖利的老虎,把衙役寫成吃人血肉的狼;它們大吃大嚼,造成“白骨如山”的慘象。作者“竊嘆天下官虎而吏狼者比比也”(《夢狼》),認為他們“可誅”“可恨”(《王大》)。《狼三則》形象地揭露狼的貪婪本質,兇狠狡詐的特性,表現了對狼不能抱有幻想,不能怯懦退縮,只能勇敢機智地把它們殺死的主題思想。本則所寫屠戶遇狼,始而遷就退讓,幾乎被吃,繼而奮起殺狼,使自己轉危為安的生動曲折過程,更是突出了這一主題。《狼三則》的故事是富有深意的,可以說是對《夢狼》的補充,實際上寄寓了作者鞭撻貪官汙吏的思想。如此,對付現實生活中階級敵人也必須如此。要敢於鬥爭,又要善於鬥爭,以奪取勝利。擴充套件資料第一則有屠人貨肉歸,日已暮。歘一狼來,瞰擔上肉,似甚垂涎;步亦步,尾行數里。屠懼,示之以刃,則稍卻;既走,又從之。屠無機,默唸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懸諸樹,而蚤取之。遂鉤肉,翹足掛樹間,示以空擔。狼乃止。屠即竟歸。昧爽往取肉,遙望樹上懸巨物,似人縊死狀。大駭。逡巡近視之,則死狼也。仰首審視,見口中含肉,肉鉤刺狼顎,如魚吞餌。時狼革價昂,直十餘金,屠小裕焉。緣木求魚,狼則罹之,可笑矣。譯文:一個屠夫賣完了肉回家,天色已經晚了。在這時,突然出現了一匹狼。狼不斷的窺視著屠戶帶著的肉,嘴裡的口水似乎都快要流出來了,就這樣尾隨著屠戶跑了好幾里路。屠戶感到很害怕,於是就拿著屠刀來比劃著給狼看,狼稍稍退了幾步,可是等到屠戶轉過身來繼續朝前走的時候,狼又跟了上來。屠戶沒辦法了,於是他想,狼想要的是肉,不如把肉掛在樹上(這樣狼夠不著),等明天早上(狼走了)再來取肉。於是屠戶就把肉掛在鉤子上,踮起腳(把帶肉的鉤子)掛在樹上,然後把空擔子拿給狼看了看。就這樣狼就停下來不再跟著屠戶了。屠戶就(安全地)回家了。第二天拂曉,屠戶前去(昨天掛肉的地方)取肉,遠遠的就看見樹上掛著一個巨大的東西,就好像一個吊死在樹上的人,感到非常害怕。(屠戶因為害怕)小心地(在樹的四周)徘徊著向樹靠近,等走到近前一看,原來(樹上懸掛著的)是一條死狼。(屠夫)抬起頭來仔細觀察發現,狼的嘴裡含著肉,掛肉的鉤子已經刺穿了狼的上顎,那個情形就好像魚兒咬住了魚餌。當時市場上狼皮非常昂貴,(這張狼皮)能值十幾兩金子,屠戶的生活略微寬裕了。第二則一屠(tú)晚歸,擔(dàn)中肉盡,止有剩骨。途中兩狼,綴行甚遠。屠懼,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從。復投之,後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盡矣,而兩狼之並驅如故。屠大窘(jiǒng),恐前後受其敵。顧野有麥場,場主積薪其中,苫(shàn)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擔持刀。狼不敢前,眈(dān)眈相向。少時,一狼徑去,其一犬坐於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數刀斃之。方欲行,轉視積薪後,一狼洞其中,意將隧入以攻其後也。身已半入,止露尻(kāo)尾。屠自後斷其股,亦斃之。乃悟前狼假寐,蓋以誘敵。狼亦黠(xiá)矣,而頃刻兩斃,禽獸之變詐幾何哉?止增笑耳。原文譯文一個屠戶傍晚回來,擔子裡的肉已經賣完了,只剩下骨頭。屠戶半路上遇到兩隻狼,緊跟著(他)走了很遠。屠戶感到害怕,把骨頭扔給狼。一隻狼得到骨頭就停止了,另一隻狼仍然跟從。屠戶再次扔骨頭,較晚得到骨頭的狼停住了,之前獲得骨頭的狼又跟上來了。骨頭已經沒有了,可是兩隻狼像原來一樣一起追趕屠戶。屠戶感到處境危急,擔心前面後面受到狼攻擊。他往旁邊看了看發現田野中有個麥場,麥場的主人把柴草堆積在裡面,覆蓋成小山似的。屠戶於是跑過去倚靠在柴草堆下,卸下擔子拿起屠刀。兩隻狼不敢上前,瞪眼朝著屠戶。一會兒,一隻狼徑直走開了,另一隻狼像狗一樣蹲坐在前面。過了一會兒,蹲坐在那裡的那隻狼的眼睛好像閉上了,神情悠閒得很。屠戶突然跳起來,用刀砍狼的頭,又連砍了幾刀把狼殺死。他剛剛想離開,轉身看柴草堆後面,另一隻狼正在挖洞,想要從柴草堆中打洞來從後面攻擊屠戶。狼的身體已經鑽進去一半,只露出屁股和尾巴。屠戶從後面砍掉了狼的後腿,這隻狼也被殺死了。他才領悟到前面的狼假裝睡覺,原來是用來誘引敵人的。狼也是狡猾的,而眨眼間兩隻狼都被殺死了,禽獸的欺騙手段能有多少啊!只是增加笑料罷了。第三則一屠暮行,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者所遺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顧無計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極力吹移時,覺狼不甚動,方縛以帶。出視,則狼脹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張不得合。遂負之以歸。非屠,烏能作此謀也!三事皆出於屠;則屠人之殘暴,殺狼亦可用也 。譯文有一個屠戶,傍晚走在路上,被狼緊緊地追趕著。路旁有個農民留下的草棚,他就跑進去趴在裡面。兇惡的狼從苫房的草簾中伸進一隻爪子,於是屠戶急忙捉住狼爪,不讓它離開。但是沒有想到辦法可以殺死它,只有一把不滿一寸長的小刀,就用它割破爪子下面的狼皮,用吹豬的方法往裡吹氣。(屠戶)用力吹了一陣兒,覺得狼不怎麼動了,才用繩子把狼腿綁起來。出去一看,只見狼渾身膨脹,就像一頭牛。四條腿直挺挺地不能彎曲,張著嘴也無法閉上。屠戶就把它揹回去了。(如果)不是屠戶,誰有這個辦法呢?這三件事情都發生在屠戶身上;那麼屠戶的殘忍,用到殺狼上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