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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糊塗時塗糊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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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真牛46
這個問題不存在。許多主張功利主義優先的人,總愛用這一類的問題讓大家選擇。
只要第1例病人沒有做嚴重侵犯他人自主權的違法行為。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沒有權利對這個人進行任何傷害,更別說剝奪生命了。如果第1例確診病人自己願意犧牲自己而挽救幾十萬人,則另當別論。每個人的生命權只有自己才能做主。
如果打著為了多數人利益的幌子可以隨便殺人,那打著為了多數人的利益就可以隨便搶劫少數富人的財產 。這樣人類社會就會進入極其黑暗的狀態。就像當年在高棉,紅色高棉打著為革命、為多數人利益的旗號,而對高棉城裡的富人的迫害和屠殺,毫無道理可言,最後以自己的垮臺失敗而告終。
希特勒當年就是打著為國家、為民族、為多數人利益的旗號,而對少數族群猶太人進行殘殺迫害和搶劫財富的。
當年日本是打著建立""大東亞共榮圈""的旗號,而對中國及其他一些亞洲國家進行侵略、屠殺和搶劫的。""共榮""是什麼意思?就是對大家都好的意思。
無論是倫理道德,還是法律規範,必須建立在嚴禁任何組織和個人侵犯他人(未侵犯他人自主權的人)自主權的基礎上才是唯一正確的。
在人類歷史上,打著為多數人利益的旗號,而對少數人進行屠殺和搶劫,給人類社會造成了極大的災難。從歷史的沉痛教訓中,我們現在應該明白:我們不需要任何人為我們的利益而奮鬥。在不侵犯他人自主權的框架內,為你自己的利益而奮鬥就夠了。人性決定了捨己為人的人是極少、極少、極少、極少、極少數。""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這才是芸芸眾生的常態。我們不夢想有一個無慾的聖人來為我們效勞。因為人都是有欲的,無慾的聖人不存在。誰想在我們面前稱無慾的聖人,那就是個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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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郭廣吉律師
在殺人犯殺人之前,他還不是殺人犯。
在希特勒變壞之前,他還不是獨裁者。
病毒傳染人之前,也就沒有所謂的零號病人。
所以,這個問題是個偽命題!
在殺人法未殺人之前,你把它殺人,你就是殺人犯。
面對的不是輿論的指責,而是法律懲罰。
同樣的道理,病毒在沒有傳染之前,你殺了所謂的零號病人,你就是殺人犯!
那不是貢獻,而是罪惡。
就像武漢疫情一樣,一開始還有人說人不會傳人呢。
你又怎麼能說誰是零號病人。
所以,如果題目說的成立了,那這個社會就嚴重倒退了。
生活那樣的環境下,想想都是可怕的。
回覆列表
一個普通公民面對一個可能對社會傳染疾病的人應該怎麼辦?
這不是一個倫理問題,而是一個法律問題!
這也不是一個緊急得必須立即解決的事件,得由專業的人來幹這專業的事!
建議題主還是專心去尋找詩人,或者是專心寫詩,不要染指這類你搞不懂的人間煙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