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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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嵐言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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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微筆評天下
從古至今借錢不還者有之,這充分說明了一個人的誠信出現問題。受倫理道德觀念所渲染仁義禮智信溫良恭儉讓這是做人的原則和標準。
當一個人失去信譽的時候何止失去的是人格而是尊嚴,更何況失去的是親情及朋友間的友誼。
每個人的一生中都不是一帆風順的,一分耕耘一分收穫。懂得感恩,感恩幫助過你的每一個人,感恩父母,感恩老師,感恩每一個幫助過你和關心你的人,不懂得感恩就像是無源之水,很快就會乾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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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流勇進
只要不是高利貸黑社會血債錢,正常債務如果不錢也要儘量還!借錢前正常借款應該知道何用途?青少年不業人員借高利貸,放高利貸黑社會明知不錢還但知父母有房子?虎死留皮,人死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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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魏紫濤律師
若還不償還,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申請將債務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人員名單;
更有甚者,有能力償還卻不履行的,可能觸犯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面臨刑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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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左百辣子
這個問題貌似困擾很多人,給70年代欠1分錢都會覺得太丟人了,給現在欠的越多越好過,對要過還不給的,今天給明天給後天給的那種直接走司法程式,免得過了訴訟時效做人要有誠信,你困難時候都幫助,現在我困難找你還錢還各種理由,而且天天朋友圈各種炫富,這就是惡意躲避。
好想知道對方“十分有理”的理是什麼?
一、如果他給出的不還的理由
於情能讓我感情接受,
於理能讓我無可反駁,
那還有什麼話說呢?我只能說,我服。
二、但如果這個十分有理的理只是強詞奪理、蠻不講理,於情於理都讓被借款人都很不爽,那就該慎重考慮了。
1、如果你以交情為基礎借錢卻不在約定時間歸還,一推再推,好交情會被一點一點磨掉的,交情不易,且交且珍惜。
2、如果是基於別人的同情心借錢,最好在解決問題後趕緊還錢,如果不還錢還各種強詞奪理,同情心會變成厭惡,因為弱者才會被同情,強詞奪理的人明顯不是在示弱,所以不要考驗一個人的同情心。
不管是因為交情還是同情,長期以往你會沒朋友的。甚至面臨更嚴重的懲罰。
朋友公司最近剛好有一個案例。一個工作能力很強的市場經理,以家人病重為由,到處向同事借錢,大家看在家裡有難的份上也不好不借,但他根本不按時還錢,還各種找藉口推脫,最後大家發現他還挪用公款去賭博...具體細節不得而知,最後聽說已被他們單位開除,並限定時間將所有同事的錢還清,否則直接法院處理。
所以,類似後者欠錢不還還強詞奪理者,不用問我怎麼看,親情友情自有轉變,法理也會有其應對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