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去官方機構和民間公益性組織投訴。
1.官方機構-銀監會
銀監會就是各大銀行的直屬上司,其許可權和職責是:根據國務院授權,統一監督管理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及其他存款類金融機構,維護銀行業的合法、穩健執行。
也就是說,銀行的一切行為都在銀監會的監管之下,銀行出現任何違規行為,銀監會都有權進行處理和處罰。留心的朋友們應該都看到過,XX銀行因為XX行為違規,被銀監會罰款多少萬。所以銀監會在銀行面前,具有足夠的權威和震懾力。
當然,向銀監會投訴的問題在於,銀監會作為國家部門,平時日常事務眾多,對於這類問題的處理存在一定的滯後性,當然這並不是銀監會本身的問題。而是收到的投訴太多,要一個一個的處理的話,可能在時間上不會那麼快速,但絕對有效。
但是,我個人建議,最好不要直接去銀監會投訴,因為去銀監會投訴,就相當於直接和銀行開戰,真的激怒了銀行,對於本來欠債就不站理的債務人,實際上可能會帶來更加不利的影響,比如你拖欠金額過大,已經足夠對你刑事立案了。銀行本來打算不採取過激手段的,你去銀監會投訴很可能就逼著他們採取過激行為。最多就是讓銀行知道,如果真的行為過激了,不排除去銀監會投訴的可能,大家雙方讓一步得了。
2.民間公益性組織-聚投訴
聚投訴,由21CN創辦,於2013年3·15上線,是國內的公益性消費投訴媒體網站,在這個網站,消費者遇到的任何問題都可以進行投訴。包括銀行的“過激”催收行為。
朋友們如遇到“過激”催收行為,這是我最建議的一個投訴平臺。而且大家感興趣的話,可以去上面搜尋,很多關於信用卡網貸“過激”催收行為的投訴案例。這個平臺對於處理投訴非常認真和專業。最關鍵是非常有效。很多投訴都在這上面得到了最妥善的解決。
比如遇到暴力催收的這個問題。你就可以去上面投訴,根據要求闡明投訴機構,投訴事由,最好提供一些圖片文字類的證據。然後交由平臺稽核,稽核過後。如果成功發起投訴,平臺就會聯絡被投訴單位,比如銀行,銀行此時就會主動聯絡債務人,甚至這個時候,債務人還可以和銀行達成協商還款的訴求。
聚投訴是一個民間公益性的消費者投訴平臺。平臺就相當於扮演了一個德高望重的中間人,雙方都會尊重他的權威。所以投訴基本都可以得到解決,而且不傷害雙方的實際利益,因為聚投訴他不具備行政權力。所以在這個平臺投訴比較軟性,給足了雙方面子,而且我前面也提到過,本來“過激”行為就是銀行第三方造成的。總得給銀行一個重新調整的機會。
當然總的來說,無論是去銀監會還是聚投訴,都會對某一方的利益造成一定損失。比如去聚投訴,第三方催收公司就可能會被銀行換掉。損害了他們的利益,實際上催收行業的人才結構良莠不齊,綜合素質都比較低。基於"寧可得罪君子,不能得罪小人”的立場。我建議題主可以主動致電銀行客服,說明具體情況,並告知,如果“過激”行為繼續存在,就會去相關機構投訴、這樣解決方式更加合理一些。
可以去官方機構和民間公益性組織投訴。
1.官方機構-銀監會
銀監會就是各大銀行的直屬上司,其許可權和職責是:根據國務院授權,統一監督管理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及其他存款類金融機構,維護銀行業的合法、穩健執行。
也就是說,銀行的一切行為都在銀監會的監管之下,銀行出現任何違規行為,銀監會都有權進行處理和處罰。留心的朋友們應該都看到過,XX銀行因為XX行為違規,被銀監會罰款多少萬。所以銀監會在銀行面前,具有足夠的權威和震懾力。
當然,向銀監會投訴的問題在於,銀監會作為國家部門,平時日常事務眾多,對於這類問題的處理存在一定的滯後性,當然這並不是銀監會本身的問題。而是收到的投訴太多,要一個一個的處理的話,可能在時間上不會那麼快速,但絕對有效。
但是,我個人建議,最好不要直接去銀監會投訴,因為去銀監會投訴,就相當於直接和銀行開戰,真的激怒了銀行,對於本來欠債就不站理的債務人,實際上可能會帶來更加不利的影響,比如你拖欠金額過大,已經足夠對你刑事立案了。銀行本來打算不採取過激手段的,你去銀監會投訴很可能就逼著他們採取過激行為。最多就是讓銀行知道,如果真的行為過激了,不排除去銀監會投訴的可能,大家雙方讓一步得了。
2.民間公益性組織-聚投訴
聚投訴,由21CN創辦,於2013年3·15上線,是國內的公益性消費投訴媒體網站,在這個網站,消費者遇到的任何問題都可以進行投訴。包括銀行的“過激”催收行為。
朋友們如遇到“過激”催收行為,這是我最建議的一個投訴平臺。而且大家感興趣的話,可以去上面搜尋,很多關於信用卡網貸“過激”催收行為的投訴案例。這個平臺對於處理投訴非常認真和專業。最關鍵是非常有效。很多投訴都在這上面得到了最妥善的解決。
比如遇到暴力催收的這個問題。你就可以去上面投訴,根據要求闡明投訴機構,投訴事由,最好提供一些圖片文字類的證據。然後交由平臺稽核,稽核過後。如果成功發起投訴,平臺就會聯絡被投訴單位,比如銀行,銀行此時就會主動聯絡債務人,甚至這個時候,債務人還可以和銀行達成協商還款的訴求。
聚投訴是一個民間公益性的消費者投訴平臺。平臺就相當於扮演了一個德高望重的中間人,雙方都會尊重他的權威。所以投訴基本都可以得到解決,而且不傷害雙方的實際利益,因為聚投訴他不具備行政權力。所以在這個平臺投訴比較軟性,給足了雙方面子,而且我前面也提到過,本來“過激”行為就是銀行第三方造成的。總得給銀行一個重新調整的機會。
當然總的來說,無論是去銀監會還是聚投訴,都會對某一方的利益造成一定損失。比如去聚投訴,第三方催收公司就可能會被銀行換掉。損害了他們的利益,實際上催收行業的人才結構良莠不齊,綜合素質都比較低。基於"寧可得罪君子,不能得罪小人”的立場。我建議題主可以主動致電銀行客服,說明具體情況,並告知,如果“過激”行為繼續存在,就會去相關機構投訴、這樣解決方式更加合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