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羽青裝飾設計

    高鐵工作人員也是沒辦法啊,他一定吃過虧才這樣的。咱是好心好意,可是如果被幫助者給死了。大傢伙都有責任。現在是問責制,就是出了事最下面的小人物擔責任。我想醫護工作者也深有體會。大家理解就好。

  • 2 # iceman1812

    首先,作為乘務員,有檢視施救者能力證明的義務,因為有乘務員參與的救援行為,其代表的是鐵路官方,其行為是要負有一定官方義務的,有保護患者受到二次傷害的責任。

    其次,如果一個非醫務專業人員施救過程中對患者沒有起到正向作用,患者提起訴訟,乘務員及列車組會被追究連帶責任,民事賠償等。從權利義務角度,她有權利要求檢視施救者的技能證明。

    最後,不管施救者本身是否具備急救技能,都需要持證上崗,這跟開車很相似,沒有駕照的情況下,你開的再好也是違法的。乘務員在主觀無法判斷施救者能力的情況下,醫師證恰恰是施救的憑證。

  • 3 # 薩摩大奔

    只能說是社會風氣太惡劣了,逼得列車員不得不這麼做以自保。該反思的不該是列車員,更不該是醫生,而應該是官員!是公檢法機關。

  • 4 # 江南耕人

    列車員要求陳醫生出示醫生證件和身份證以及錄影留取物證,絕對不是像官方迴應的那樣“事後要回訪乘客和醫生……”,這樣的動作和過程非常自然和嫻熟,顯然這是一個工作程式且列入了高鐵服務“應急處置預案培訓方案”,其目的:一是撇清乘客發病原因與高鐵乘坐環境、服務質量之間的關係;二是陳醫生介入急救後,高鐵方為了防止乘客事後再發生病情加重怪罪高鐵方沒有對急救人員的資質進行事先審查,呵呵呵,還是要撇清與自己的關係!當然冠冕堂皇的理由還是有的:回訪服務。別罵我,我說的應該是事實,因為我看過他們的培訓教材。

    我喜歡乘坐高鐵是因為對高鐵製造業的崇敬,但是對高鐵運營商不滿意就是從高價質次的快餐開始,從對霸坐者無奈無策開始,

  • 5 # 勞資發覺自己是軲轆子

    我個人覺得這是一種正常的、正確的、合理的行為,很多人可能要罵我,我來給大家分析一下

    第一、如果這個人不是醫生,錯誤的施救方法,導致病人病情惡化,這算誰的責任?

    第二、如果這個病人很不幸,醫治無效死亡,病人家屬狀告鐵路部門和施救者,這又怎麼處理?誰來承擔這種後果?

    很多人說鐵路部門在推卸自己的責任,規避自己的風險,但是在這種做好事得不到好報,甚至被訛的風氣下,又有誰能夠心無旁騖地做好事,不計較後果???

    導致這種情況出現的原因是法制的不健全,以及小部分人素質的低下。

    大家都在批判人心冷漠的同時,為什麼不想想 問題的根源在哪裡?

    真真正正的做好事,比拿著鍵盤在那裡說三道四,風險要大得多

  • 6 # 升升樂樂

    這件事發生在3月17號由柳州去南寧東的動車上,當事人為某醫院陳醫生。在實施救助病人之後,被乘務員要求出示醫師證,但是陳醫生並未隨身攜帶,最後乘務員更是要求陳醫生當面寫一份證明並簽字畫押,用當事人陳醫生自己的話說就是“感覺怪怪的”。下面咱們就這件事來做一個簡單分析:

    ①乘務員要求陳醫生出示醫師證是沒有錯的,因為也有法律規定,醫生在響應廣播尋求幫助時應該配合出示醫師證。但是我認為錯的是時機,想要檢視醫師證,那也應該是救治之前檢視,這樣才是對病人負責任。而這裡的乘務員僅僅只是在陳醫生救治的時候拍照錄像,事後才要求出示醫師證,這就不是對病人負責了,更像是為自己以後不擔責任留後手,留證據。當然,你也可以認為是如果後續病人惡化,這組證據也可以為陳醫生證明清白。

    ②鐵道部門在乘客突發病情時應有救治義務,這一項義務要求也是十分嚴格,而且鐵道部門的救助義務並不因醫師介入而豁免。

  • 7 # 虎山行4160

    看到這樣的事情發生,真的覺得非常的無語,同時也感到自己的後脊樑發涼,陣陣後怕襲上心來。因為我也曾多次在火車上出手施救,雖然從來沒有出現過什麼不愉快,也沒有收穫多少感恩,每次都是在患者好轉後跟其身邊人或乘務員交待下注意事項後選擇消失。如果是這樣,那我以後該不該再出手呢?一,我從不會隨身攜帶自己的執業證或資格證,職稱證等能證明自己是醫生的證件。二,我也不喜歡更不希望跟對方留下自己的姓名和單位,不希望有後續的事情發生。三,我雖然可以保證自己會嚴格按照醫療救治規範去操作,但不能保證不出意外,也不能保證救治都能成功,如果說在緊急施救過程中發生無可避免的意外或失敗鐵路部門還需要我個人來承擔,那我又憑什麼要去出手?(本人系多年從事急診與重症醫學的主任醫師)。

  • 8 # 玉介生白露

    年初從昆明坐動車回家,在途中就聽到廣播尋醫,當時聽到就想過去看看,但後面一想,一大車人,也許不止就我一個醫生吧,就觀望了一下,如果廣播還在繼續找醫生的話自己再去看,只聽見播了一次就沒有了,可能已經有醫生過去了。好像有一次在網上看到過有一個醫生下班回家的路上碰到一個突發的病人,那位醫生本著救死扶傷的態度做了相關搶救,但後來好像是病人送到醫院治療後病情惡化,那位醫生為此被家屬懷疑搶救方法不當造成的,好像後面強調醫院外面已經不是醫生的執業範圍了,好像醫生還被官司纏身了!讓醫生寒心的在面前的醫患環境下多了去了!

  • 9 # 強歌1122

    一句佛家的"老話"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同時我贊成一句話:不管黑貓白貓抓住耗子就是好貓。本身醫生救人是本職,聽到有廣播求救醫生的本能使她毫不猶豫前往救人這就是人道主義精神!一種大愛無疆的義舉!列車員向救人醫生索要醫師證實在是讓人比吃了蒼蠅都難受,難道一個證件這麼重要嗎?簡直是書念多了成傻子啦!現實社會中總會有被求助的時候,公交司機突然發病此時一個沒有駕照的乘客正好在身邊迅速地控制了車輛方向停靠一邊你能說該乘客無證駕駛要擔責任嗎?一人落水被見義勇為的不識水性的人救上岸你能說他不會游泳沒資格去下水救人嗎?國家正為考慮對緊急救員規範論證,只要盡力了不論成功與否都不負刑事責任,鼓勵緊急救員的人員弘揚正能量。建立完善的緊急救員隊伍鼓勵獎勵見義勇為人員!

  • 10 # 若雪瓊枝

    其一:醫生高鐵上救人,這做法值得我們稱頌。看這個病人情況是否危險?至於乘務員索要醫師證,這個做法沒有錯,萬一你不會救人,延誤了病人的病情,還不如緊急送往醫院。

    其二:如果你不是專業醫生,擔誤了病人的最佳急救時間,家屬狀告鐵路部門和施救者,這個責任誰來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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