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龍山筆客
-
2 # 晴之黎明
我們追求幸福的過程往往充滿痛苦,然而真正追求的是什麼?什麼又是幸福?卻少有人能清楚的講明白。
但是幸福肯定是一種心理感受,因為它不是物。
我們可以根據我們的生活經驗先歸類,然後再提煉出觀點,這樣應該就比較能貼近幸福了。
那麼這種幸福感有沒有心理上的共同點?我認為幸福的感受在滿足感和欣慰感上重合比較大,怎樣能獲得這樣的感覺?那必定是得到了某種程度的滿足。
那這樣說吸毒算不算呢?那短暫的感覺可能接近,但之後是無盡的痛苦。因此認為幸福僅僅是滿足的感覺還不能通證這一事實,還有特例因此不完整,那麼這種滿足感應該是無害的不成癮的。
成癮源於貪念和執念,比如愛情美好幸福,但如果情執著於美好幸福,反而苦不堪言,也不是真幸福。
那麼再提煉,無貪無執的精神滿足感。我覺得就比較接近真實的幸福了。
那麼怎麼才能幸福?答案出來了——少欲知足。
兩個字就能描述:滿足。
愛我的人,正是我之所愛,滿足;
從事的工作,正是我之愛好,滿足;
現在的生活,正如我之想像,滿足。
滿足既是一種現狀,也是一種態度。
縱有家人愛你,你不滿足,也會痛苦;
縱有工作可幹,你不滿足,同樣痛苦;
衣食無憂,有房有車,還不滿足,自找痛苦。
滿足不等於不思進取,不等於即安於小富。
滿足感是對自己的一種肯定,是下一步進取的基礎。
如果這也不滿意,那也不滿足,乏善可陳,一無是處,
拿什麼來支撐你未來的計劃?
拿什麼來助推你邁出的腳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