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施工安全管理措施如下:
由於建築施工中人員流動大、露天和高處作業多,像抹灰工、瓦工、混凝土工、架子工等仍以手工操作為主,勞動繁重,體力消耗大,再加上光線、雨雪、風霜、雷電等作業環境惡劣,導致操作人員注意力不集中或由於心情煩躁違章操作的現象十分普遍,不安全因素隨形象進度的變化而改變,每個月、每天、甚至每小時都在變化,給安全防護帶來諸多困難。為避免建築施工5大主要傷害的發生,施工人員要從經濟、技術、質量、安全的全域性出發,在國家和行業法律、法規、標準的指導下,編寫施工安全技術措施,針對建築工程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事故隱患和可能發生安全問題的環節進行預測,從而在技術上和管理上採取措施,消除或控制施工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範事故的發生。
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是施工組織設計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具體安排和指導工程安全施工的安全管理與技術檔案,它是工程施工中安全生產的指令性檔案,在施工現場管理中具有安全生產法規的作用。
施工現場是建築行業生產產品的場所,為了保證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應注意建立施工現場的安全規定、安全操作知識以及安全措施這三個方面。
一、建立健全施工現場的安全規定:
1、懸掛標牌與安全標誌
施工現場的入口處應當設定“一圖五牌”,即:工程總平面佈置圖和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及監督電話牌、安全生產規定牌、消防保衛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牌,以接受群眾監督。在場區有高處墜落、觸電、物體打擊等危險部分應懸掛安全標誌牌。
2、施工現場四周用硬質材料進行圍擋封閉
在市區內其高度不得低於1.8m,場內的地坪應當做硬化處理,道路應當堅實暢通。施工現場應當保持排水系統暢通,不得隨意排放。各種設施和材料的存放應當符合安全規定和施工總平面圖的要求。
3、施工現場的孔、洞、口、溝、坎、井以及建築物臨邊,應當設定圍擋、蓋板和警示標誌,夜間應當設定警示燈。
施工現場的各類腳手架(包括操作平臺及模板支撐)應當按照標準進行設計,採取符合規定的工具和器具,按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搭設,並用綠色密目式安全網封閉。
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應當符合臨時用電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並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架設,嚴禁隨意拉線接電。
施工單位應當採取措施控制汙染,做好施工現場的環境保護工作。
施工現場應當設定必要的生活設施,並符合國家衛生有關規定要求。應當做到生活區與施工區、加工區的分離。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配戴安全帽,攀登與獨立懸空作業配掛安全帶。
二、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操作知識:
施工現場的施工隊伍中有二類人員參加施工,一類是管理人員,包括專案經理、施工員、技術員、質檢員、安全員等;另一類是操作人員,包括瓦工、木工、鋼筋工等各工種。管理人員在任何情況下,不應為了搶進度,而忽視安全規定,指揮工人冒險作業。操作人員應透過三級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和每日的班前活動,掌握保護自己生命安全和健康的知識和技能,杜絕冒險蠻幹,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也不被別人傷害。各類人員除做到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以外,還應熟悉以下建築施工安全的特點。
1、安全防護措施和設施要不斷地補充和完善
隨著建築物從基礎到主體結構的施工,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隱患也在不斷地變化和增加,這就需要及時地針對變化了的情況和新出現的隱患採取措施進行防護,以確保安全生產。
2、在有限的空間交叉作業危險因素多
在施工現場的有限空間裡集中了大量的機械、設施、材料和人。隨著在建工程形象進度的不斷變化,機械與人、人與人之間的交叉作業就會越來越頻繁,因此,受到傷害的機會是很多的,這就需要建築工人加強安全意識,掌握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知識,杜絕違章施工、冒險作業。
三、施工現場安全措施:
1、安全目標管理
1.1控制傷亡事故指標。
1.2施工現場安全達標,施工期間達到《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合格要求。
1.3文明施工,制定施工現場全工期內總體和分階段的目標,並要進行責任分解落實到人,制定考評辦法,獎優罰劣。
2、文明施工
在工程施工期間,施工現場都能做到地坪硬化、場區綠化、五小設施(辦公室、宿舍、食堂、廁所、浴室)衛生化、材料堆放標準化等文明施工的標準。
3、安全技術交底
任何一項分部分項工程在施工之前,工程技術人員都應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編寫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由施工員對班組工人進行交底。接受交底的工人,聽過交底後,應在交底書上簽字。
4、安全標誌
在危險處,如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樑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都必須按規定懸掛醒目的安全標誌牌。
5、季節性施工
建築施工是露天作業,受到天氣變化的影響很大,因此,在施工中要針對季節的變化制定相應的施工措施,主要包括雨季施工和冬季施工。高溫天氣應採取防暑降溫措施。
6、塵毒防治
建築施工中主要有水泥粉塵、電焊錳塵及油漆塗料等有毒氣體的危害,隨著工藝的改革,有些塵毒危害已經消除。如實施混凝土以後,水泥汙染正在消除。其他的塵毒應採取措施治理.施工單位應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並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作業人員應當遵守安全施工的強制性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建築施工安全技術措施除以上進入現場的安全規定外,還有地面及深坑作業的防護;高處及立體交叉作業的防護;施工用電安全;機械裝置的安全使用;採用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新結構,要制定專門的安全措施;預防因自然災害促成事故的措施;防火防爆措施。
建築施工安全管理措施如下:
由於建築施工中人員流動大、露天和高處作業多,像抹灰工、瓦工、混凝土工、架子工等仍以手工操作為主,勞動繁重,體力消耗大,再加上光線、雨雪、風霜、雷電等作業環境惡劣,導致操作人員注意力不集中或由於心情煩躁違章操作的現象十分普遍,不安全因素隨形象進度的變化而改變,每個月、每天、甚至每小時都在變化,給安全防護帶來諸多困難。為避免建築施工5大主要傷害的發生,施工人員要從經濟、技術、質量、安全的全域性出發,在國家和行業法律、法規、標準的指導下,編寫施工安全技術措施,針對建築工程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事故隱患和可能發生安全問題的環節進行預測,從而在技術上和管理上採取措施,消除或控制施工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範事故的發生。
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是施工組織設計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具體安排和指導工程安全施工的安全管理與技術檔案,它是工程施工中安全生產的指令性檔案,在施工現場管理中具有安全生產法規的作用。
施工現場是建築行業生產產品的場所,為了保證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應注意建立施工現場的安全規定、安全操作知識以及安全措施這三個方面。
一、建立健全施工現場的安全規定:
1、懸掛標牌與安全標誌
施工現場的入口處應當設定“一圖五牌”,即:工程總平面佈置圖和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及監督電話牌、安全生產規定牌、消防保衛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牌,以接受群眾監督。在場區有高處墜落、觸電、物體打擊等危險部分應懸掛安全標誌牌。
2、施工現場四周用硬質材料進行圍擋封閉
在市區內其高度不得低於1.8m,場內的地坪應當做硬化處理,道路應當堅實暢通。施工現場應當保持排水系統暢通,不得隨意排放。各種設施和材料的存放應當符合安全規定和施工總平面圖的要求。
3、施工現場的孔、洞、口、溝、坎、井以及建築物臨邊,應當設定圍擋、蓋板和警示標誌,夜間應當設定警示燈。
施工現場的各類腳手架(包括操作平臺及模板支撐)應當按照標準進行設計,採取符合規定的工具和器具,按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搭設,並用綠色密目式安全網封閉。
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應當符合臨時用電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並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架設,嚴禁隨意拉線接電。
施工單位應當採取措施控制汙染,做好施工現場的環境保護工作。
施工現場應當設定必要的生活設施,並符合國家衛生有關規定要求。應當做到生活區與施工區、加工區的分離。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配戴安全帽,攀登與獨立懸空作業配掛安全帶。
二、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操作知識:
施工現場的施工隊伍中有二類人員參加施工,一類是管理人員,包括專案經理、施工員、技術員、質檢員、安全員等;另一類是操作人員,包括瓦工、木工、鋼筋工等各工種。管理人員在任何情況下,不應為了搶進度,而忽視安全規定,指揮工人冒險作業。操作人員應透過三級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和每日的班前活動,掌握保護自己生命安全和健康的知識和技能,杜絕冒險蠻幹,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也不被別人傷害。各類人員除做到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以外,還應熟悉以下建築施工安全的特點。
1、安全防護措施和設施要不斷地補充和完善
隨著建築物從基礎到主體結構的施工,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隱患也在不斷地變化和增加,這就需要及時地針對變化了的情況和新出現的隱患採取措施進行防護,以確保安全生產。
2、在有限的空間交叉作業危險因素多
在施工現場的有限空間裡集中了大量的機械、設施、材料和人。隨著在建工程形象進度的不斷變化,機械與人、人與人之間的交叉作業就會越來越頻繁,因此,受到傷害的機會是很多的,這就需要建築工人加強安全意識,掌握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知識,杜絕違章施工、冒險作業。
三、施工現場安全措施:
1、安全目標管理
1.1控制傷亡事故指標。
1.2施工現場安全達標,施工期間達到《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合格要求。
1.3文明施工,制定施工現場全工期內總體和分階段的目標,並要進行責任分解落實到人,制定考評辦法,獎優罰劣。
2、文明施工
在工程施工期間,施工現場都能做到地坪硬化、場區綠化、五小設施(辦公室、宿舍、食堂、廁所、浴室)衛生化、材料堆放標準化等文明施工的標準。
3、安全技術交底
任何一項分部分項工程在施工之前,工程技術人員都應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編寫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由施工員對班組工人進行交底。接受交底的工人,聽過交底後,應在交底書上簽字。
4、安全標誌
在危險處,如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樑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都必須按規定懸掛醒目的安全標誌牌。
5、季節性施工
建築施工是露天作業,受到天氣變化的影響很大,因此,在施工中要針對季節的變化制定相應的施工措施,主要包括雨季施工和冬季施工。高溫天氣應採取防暑降溫措施。
6、塵毒防治
建築施工中主要有水泥粉塵、電焊錳塵及油漆塗料等有毒氣體的危害,隨著工藝的改革,有些塵毒危害已經消除。如實施混凝土以後,水泥汙染正在消除。其他的塵毒應採取措施治理.施工單位應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並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作業人員應當遵守安全施工的強制性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建築施工安全技術措施除以上進入現場的安全規定外,還有地面及深坑作業的防護;高處及立體交叉作業的防護;施工用電安全;機械裝置的安全使用;採用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新結構,要制定專門的安全措施;預防因自然災害促成事故的措施;防火防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