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表達方式
1、記敘
記敘是寫作中最基本、最常見的一種表達方式,它是作者對人物的經歷和事件的發展變化過程以及場景、空間的轉換所作的敘說和交代,在寫事文章中應用較為廣泛,主要是把人物的經歷和事物的發展變化過程表達出來的一種表達方式。它是寫作中最基本、最常見、也是最主要的表達方式。詳情可參考詞條記敘文。
2、說明
說明是用簡明扼要的文字,把事物的形狀、性質、特徵、成因、關係、功用等解說清楚的表達方式。這種被解說的物件,有的是實體的事物,如山川、 江河 、植物、文具、建築、器物等;有的是抽象的道理,如思想、意識、修養、觀點、概念、原理、技術等。
3、議論
議論就是作者對某個議論物件發表見解,以表明自己的觀點和態度。透過講事實、說道理等方法對人物或事情發表自己的觀點、看法,通常帶有較強的主觀色彩。它的作用在於使文章鮮明、深刻,具有較強的哲理性和理論深度。在 議論文 中,它是主要表達方式;在一般記敘文、說明文或文學作品中,也常被當作輔助表達手段。
4、描寫
描寫是把描寫物件的狀貌、情態描繪出來(包括心理描寫、語言描寫、動作描寫、神態描寫、外貌描寫、細節描寫、環境描寫、場面描寫等),再現給讀者的一種表達方式。用生動形象的語言把人物的形態、動作或景物的狀態等具體特徵描繪出來。
一般分為人物描寫和景物描寫。它是記敘文,特別是文學創作中的主要表達方式之一。在一般的抒情、議論、說明文中,有時也把它作為一種輔助手段。描寫的手法運用得好,能逼真傳神、生動形象,使讀者如見其人、如聞其聲、如臨其境,從中受到強烈的藝術感染。
5、抒情
抒情就是抒發和表現作者的感情。具體指以形式化的話語組織,象徵性地表現個人內心情感的一類文學活動,它與敘事相對,具有主觀性、個性化和詩意化等特徵。
作為一種特殊的文學反映方式,抒情主要反映社會生活的精神方面,並透過在意識中對現實的審美改造,達到心靈的自由。
抒情是個性與社會性的辯證統一,也是情感釋放與情感構造、審美創造的辯證統一。它是抒情文體中的主要表達方式,在一般的文學作品和記敘文中,也常常把它作為重要的輔助表達手段。
二、表現手法
1、託物言志
託物言志是一種常見的表現手法。所謂託物言志,也稱寄意於物,是指詩人運用象徵或起興等手法,透過描繪客觀上事物的某一個方面的特徵來表達作者情感或揭示作品的主旨。
採用託物言志法的文章特點是:用某一物品來比擬或象徵某種精神、品格、思想、感情等。要寫好這樣的文章,就要掌握好“物品”與“志向” “物品”與“感情”的內在聯絡。
2、側面描寫
側面描寫,又叫間接描寫,是指在文學創作中,作者透過對周圍人物或環境的描繪來表現所要描寫的物件,以使其鮮明突出,即間接地對描寫物件進行刻畫描繪。
通常情況下,文學作品人物形象的刻畫多采用正面描寫的手法,即直接透過對人物的肖像、語言、動作、神態、心理等方面的描寫,去表現人物的性格、品行和技能。但有時恰當地藉助一些側面描寫,常常可以起到正面描寫無法替代或者很難達到的藝術效果。
3、正面描寫
正面描寫一般包括動靜描寫,虛實描寫,色彩渲染描寫,觀察角度變化描寫 ,點面結合描寫五種描寫方法;對人物的肖像、語言、動作、心理方面進行的直接描寫。它的作用在於使文章或小說更加生動和感人。
4、借景抒情
借景抒情不同於託物言志。是指作者帶著強烈的主觀感情去描寫客觀景物,把自身所要抒發的感情、表達的自己的心情寄寓在此景此物中,透過描寫此景此物予以抒發,這種抒情方式叫借景或借物抒情。透過景物來抒情,是一種寫作手法。
它的特點是“景生情,情生景”,情景交融,渾然一體。在文章中只寫景,不直接抒情,以景物描寫代替感情抒發,也就是王國維說的“一切景語皆情語”。
5、象徵
借用某種具體的形象的事物暗示特定的人物或事理,以表達真摯的感情和深刻的寓意,這種以物徵事的藝術表現手法叫象徵。象徵的表現效果是:寓意深刻,能豐富人們的聯想,耐人尋味,使人獲得意境無窮的感覺;能給人以簡練、形象的實感,能表達真摯的感情。
三、修辭方法
1、比喻
比喻是一種常用的修辭手法,用跟甲事物有相似之點的乙事物來描寫或說明甲事物,是修辭學的辭格之一。也叫“譬喻”、“打比方”,中國古代稱為“比”、或者“譬(闢)。著名文學理論家喬納森·卡勒為比喻下的定義:比喻是認知的一種基本方式,透過把一種事物看成另一種事物而認識了它。
2、比擬
比擬的辭格是將人比作物、將物比做人,或將甲物化為乙物。運用這種辭格能收到特有的修辭效果:或增添特有的情味,或把事物寫得神形畢現,栩栩如生,抒發愛憎分明的感情。詩歌、小說、散文、寓言、童話等經常使用比擬的辭格。
3、擬人
人修辭方法,就是把事物人格化,將本來不具備人動作和感情的事物變成和人一樣具有動作和感情的樣子。
4、排比
排比是一種把結構相同或相似、意思密切相關、語氣一致的詞語或句子成串地排列的一種修辭方法,利用意義相關或相近,結構相同或相似和語氣相同的片語(主、謂、動、賓)或句子並排(三句或三句以上),段落並排(兩段即可),達到一種加強語勢的效果。
排比的修辭功能可以概括為“增文勢”“廣文義”。排比項誹迭而出,語氣一貫,節律強勁,各排比項意義範疇相同,帶有列舉和強化性質,可拓展和深化文意。
5、誇張
誇張,是為了達到某種表達效果的需要,對事物的形象、特徵、作用、程度等方面著意誇大或縮小的修辭方式。
誇張可分為"普通"類和"超前"類。誇張是運用豐富的想象力,在客觀現實的基礎上有目的地放大或縮小事物的形象特徵,以增強表達效果的修辭手法,也叫誇飾或鋪張。指為了啟發讀者或聽者的想象力和加強所說的話的力量,用誇大的詞語來形容事物。
一、表達方式
1、記敘
記敘是寫作中最基本、最常見的一種表達方式,它是作者對人物的經歷和事件的發展變化過程以及場景、空間的轉換所作的敘說和交代,在寫事文章中應用較為廣泛,主要是把人物的經歷和事物的發展變化過程表達出來的一種表達方式。它是寫作中最基本、最常見、也是最主要的表達方式。詳情可參考詞條記敘文。
2、說明
說明是用簡明扼要的文字,把事物的形狀、性質、特徵、成因、關係、功用等解說清楚的表達方式。這種被解說的物件,有的是實體的事物,如山川、 江河 、植物、文具、建築、器物等;有的是抽象的道理,如思想、意識、修養、觀點、概念、原理、技術等。
3、議論
議論就是作者對某個議論物件發表見解,以表明自己的觀點和態度。透過講事實、說道理等方法對人物或事情發表自己的觀點、看法,通常帶有較強的主觀色彩。它的作用在於使文章鮮明、深刻,具有較強的哲理性和理論深度。在 議論文 中,它是主要表達方式;在一般記敘文、說明文或文學作品中,也常被當作輔助表達手段。
4、描寫
描寫是把描寫物件的狀貌、情態描繪出來(包括心理描寫、語言描寫、動作描寫、神態描寫、外貌描寫、細節描寫、環境描寫、場面描寫等),再現給讀者的一種表達方式。用生動形象的語言把人物的形態、動作或景物的狀態等具體特徵描繪出來。
一般分為人物描寫和景物描寫。它是記敘文,特別是文學創作中的主要表達方式之一。在一般的抒情、議論、說明文中,有時也把它作為一種輔助手段。描寫的手法運用得好,能逼真傳神、生動形象,使讀者如見其人、如聞其聲、如臨其境,從中受到強烈的藝術感染。
5、抒情
抒情就是抒發和表現作者的感情。具體指以形式化的話語組織,象徵性地表現個人內心情感的一類文學活動,它與敘事相對,具有主觀性、個性化和詩意化等特徵。
作為一種特殊的文學反映方式,抒情主要反映社會生活的精神方面,並透過在意識中對現實的審美改造,達到心靈的自由。
抒情是個性與社會性的辯證統一,也是情感釋放與情感構造、審美創造的辯證統一。它是抒情文體中的主要表達方式,在一般的文學作品和記敘文中,也常常把它作為重要的輔助表達手段。
二、表現手法
1、託物言志
託物言志是一種常見的表現手法。所謂託物言志,也稱寄意於物,是指詩人運用象徵或起興等手法,透過描繪客觀上事物的某一個方面的特徵來表達作者情感或揭示作品的主旨。
採用託物言志法的文章特點是:用某一物品來比擬或象徵某種精神、品格、思想、感情等。要寫好這樣的文章,就要掌握好“物品”與“志向” “物品”與“感情”的內在聯絡。
2、側面描寫
側面描寫,又叫間接描寫,是指在文學創作中,作者透過對周圍人物或環境的描繪來表現所要描寫的物件,以使其鮮明突出,即間接地對描寫物件進行刻畫描繪。
通常情況下,文學作品人物形象的刻畫多采用正面描寫的手法,即直接透過對人物的肖像、語言、動作、神態、心理等方面的描寫,去表現人物的性格、品行和技能。但有時恰當地藉助一些側面描寫,常常可以起到正面描寫無法替代或者很難達到的藝術效果。
3、正面描寫
正面描寫一般包括動靜描寫,虛實描寫,色彩渲染描寫,觀察角度變化描寫 ,點面結合描寫五種描寫方法;對人物的肖像、語言、動作、心理方面進行的直接描寫。它的作用在於使文章或小說更加生動和感人。
4、借景抒情
借景抒情不同於託物言志。是指作者帶著強烈的主觀感情去描寫客觀景物,把自身所要抒發的感情、表達的自己的心情寄寓在此景此物中,透過描寫此景此物予以抒發,這種抒情方式叫借景或借物抒情。透過景物來抒情,是一種寫作手法。
它的特點是“景生情,情生景”,情景交融,渾然一體。在文章中只寫景,不直接抒情,以景物描寫代替感情抒發,也就是王國維說的“一切景語皆情語”。
5、象徵
借用某種具體的形象的事物暗示特定的人物或事理,以表達真摯的感情和深刻的寓意,這種以物徵事的藝術表現手法叫象徵。象徵的表現效果是:寓意深刻,能豐富人們的聯想,耐人尋味,使人獲得意境無窮的感覺;能給人以簡練、形象的實感,能表達真摯的感情。
三、修辭方法
1、比喻
比喻是一種常用的修辭手法,用跟甲事物有相似之點的乙事物來描寫或說明甲事物,是修辭學的辭格之一。也叫“譬喻”、“打比方”,中國古代稱為“比”、或者“譬(闢)。著名文學理論家喬納森·卡勒為比喻下的定義:比喻是認知的一種基本方式,透過把一種事物看成另一種事物而認識了它。
2、比擬
比擬的辭格是將人比作物、將物比做人,或將甲物化為乙物。運用這種辭格能收到特有的修辭效果:或增添特有的情味,或把事物寫得神形畢現,栩栩如生,抒發愛憎分明的感情。詩歌、小說、散文、寓言、童話等經常使用比擬的辭格。
3、擬人
人修辭方法,就是把事物人格化,將本來不具備人動作和感情的事物變成和人一樣具有動作和感情的樣子。
4、排比
排比是一種把結構相同或相似、意思密切相關、語氣一致的詞語或句子成串地排列的一種修辭方法,利用意義相關或相近,結構相同或相似和語氣相同的片語(主、謂、動、賓)或句子並排(三句或三句以上),段落並排(兩段即可),達到一種加強語勢的效果。
排比的修辭功能可以概括為“增文勢”“廣文義”。排比項誹迭而出,語氣一貫,節律強勁,各排比項意義範疇相同,帶有列舉和強化性質,可拓展和深化文意。
5、誇張
誇張,是為了達到某種表達效果的需要,對事物的形象、特徵、作用、程度等方面著意誇大或縮小的修辭方式。
誇張可分為"普通"類和"超前"類。誇張是運用豐富的想象力,在客觀現實的基礎上有目的地放大或縮小事物的形象特徵,以增強表達效果的修辭手法,也叫誇飾或鋪張。指為了啟發讀者或聽者的想象力和加強所說的話的力量,用誇大的詞語來形容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