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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關東俠客

    古代官妓大多出身於奴隸,犯罪官員家屬或淪落風塵的良家婦女地位低下,古代官員是不會取她們為妻的。所謂的官妓就是國家財政供養的妓女。生活比較優裕,編入國家正式編制(樂籍),包括宮妓,官妓和營妓三種。中國官妓制度歷史比較優久。宮妓就是宮庭中妓女。官妓是春秋時期齊國相邦管仲設立的,史載:"管子文齊,置女閭七百,徵其夜合之資以充國用,此即花粉錢之始也!”漢武帝時設營妓(軍妓)為軍隊中無妻室者服務。隋煬帝時設教坊廣納藝人縱情聲色。唐玄宗沿習隋朝制度,教坊藝八11409人。後來又設梨園。官員門宴會賓朋廣招藝人。宋代不允許官妓為官員提供性服務。到了清雍正時期則徹底取消官妓制度。官妓來源主要有以下幾項:一,奴隸,每次打仗時把敵國女子擄來做官妓。二,官員罪犯家屬。古人犯罪講究誅連九族。如果一個官員犯了死罪,他們家男的砍頭,女的充當官妓。三,良家婦女破產後淪為官妓,有的是從小塔養。由於是為官員服務,官妓素質耍求較高,琴棋書畫樣樣精通。從中可以看出古代婦女的社會地位是非常低的,沒有任何人身自由和尊嚴。

  • 2 # 四川達州人

    不是禁止官員娶官妓為妻。而是官妓不能為妻。

    官妓正常情況下是不能被釋放為良民的。既然不是良民,就不能成為妻。

    理論上,官妓也不能被人納為妾。

    因妾是私有財產,也就脫離了官妓身份,更是脫離官方監管。如果被納妾,其後所生子女將具有自由民身份,這違背了判其為官妓的判決書的本意。

    事實上,官妓只能終生在教坊司為妓,而所生子女是天定官奴身份,而不論其父是誰。

    不論官妓,還是官奴,絕大多數時期都是永久性賤民。比如唐代明確禁止官奴自由婚姻,需由官方指定婚姻,最終形成官奴與官奴婚配,達到所生子女永遠是官奴的目標。

  • 3 # 老照片

    官妓最早產生於春秋時期,據史書記載,齊桓公將俘虜地異國女子集中在一起,在臨淄設立了“女閭七百”即妓院,以此來增加軍餉。等到唐宋時期,官妓更加興盛,成為士大夫休閒娛樂生活中的重要內容。官妓的來源,一為買賣,一為因罪,所以官妓的身份是很卑微的,屬於賤民行列。

    歷朝歷代,對於官員與官妓的交往都由規定和限制,只是程度不同罷了。如唐宋時期管控較松,因而士大夫與官妓交往十分活躍,也因此湧現了代代傳誦的詩詞佳作,而明代管理十分嚴格。但是有一點那就是每個朝代都通行的,那就是禁止官員娶官妓為妻。

    如明代法律就規定:“凡官吏娶樂人為妻妾者,杖六十,並離異。若官員子孫娶者,罪亦如之。”但是隨著法律鬆弛,很多官員違背法律而迎娶官妓,但也僅僅是將其做妾,而不敢將其作為明媒正娶的妻子。

  • 4 # 帝國的臉譜

    古代官員不能娶官妓為妻,甚至不能與官妓談情說愛,這在一些朝代是有明文規定的,比如宋朝。

    宋朝的官場,並不只有官員,還有成群的妓女。不要笑,這是真的,而且是公開合法的。北宋首都汴京,從御街東西的朱雀門外、下橋南北的兩斜街等繁華地段,一路排過去,竟然全都是妓館。宋初翰林學士陶谷就曾專門作過統計,他說當時汴京的“鬻色戶籍”總數達萬戶。其從業人員之眾和生意之興隆,由此可見一斑。

    而在這龐大的隊伍中,竟然有很大一部分人專門為官員服務,謂之“官妓”。她們是由官府供養、為官員執役的妓女,凡官府聚宴、官員唱酬,皆請教坊在籍娼戶去祗應,謂之官妓。官員與妓女,本是涇渭分明的兩個群體,生活中並無交集,但因朝廷的這種制度設定,使這兩種地位懸殊的群體,有了最為緊密的接觸,宋朝官場文人與官妓之間的交往,因而產生了許多有趣而美麗的故事。

    歐陽修任洛陽推官時,就曾與某官妓纏綿悱惻,併為其填詞《臨江仙》曰:“柳外輕雷池上雨,雨聲滴碎荷聲。小樓西角斷虹明,闌干倚處,待得月華生……”蘇東坡一生與官妓多有交集,寫下過許多詩詞,其:“東坡五載黃州住,何事無言及李宜。卻似西川杜工部,海棠雖好不吟詩”,便是為黃州官妓李宜所作。

    雖然官員與官妓交往密切,但歷代對於官員狎妓,都有規定。而且,“妓”的本意也不是指性,訓詁學對“妓”的註解是“女樂”,她們提供的只是歌舞、彈唱、曲藝等,而非皮肉生意。對此,宋朝在制度上也有明確規定,比如規定官員不能入隨意出入青樓,如有所需,只能召官妓。妓女赴會,官員召妓,只限於表演才藝或酒宴陪侍之類的活動,不能發展成性關係,更不能結婚,宋田汝成《西湖遊覽志餘》記載說:“宋時,閫帥、郡守等官雖得以官妓歌舞佐酒,然不得私侍枕蓆。”明確規定即使是軍政要員,也不得讓官妓侍寢。而且,一旦發生這種現象,官員與官妓皆會受到嚴厲懲處,罪名喚做“逾濫”,屬“贓私罪”。

    南宋周密《齊東野語》記載說,浙江台州有官妓嚴蕊,善琴弈、歌舞、絲竹、書畫,色藝皆佳,冠絕一時,尤擅作詩詞,多出新意。四方之士,多有不遠千里慕名而來者。台州太守唐仲友十分欣賞嚴蕊,凡有雅集,必請嚴蕊赴會,唐仲友曾命她賦眼前觀賞的紅白桃花,嚴蕊援筆立成《如夢令》曰:“道是梨花不是,道是杏花不是。白白與紅紅,別是東風情味。曾記,曾記,人在武陵微醉。”唐仲友閱後大喜,遂待嚴蕊格外垂青。

    朱熹與唐仲友雖同朝為官,但在學術觀點和政見上分歧較大,為打壓異己,宋孝宗淳熙九年(1182),時任提舉浙東常平茶鹽公事的朱熹,借巡視之機,揭發唐仲友與嚴蕊有姦情,以“逾濫”之罪上奏彈劾唐仲友,同時下令抓捕嚴蕊,將嚴蕊先後關押於台州和紹興二地,收監數月,施以杖刑,百般拷打,威逼嚴蕊供出與唐仲友的私情。可憐嚴蕊女身單薄,被打得皮開肉綻,死去活來,但她始終不承認與唐仲友有私,還信誓旦旦道:“豈可妄言以汙士大夫!雖死不可誣也。”嚴蕊一介娼妓,卻威武不能屈,遂在士大夫間聲名鵲起。

    唐仲友並沒有坐以待斃,他也向孝宗上章,自辨其汙,還彈劾朱熹不明法紀,濫施酷刑。此事引起朝野震動,孝宗叫來宰相王淮,聽他的看法,王淮輕描淡寫道:“此乃秀才爭閒氣耳。”孝宗以為然,遂將朱熹調離,另以岳飛之子嶽霖代之。

    嶽霖到任,詳察案情,可憐嚴蕊病弱之身,受刑過甚,讓她作詞自陳歸宿,嚴蕊作《卜算子》曰:“不是愛風塵,似被前緣誤。花落花開自有時,總賴東君主。去也終須去,住也如何住!若得山花插滿頭,莫問奴歸處。”隨後,嶽霖將嚴蕊無罪釋放,一場關於官妓糾纏,並夾雜著文人爭鬥的案子,就此劃上了一個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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