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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陶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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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臺美大小事
臺灣台鐵的一列從臺北開往臺東的普悠瑪號列車,在2018/10/21傍晚五點多,在宜蘭的新馬車站因為超速而脫軌,造成18人罹難,190人受傷的意外事件。這是臺灣台鐵37年來最大的意外事故。
不過,這班只有假日行駛的加班列車,在從樹林站發車的時候,就已經陸續有故障訊號發出,只是臺鐵控制人員與駕駛,可能當時都認為,那只是類似雨刷故障的小毛病警報。不過,這列火車在開出的前兩小時,就多次發出故障訊號,司機也多次通報,這些故障通報包括壓力不足、電力不穩、動力不足等等,或許因為這些原因,這列火車在抵達新北市雙溪站時,已經晚點四分鐘。
之後,司機依舊通報車組有問題,當列車到宜蘭站時,已經晚點14分鐘,臺鐵技術人員在宜蘭站上車檢查,無法排除故障,位避免調車組換車,耽誤乘客,所以規劃是列車到花蓮時換車。但是,列車在開出宜蘭站不到半小時,就在羅東站之後的新馬車站發生出軌翻覆意外了。
到2018/10/23上午為止,臺灣檢方確認的是,司機超速,在應該減速到時速75公里的大轉彎路段,他開了130甚至140。檢方聲請羈押司機,不過法院判了50萬臺幣交保。
至於超速的原因,則還需要更仔細的調查。
因為,人為上,司機可能因為關閉了ATP的自動保護監控系統,而使得超速沒有被自動啟動煞車,但司機通報關閉ATP,可能是因為之前的那些技術上、裝置上的故障造成,也可能是因為司機一路就在排除故障而分神。也可能是一路故障造成晚點,司機想開快一點追上。
而動力不足、壓力不足等等,則可能是臺灣長期缺電,供電的臺灣台電,降低了應該維持的電壓或其他原因,造成供電不穩定。但這些都只是目前的推論。
至於自救,基本那麼短時間的意外,估計想自救也難。
這位司機的話只是孤證,更多線索表明事情未必完全如他所言。
“普悠瑪”是經行臺灣山脈縱橫、地質條件複雜的東部,雖然設計時速不過100多公里,卻是建成較新、規格較高的“準高鐵”。當年為策萬全,臺鐵特意不惜重金,從日本引進包括列車在內的關鍵技術、裝置,建成後曾表示“絕對安全”,不論運營商或裝置供應商都曾自信地宣傳,“普悠瑪”列車安全效能優異,“即使山區轉彎也無需減速”。
一些專家介紹稱,“普悠瑪”採用擺式原理設計,在彎道安全方面的確有過人之處,但當初因種種原因,線路建設和機車匹配存在許多問題,據去過事發車站的朋友稱,該車站“進站出就有個彎道,設計上實在不合理”(該朋友是業內人士),另一些臺灣當地知情者則表示,臺鐵在基建等方面也存在一些問題。最新訊息稱,事故可能系彎道速度過快所致,這就更發人深思了。據說“山區轉彎無需減速”是車輛生產廠家的推介語,而且理論上也符合設計原理——問題是設計歸設計,安全規範如果總是貼著“包線”來設定“紅線”,那就未免有點玩兒命了。
有報道在後方沒有翻覆車廂的乘客回憶稱,列車在尚未到達宜蘭前,就有兩次緊急剎車,電力有點不穩,但後來又可以走,只是螢幕有點顯示異常,過了羅東後繼續前行,沒多久卻又緊急剎車。如果屬實,表明對任何微小的安全隱患都必須重視,尤其這種特殊區間的線路和車輛。
前述乘坐過那趟車的業內朋友說,當初就覺得車輛座椅固定有些問題,一旦出事這些座椅從地板上“脫鎖”,會在全封閉的車廂裡亂撞,造成“二次殺傷”,更會加劇車廂裡的混亂和恐慌,這次事故現場的確出現了這個問題,實在是太遺憾了。
坦白說,在全封閉高速、準高速執行的現代新型列車中,人的血肉之軀是非常脆弱的,個人很難採取什麼有效的防護措施,這就需要裝置製造商和鐵路運營方切實提高安全係數,擔負起安全責任,需要司機和車組成員認真負責,對任何隱患和事故萌芽都要睜大眼睛,不要拿乘客和自己的性命開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