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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lruni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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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76137741649
西周初年即有刑法,分“輕典”、“中典”“重典”,合稱“三典”,用以鎮壓勞動人民。西周中期,階級矛盾尖銳,周穆王命呂侯(亦稱甫侯)制定《呂刑》,有墨、劓、剕、宮、大辟五刑,共三千條。主要用來鎮壓人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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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928021938244
《呂刑》是西周的法典,主要記述了其時的法律原則和詳盡的贖刑及一般司法制度。至今已失傳。西周統治者為了緩和社會的矛盾,鞏固周王室的統治地位,接受了大臣呂侯的建議,廢止了嚴酷的舊法,以"明德慎罰"為指導原則,"作修刑辟",制定的一部重要法典。因為是呂侯主持修訂,故稱之為《呂刑》。《呂刑》原本今已失傳。今文《尚書》中現存《呂刑》一篇。《尚書·呂刑》篇是呂侯制定法律後遺存的官方檔案文獻,經後人整理儲存在《尚書》中,成為其中的一篇。而作為法典的《呂刑》,其原件已失傳,但其有關內容由於《尚書·呂刑》篇得以儲存下來。
但有種觀點認為:這既不能看成是一部成文法典,也不能看成是此次法律改革的直接結果。而只是關於這次法律改革的歷史記錄。
在《尚書呂刑》中,記載著觸犯刑法的人可以上交一定財物而免除一定的刑罰。
摺疊考古證明
1975年陝西岐山縣董家村出土了一件西周中晚期青銅器---訓匜,在其上銘文157字,記述了周王重臣伯陽父依據當時的刑法處理了一件案子,因誣告上級訓,一位任牧牛的小官被判處鞭打1000、黥面、免職,也可按照當朝法典交金(銅)300鑀鞭打500處理。訓最後收到了金製作了這件青銅器。整個事件用比較嚴格的訴訟程式,最後還要有結案書,說明當時的法律程式是相當完整的。
摺疊指導原則
《呂刑》以"明德慎罰"為指導原則,廢止嚴酷的舊法,"作修刑辟",制定了西周的這部重要法典。
摺疊名字由來
呂刑因由呂侯主持修訂,故稱之。
《呂刑》是西周的法典,主要記述了其時的法律原則和詳盡的贖刑及一般司法制度。至今已失傳。西周統治者為了緩和社會的矛盾,鞏固周王室的統治地位,接受了大臣呂侯的建議,廢止了嚴酷的舊法,以“明德慎罰”為指導原則,“作修刑辟”,制定的一部重要法典。因為是呂侯主持修訂,故稱之為《呂刑》。《呂刑》原本今已失傳。今文《尚書》中現存《呂刑》一篇。《尚書·呂刑》篇是呂侯制定法律後遺存的官方檔案文獻,經後人整理儲存在《尚書》中,成為其中的一篇。而作為法典的《呂刑》,其原件已失傳,但其有關內容由於《尚書·呂刑》篇得以儲存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