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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500年的樹

    首先,我是贊同的,畢竟60以上的父輩他們也要愉快的生活,安度晚年,再說了,現代老人大部分60多歲,身體都很好,假如單獨生活,作為子女的反而不會放心,年輕人忙工作,忙生活,平良心說,對待老人,哪裡有多少心思。父輩們大多數都是受苦受累過來的人,如果老來又沒個老伴,豈不是太不幸了!相信先進天堂的老伴也會樂意的。在這個問題上,我認為,子女不但要支援父輩喪偶或者離異後從新找到老伴,更應該主動關心老人的情感生活,讓老人高興的安度晚年!不知道大家都有些什麼看法呢?請留言一起探討吧!

  • 2 # 手機使用者51499852641

    不贊同。因為六十歲以上的老年人或多或少身體上都有些問題。再婚,到底誰照顧誰?重組的家庭牽扯太多的人,重新建立新的人際關係。子女問題,財產問題,身體狀況,都是要考慮的。人生本苦惱己多,為何還要徒增煩惱?再婚的目的希望有個伴,能相互照應。若兩人真愛,願承擔一切責任,解決好眼前的問題,另當別論。畢竟,愛情不是其它情感可以替代的。

  • 3 # 推拿王姐

    關於是否同意然後得父母再婚的問題,雖然沒有切身的體會,但是我和我愛人卻進行過探討。

    我們探討的最終結果就是不參與,不反對,全憑老人自己做主。年輕人結婚,尚且存在著著工作問題,經濟問題,地域問題,雙方父母的養老問題等等。老年人再婚,所遭受的阻力比年輕人的要多太多了,這之中最主要的問題就是財產的歸屬問題,老年人的疾病問題,雙方子女和繼父母的相處問題以及雙方子女相處之間出現的問題。在老年人再婚之前,應該把可能出現的問題都擺在桌面上,大家一起商量如果以後真有這樣的事情發生該如何妥善的處理,處理意見所有人都能接受。那麼,如果老年人再婚後真的出現了意想之中的問題,大家應該不至於生出太多的嫌隙。

    話說回來,人性都是自私的,誰都希望自己的子女過得好,所以都會自覺不自覺的偏袒自己的子女。這其實無可厚非,父母對自己的子女都有親屬遠近之分,何況與自己沒有血緣關係的繼子女呢?

    列舉兩個身邊的真實案例。第一個,女方無兒無女,四十多歲時和大自己十歲喪偶且兒女都已成家的男方組建了小家庭。兩人共同生活二十多年後男方去世,男方病榻前都是女方在伺候。男方去世後,男方的女兒拿著遺囑找上門來,說房子是她的,要求女方立即搬走,因為房子是男方和前妻生活時購買的,所以女方只得搬走,男方的錢財也早就分給了自己的子女,女方最終的遭遇就是年近古稀,只得靠自己微薄的工資租房子生活。好在男方的兒子知書達禮,總是接長不短的給女方送些生活日用品過去。第二個,男女雙方都是喪偶,後來走在了一起。男方把自己的存款都給了女方的兒子,導致男方的兒子和男方反目成仇。兩人在一起生活了幾年後女方因意外事故去世,男方只得孤零零的自己生活,親兒子不上門,繼子也了無音訊,幸虧男方還有一個孝順的女兒,才不至於老無所依。

    這兩個案例的結局都不美好,歸根結底是一個字------錢!還沒有涉及到病榻前的照料,已經出現瞭如此嚴重的問題,如果臥病在床,真的難以想象老年人的晚景是何等的淒涼。

    我舉這兩個例子不是不贊同老年人再婚,而是要表達老年人的再婚問題的確存在很多不可避免的問題。

    再說說我和我愛人討論的最終解決的辦法,子女再孝順也不可能每天都陪伴父母,老年人喪偶後是很孤獨的,尤其是在夜深人靜的時候,滿堂的兒孫不如老來的伴兒,老伴兒老伴兒,就是老了的時候的伴兒,父母再婚,排遣了心裡的憂愁,難道不是一件好事嗎?老年人的財產是他自己的,想怎麼花想給誰花是他自己的權利,我們不會進行干預,而且,自己該孝順父母的錢財也一分不會少。我們和繼父母的兒女的相處遵循一般朋友的相處模式,不會過多的接觸,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煩和誤會。最後就是疾病問題,我們自己的父母病了我們自己管,不會要求對方擔負責任,繼父母病了我們也會出相應的醫藥費,並且照料,做好子女的本分工作。

    我想,如果按照這種想法,擺正心態,父母再婚,沒什麼不可以,當然,前提是父母身體健康,且願意再婚。

  • 4 # 怕上火喝岩漿

    對於這個問題,實際子女是否贊同並沒有什麼關係,老人獨身一人,想要有一個伴,作為子女,並沒有任何理由反對!

    父母將子女養育大,已經做到了自己該承擔的責任,所以子女不應參與這個問題!

    以上均屬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 5 # 深情派對

    能接受,不贊同也不反對。婚姻本來就是每個人的自由,對於在六十歲以上的老人,其實是最怕寂寞、孤獨的,身邊的老伴又離他而去,那說明他現在是處於單身狀態,這時候如果他的身邊出現一個能夠陪他過完餘下的生命,那我覺得是能夠接受的。

    我們是要孝敬父母,但是這並不代表我們就能夠插手他們的婚姻。他們不是我們的私人物品,他們有自己的權利,我們可以要求他愛自己的老伴,但是畢竟他的老伴已經不在了,那我們就沒有權利要求他為他的老伴守活寡,這是對他不公平的。

    而且現在很多子女迫於生活的壓力,都不能夠陪伴在父親或者母親的身邊,而隨著他們的年齡越來越大,身體很多機能都在下降,如果只是他們一個人生活,期間有什麼問題不能及時發現,而如果身邊有個願意跟他一起生活和他再婚的人是最好的。

  • 6 # 霸道獅獅

    當然同意了,父母有他們獨立的人格,哪怕他們年過半百需要我們的照顧,但這並不代表子女就有權干涉他們的婚姻自由,而且人老了就是需要一個伴兒,作為子女的我們,有自己的家庭,孩子,工作,分給父母的時間還能剩下多少,給他們找個伴侶這是無可厚非的事,願他們在黃昏歲月裡依然有人陪伴!

  • 7 # 飛雪258820952

    我贊同。前提條件是喪偶父母只要願意再婚,我同意。哪個子女不希望操勞了一輩子現在又喪偶的父母過得快樂幸福。六十歲的年齡對喪偶父母再婚不算什麼大問題,要知道父母老了更需要心靈的慰藉,可是年輕人給不了的,再找個另一半,他們是同齡人就有話題拉,不孤單不寂寞,出雙入對能感知彼此溫暖。兒女們因為忙工作忙孩子忙家務,不可能多麼及時照顧好喪偶父母的生活,所以喪偶父母再婚也會減輕子女的一些負擔。

  • 8 # 萊茵湖畔

    父母與我們還是有代溝的,喪偶的父母的內心更多的是傷感和孤獨,需要人來排解,再婚更多是一種精神上的解脫。再婚也是有前提的,能不能適應各自的習慣,都沒問題,子女完全應該贊同。

  • 9 # l煙花易冷99l

    對於我來說,我是贊同的,只要老人願意,老人開心就好,人活到那個年齡,生活情趣就少了,他們缺少的是陪伴,而作為子女的我們,不可能時時刻刻陪伴在他們身邊,即使有時間,也可能沒有那麼多的溝通語言,換一種方式來講,老人開心了高興了,對於作為子女的我們來說也會減輕很多負擔,多多包容和理解吧,誰都有老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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