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更三點敲響暮鼓,禁止出行;五更三點敲響晨鐘後才開禁通行。在二、三、四更在街上行走的,笞打四十下;在一更夜禁後、五更開禁前不久犯夜禁的,笞打三十下。
在沒有鐘錶的古代,人們的計時方式完全是根據工作安排與生活需要而衍生出來的。中國先人的計時方法,主要包括十六時辰制、十二時辰制、十時辰制、百刻制等。而人們計時的工具主要有日晷、漏壺、渾天儀、圭表、更漏等。而古代計時單位也與現代有所不同,主要時、刻、更等。那麼古代的現代的幾個小時呢?
在傳統中國我們現時每晝夜為24小時,而在古時則為12個時辰。古代的一個時辰相當於今天的兩個小時,所以,當鐘錶剛剛傳入中國時,就有人把一個時辰叫做“大時”,新時間的一個鐘點叫做“小時”。以後,隨著鐘錶的普及,“大時”一詞也就消失了,而“小時”卻沿用至今。
在中國古代,人們用“銅壺滴漏”的方法計時,把一晝夜分為十二時辰,即子、醜、寅、卯、辰、已、午、末、申酉、戌、亥,對應於今天的二十四小時。半夜十一點到一點的時間為子時,一點到三點為丑時,三點到五點為寅時,其餘的以此類推。
子時:夜半,又名子夜、中夜,是十二時辰的第一個時辰,即臺北時間23時至01時。“夜半”一詞常被古代文人用於詩詞之中,如:“姑蘇城外寒山寺,夜半鐘聲到客船。”(張繼《楓橋夜泊》),以及“可憐夜半虛前席,不問蒼生問鬼神。”(李商隱《賈生》)等。
丑時:雞鳴,又名荒雞,是十二時辰的第二個時辰,即臺北時間01時至03時。“雞鳴”一詞,源於《春秋左傳正義》中“雞鳴而食,唯命是聽”之句。早於此例的句子裡,即或有“雞鳴”,也均非特指時間,而僅僅是表示“雞叫了”這種情況。如:“風雨如晦,雞鳴不已。”(《詩經·風雨》)
寅時:平旦,又稱黎明,早晨,時是夜與日交接之際,即臺北時間03時至05時。在《史記·李將軍傳》中,用了“平旦”這個詞,如:“平旦,李廣乃歸其大軍。”至於後來的詩詞中就用得更多了。
一更三點敲響暮鼓,禁止出行;五更三點敲響晨鐘後才開禁通行。在二、三、四更在街上行走的,笞打四十下;在一更夜禁後、五更開禁前不久犯夜禁的,笞打三十下。
在沒有鐘錶的古代,人們的計時方式完全是根據工作安排與生活需要而衍生出來的。中國先人的計時方法,主要包括十六時辰制、十二時辰制、十時辰制、百刻制等。而人們計時的工具主要有日晷、漏壺、渾天儀、圭表、更漏等。而古代計時單位也與現代有所不同,主要時、刻、更等。那麼古代的現代的幾個小時呢?
在傳統中國我們現時每晝夜為24小時,而在古時則為12個時辰。古代的一個時辰相當於今天的兩個小時,所以,當鐘錶剛剛傳入中國時,就有人把一個時辰叫做“大時”,新時間的一個鐘點叫做“小時”。以後,隨著鐘錶的普及,“大時”一詞也就消失了,而“小時”卻沿用至今。
在中國古代,人們用“銅壺滴漏”的方法計時,把一晝夜分為十二時辰,即子、醜、寅、卯、辰、已、午、末、申酉、戌、亥,對應於今天的二十四小時。半夜十一點到一點的時間為子時,一點到三點為丑時,三點到五點為寅時,其餘的以此類推。
子時:夜半,又名子夜、中夜,是十二時辰的第一個時辰,即臺北時間23時至01時。“夜半”一詞常被古代文人用於詩詞之中,如:“姑蘇城外寒山寺,夜半鐘聲到客船。”(張繼《楓橋夜泊》),以及“可憐夜半虛前席,不問蒼生問鬼神。”(李商隱《賈生》)等。
丑時:雞鳴,又名荒雞,是十二時辰的第二個時辰,即臺北時間01時至03時。“雞鳴”一詞,源於《春秋左傳正義》中“雞鳴而食,唯命是聽”之句。早於此例的句子裡,即或有“雞鳴”,也均非特指時間,而僅僅是表示“雞叫了”這種情況。如:“風雨如晦,雞鳴不已。”(《詩經·風雨》)
寅時:平旦,又稱黎明,早晨,時是夜與日交接之際,即臺北時間03時至05時。在《史記·李將軍傳》中,用了“平旦”這個詞,如:“平旦,李廣乃歸其大軍。”至於後來的詩詞中就用得更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