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場急救中主要使用橡皮止血帶和布性止血帶。
橡皮止血帶是一種特製的橡皮管,在現場可使用橡皮條、腳踏車內胎等替代。使用時要把止血帶放在肢體適當的部位,如上肢要放在上臂中上1/3處;下肢放在大腿的中下1/3處。先在上止血帶的部位墊一層軟布,如毛巾、口罩等以保護面板。救助者用左手拇指、食指和中指持止血帶的頭端,右手將橡皮管拉緊繞肢體一圈後壓住頭端,再繞肢體一圈後將右手持的尾端放人左手食指中指之間,由食指中指夾持尾端從兩圈止血帶下拉出一半,使之成為一個活結。如果需要松止血帶時,只要將尾端拉出即可。
布性止血帶是用繃帶或布條製成的止血帶。現場急救時可用毛巾、衣物撕成布條代替繃帶。將布帶纏繞肢體一圈後打結,圈內插入一小木棍絞緊,邊絞邊看出血情況,動脈出血剛剛止住即為鬆緊適度。然後將小木棍用布條固定。
止血帶的使用方法比較簡單,但使用原則較複雜。只有準確地掌握這些原則使用得當,才能起到挽救生命和肢體的作用,否則將導致截肢致殘。
1.上止血帶前,應先將傷肢抬高,促使其中靜脈血液流回體內,從而減少血液丟失。
2.上止血帶的位置應在有效止血的前提下,儘量靠近出血部位。但在上臂中段禁止使用止血帶,因為該處有橈神經從肱骨表面透過,止血帶的壓迫可造成橈神經損傷,進而使前臂以下的功能日後難以恢復。
3.止血帶不能直接綁在肢體上,準備上止血帶的部位應先墊一層敷料、毛巾等柔軟的布墊,用以保護面板。
4.用毛巾、大手帕等現場製作的布性止血帶時,應先將其疊成長條狀,寬約5釐米,以便受力均勻。嚴禁使用電線、鐵絲、細繩等過細而且無彈性物品充作止血帶,因為這些物品不僅止血效果不理想而且還損傷面板,為日後的治療和康復帶來麻煩。
5.綁止血帶時其鬆緊度以剛壓住動脈出血為宜。上帶過緊易造成止血帶處的面板、神經、血管和肌肉的損傷,甚至引起肢體遠端的壞死,不利於今後傷肢的功能恢復;上帶過鬆只壓住靜脈未壓住動脈,血液只出不進,不僅達不到止血目的反而加重出血。上帶成功的標準是,遠端動脈性出血停止、動脈搏動消失、肢端變白。
6.上止血帶的傷員要有明顯標誌,並在止血帶附近或面板上明確寫上上帶時間。為防止傷肢缺血壞死,每隔40~60分鐘放鬆止血帶l~2分鐘,松帶時動作要緩慢,同時需要指壓傷口以減少出血。如果傷員全身狀況差,傷口大,出血量多,可適當延長放鬆止血帶的時間間隔。但是止血帶使用的總時間不能超過5小時,否則遠端肢體難以存活。若已超過9小時傷員仍在運往醫院的途中,則此後不再定時放鬆止血帶,因其遠端肢體已無生存的可能。壞死的細胞會釋放出鉀離子、肌紅蛋白和肽類等有毒物質。肢體此時如果松解,這些有毒物質將隨靜脈流入全身,產生中毒,可導致心跳驟停而突然死亡。與此道理相同,在地震災區急救時,如果傷員的肢體被埋壓的時間過長,因缺血缺氧已發生組織壞死,為防止毒素迴流全身,應迅速將被壓肢體用止血帶結紮,再清除被壓物體,然後送醫院作近一步處理。
在現場急救中主要使用橡皮止血帶和布性止血帶。
橡皮止血帶是一種特製的橡皮管,在現場可使用橡皮條、腳踏車內胎等替代。使用時要把止血帶放在肢體適當的部位,如上肢要放在上臂中上1/3處;下肢放在大腿的中下1/3處。先在上止血帶的部位墊一層軟布,如毛巾、口罩等以保護面板。救助者用左手拇指、食指和中指持止血帶的頭端,右手將橡皮管拉緊繞肢體一圈後壓住頭端,再繞肢體一圈後將右手持的尾端放人左手食指中指之間,由食指中指夾持尾端從兩圈止血帶下拉出一半,使之成為一個活結。如果需要松止血帶時,只要將尾端拉出即可。
布性止血帶是用繃帶或布條製成的止血帶。現場急救時可用毛巾、衣物撕成布條代替繃帶。將布帶纏繞肢體一圈後打結,圈內插入一小木棍絞緊,邊絞邊看出血情況,動脈出血剛剛止住即為鬆緊適度。然後將小木棍用布條固定。
止血帶的使用方法比較簡單,但使用原則較複雜。只有準確地掌握這些原則使用得當,才能起到挽救生命和肢體的作用,否則將導致截肢致殘。
1.上止血帶前,應先將傷肢抬高,促使其中靜脈血液流回體內,從而減少血液丟失。
2.上止血帶的位置應在有效止血的前提下,儘量靠近出血部位。但在上臂中段禁止使用止血帶,因為該處有橈神經從肱骨表面透過,止血帶的壓迫可造成橈神經損傷,進而使前臂以下的功能日後難以恢復。
3.止血帶不能直接綁在肢體上,準備上止血帶的部位應先墊一層敷料、毛巾等柔軟的布墊,用以保護面板。
4.用毛巾、大手帕等現場製作的布性止血帶時,應先將其疊成長條狀,寬約5釐米,以便受力均勻。嚴禁使用電線、鐵絲、細繩等過細而且無彈性物品充作止血帶,因為這些物品不僅止血效果不理想而且還損傷面板,為日後的治療和康復帶來麻煩。
5.綁止血帶時其鬆緊度以剛壓住動脈出血為宜。上帶過緊易造成止血帶處的面板、神經、血管和肌肉的損傷,甚至引起肢體遠端的壞死,不利於今後傷肢的功能恢復;上帶過鬆只壓住靜脈未壓住動脈,血液只出不進,不僅達不到止血目的反而加重出血。上帶成功的標準是,遠端動脈性出血停止、動脈搏動消失、肢端變白。
6.上止血帶的傷員要有明顯標誌,並在止血帶附近或面板上明確寫上上帶時間。為防止傷肢缺血壞死,每隔40~60分鐘放鬆止血帶l~2分鐘,松帶時動作要緩慢,同時需要指壓傷口以減少出血。如果傷員全身狀況差,傷口大,出血量多,可適當延長放鬆止血帶的時間間隔。但是止血帶使用的總時間不能超過5小時,否則遠端肢體難以存活。若已超過9小時傷員仍在運往醫院的途中,則此後不再定時放鬆止血帶,因其遠端肢體已無生存的可能。壞死的細胞會釋放出鉀離子、肌紅蛋白和肽類等有毒物質。肢體此時如果松解,這些有毒物質將隨靜脈流入全身,產生中毒,可導致心跳驟停而突然死亡。與此道理相同,在地震災區急救時,如果傷員的肢體被埋壓的時間過長,因缺血缺氧已發生組織壞死,為防止毒素迴流全身,應迅速將被壓肢體用止血帶結紮,再清除被壓物體,然後送醫院作近一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