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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世界中心的飼養員

    西紅柿原來生長在秘魯的森林裡,叫做“狼桃”。由於它豔麗誘人,人們都怕它有毒,只欣賞其美而不敢吃它。

    16世紀時,英國公爵俄羅達格里從南美洲帶回一株西紅柿苗,獻給他的情人英國女皇伊麗莎白。從此,西紅柿便落土歐洲,但仍然沒有人敢吃它。

    當時,英國醫生警告人們說,食用西紅柿會帶來生命危險。若不是美華人羅伯特上校採取了一次破天荒的行動,恐怕人們至今仍不知道西紅柿是什麼滋味。

    1830年,羅伯特從歐洲帶回幾棵西紅柿苗,栽種在他的家鄉紐澤西州薩倫鎮的土地上。但是,西紅柿成熟之後,卻一個也賣不出去,因為人們把它看作有毒果實。

    羅伯特不得不大膽向全鎮人宣佈:他將當眾吃下10個西紅柿,看看它究竟是不是有毒。鎮上的居民都被羅伯特的“狂言”嚇壞了。一個醫生預言:這個古怪的上校一定活得不耐煩了,肯定會因為自己的愚蠢而命喪黃泉。

    羅伯特吃西紅柿的日子到了。全鎮幾千居民都湧到法院門口,看他如何用西紅柿“自殺”。正午12點,羅伯特上校出現在眾人面前。他身穿黑色禮服,面帶微笑,緩緩走上臺階,接著,他從小筐裡拿出一隻紅透了的西紅柿,高高舉起,向眾人展示。

    待幾千雙眼睛驗證沒有假後,他便在眾目睽睽之下咬了那隻西紅柿一口,一邊嚼一邊大聲稱讚西紅柿的味道。當羅伯特咬下第二口時,有幾位婦女當場暈過去了。

    不一會兒,10個西紅柿全部被羅伯特吃完,他仍安然無恙地站在臺階上,並向大家招手致意。人們報以熱烈的掌聲,樂隊為他奏起了凱旋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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