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以人為中心”的管理者,一般具有較高的情商和高超的溝通能力,健談而有感染力,同時注意工作時間外的感情溝通;能夠敏銳感知員工的真實需求,懂“人情”,明“世故”;並且,能夠靈活、藝術地來滿足員工的需求。現代人力資源管理將人視作“資源”,注重產生和開發,以人為中心,真正體現了人在管理中的核心地位,更著重共事人之間人際關係的和諧與協調,特別是勞資關係和專業技術人員間的協調,注重開發職工的潛能,以不斷激發其工作動機,同時現代人力資源管理部門逐漸成為生產和效益部門。在這種管理風格下,員工心情愉快,工作積極、主動,士氣高,企業執行力強。但是,任何事物都存在兩面性,“以人為中心”的管理者,其成功之處在於能夠靈活、機動,因人而異。但是待人之長往往就容易成為“為事之短”。堅持“以人為中心”的管理者往往不喜歡立規則,也不喜歡尊重規則。即使建立起規則,往往也是管理他人的工具,而將自己置身事外。一分為二看待“以事為中心”而堅持“以事為中心”的管理者,一般規則意識較強,喜歡用制度說話,按制度辦事,堅持原則,不輕易妥協;強調公平,以及制度執行的嚴肅性,秉持“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傳統的人事管理把人設為一種成本,將人當作一種“工具”,注重的是投入、使用和控制,以事為中心,在管理系統中被迫落人從屬的地位,只強調人與事的配合,只注重用好職工的顯能,發揮人的固有能力,同時傳統的人事管理部門只屬於非生產、非效益部門。在這樣的管理風格下,由於組織內部的計劃系統和控制體系得到嚴格和有效的執行,因此,組織或部門一般執行比較平穩,沒有“大風大浪”。同時,組織內許可權鏈等級分明,責任明晰,試圖建立韋伯提出的“高效、理性”的理想組織模式,組織內部的執行效率比較高。但是,和“以人為中心”的管理者一樣,成事的特質也比較容易成為待人的“短板”。堅持“以事為中心”的管理者一般以建立規則、執行規則見長,因此在待人方面,容易出現以不變的風格應對形形色色的員工,以及這些員工的百變需求,從而導致員工的滿意度低,工作缺少主動性和積極性。因此在企業管理中要分階段、分部門運用好“以人為本”和“以事為本”這兩種管理方式發揮其功效。當企業處於創業階段時,“以人為中心”的管理者可說是正逢其時。其決策快,富有激情和感染力的特質,能夠將屬下緊密團結在他的周圍,度過創業的最困難時期。同時,其良好的人際溝通能力,使他能夠整合各種社會資源,迅速挖到事業發展的第一桶金,完成原始積累。正因為此,中國的民營企業家大多是“以人為中心”的管理風格。而企業到了成熟期,企業的發展主要依賴基於制度的組織系統的均衡推進,這時如果“以人為中心”的管理風格當道,那組織的制度化之路就會曲折而漫長:行政首腦很少授權,或者授權沒有制度保障,朝令夕改,今有明無,將勢必導致組織的目標無法層層分解,無從落實。此時,一把手成為組織中最忙的人,同時也成了一個超級“救火員”——他將直接干預人員的具體招聘、某個員工工資的升降,這時的職能部門,只能成為純粹的事務部門。因此,專家認為企業成熟階段,應堅持“以事為中心”的管理風格:完善組織的制度體系,並保證嚴格執行。尤其是高層管理者,應以自律的精神示範。使立制度、用制度、守制度蔚然成風。員工各就其位,各司其職,指揮鏈連貫、暢通,企業這艘大船,才會平穩、高速地駛向組織的戰略“遠景”。就部門層面來講,在各部門中,樓面部由於要面對瞬息萬變的外部市場,隨機而動,因需而變,因此要決策迅速,快速反應。同時,需要善於同客人持續溝通,友好互動,所以樓面部的管理者,應堅持“以人為中心”的管理風格為宜,做起事來也便深得人心。而財務、人力資源、品質管理等職能管理部門,作為組織執行規則的制定、監督和執行者,需要不斷完善制度體系,保證制度的先進性和可實施性,捍衛制度的嚴肅性,同時推進基於事實的管理體系建設,保證組織價值創造、價值評價和價值分配體系的高效運轉,因此,職能部門的管理者應多“以事為中心”為宜。
堅持“以人為中心”的管理者,一般具有較高的情商和高超的溝通能力,健談而有感染力,同時注意工作時間外的感情溝通;能夠敏銳感知員工的真實需求,懂“人情”,明“世故”;並且,能夠靈活、藝術地來滿足員工的需求。現代人力資源管理將人視作“資源”,注重產生和開發,以人為中心,真正體現了人在管理中的核心地位,更著重共事人之間人際關係的和諧與協調,特別是勞資關係和專業技術人員間的協調,注重開發職工的潛能,以不斷激發其工作動機,同時現代人力資源管理部門逐漸成為生產和效益部門。在這種管理風格下,員工心情愉快,工作積極、主動,士氣高,企業執行力強。但是,任何事物都存在兩面性,“以人為中心”的管理者,其成功之處在於能夠靈活、機動,因人而異。但是待人之長往往就容易成為“為事之短”。堅持“以人為中心”的管理者往往不喜歡立規則,也不喜歡尊重規則。即使建立起規則,往往也是管理他人的工具,而將自己置身事外。一分為二看待“以事為中心”而堅持“以事為中心”的管理者,一般規則意識較強,喜歡用制度說話,按制度辦事,堅持原則,不輕易妥協;強調公平,以及制度執行的嚴肅性,秉持“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傳統的人事管理把人設為一種成本,將人當作一種“工具”,注重的是投入、使用和控制,以事為中心,在管理系統中被迫落人從屬的地位,只強調人與事的配合,只注重用好職工的顯能,發揮人的固有能力,同時傳統的人事管理部門只屬於非生產、非效益部門。在這樣的管理風格下,由於組織內部的計劃系統和控制體系得到嚴格和有效的執行,因此,組織或部門一般執行比較平穩,沒有“大風大浪”。同時,組織內許可權鏈等級分明,責任明晰,試圖建立韋伯提出的“高效、理性”的理想組織模式,組織內部的執行效率比較高。但是,和“以人為中心”的管理者一樣,成事的特質也比較容易成為待人的“短板”。堅持“以事為中心”的管理者一般以建立規則、執行規則見長,因此在待人方面,容易出現以不變的風格應對形形色色的員工,以及這些員工的百變需求,從而導致員工的滿意度低,工作缺少主動性和積極性。因此在企業管理中要分階段、分部門運用好“以人為本”和“以事為本”這兩種管理方式發揮其功效。當企業處於創業階段時,“以人為中心”的管理者可說是正逢其時。其決策快,富有激情和感染力的特質,能夠將屬下緊密團結在他的周圍,度過創業的最困難時期。同時,其良好的人際溝通能力,使他能夠整合各種社會資源,迅速挖到事業發展的第一桶金,完成原始積累。正因為此,中國的民營企業家大多是“以人為中心”的管理風格。而企業到了成熟期,企業的發展主要依賴基於制度的組織系統的均衡推進,這時如果“以人為中心”的管理風格當道,那組織的制度化之路就會曲折而漫長:行政首腦很少授權,或者授權沒有制度保障,朝令夕改,今有明無,將勢必導致組織的目標無法層層分解,無從落實。此時,一把手成為組織中最忙的人,同時也成了一個超級“救火員”——他將直接干預人員的具體招聘、某個員工工資的升降,這時的職能部門,只能成為純粹的事務部門。因此,專家認為企業成熟階段,應堅持“以事為中心”的管理風格:完善組織的制度體系,並保證嚴格執行。尤其是高層管理者,應以自律的精神示範。使立制度、用制度、守制度蔚然成風。員工各就其位,各司其職,指揮鏈連貫、暢通,企業這艘大船,才會平穩、高速地駛向組織的戰略“遠景”。就部門層面來講,在各部門中,樓面部由於要面對瞬息萬變的外部市場,隨機而動,因需而變,因此要決策迅速,快速反應。同時,需要善於同客人持續溝通,友好互動,所以樓面部的管理者,應堅持“以人為中心”的管理風格為宜,做起事來也便深得人心。而財務、人力資源、品質管理等職能管理部門,作為組織執行規則的制定、監督和執行者,需要不斷完善制度體系,保證制度的先進性和可實施性,捍衛制度的嚴肅性,同時推進基於事實的管理體系建設,保證組織價值創造、價值評價和價值分配體系的高效運轉,因此,職能部門的管理者應多“以事為中心”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