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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花眼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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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快樂老頭88311
題主沒有描述清楚在同一所學校裡是什麼樣的【同工不同酬】?題主是不是說,比如,兩個老師都是教同年級同學科兩個班的課,工作量一樣(同工)但工資待遇不一樣(不同酬),是這樣嗎?如果是這樣,那可能是兩人的職稱不一樣就會工資待遇不一樣,就是取消職稱評定,兩人的學歷不一樣參加教學工作的時間不一樣,工資待遇也會不一樣!對於這不能簡單的抱怨同工不同酬!其他行業也一樣,職稱不同參加工作的時間不同就是幹一樣的活工資待遇也不一樣!
“同崗同酬”是指在相同的職稱崗位上獲得相同酬勞,不是我們習慣上理解的“做同樣的工作拿相同的薪水”。而且,所謂的“同崗同酬”主要特指“單位正式聘用的在冊人員”與在編職工如果職稱崗位相同,將有望獲得同樣的薪資待遇。目前國家有相關的政策,要讓這些人員中符合一定條件的儘管入編。
舉個例子:當下,許多公辦幼兒園非在編幼兒教師已佔幼兒教師隊伍的半壁江山。甚至在某些地區,這些公辦幼兒園除了園長等個別管理人員,幾乎清一色非在編教師;這些教師雖經政府有關部門正式錄用,但沒有編制,其薪酬待遇與在編教師相差甚遠。
其實早在2010年7月,河南省人保廳就下發了《河南省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實施工作若干問題的處理意見》,曾就“編外人員”如何安置,做出瞭解答。提出“單位正式聘用人員即正式在冊人員將與在編職工逐步實現同崗同酬”。也就是說,這些正式在冊人員在首次設崗時將被納入崗位設定管理範圍,與在編人員一視同仁、同工同酬。即在什麼崗位拿多少工資,崗位變化,薪水也要變化。
當然,現在也有不少地區實現了在編老師和非在編老師“同崗同酬”。如筆者所在的中原某縣,2018年在錄用的50名在編正式教師之外,為滿足實際需要和最佳化教師隊伍結構又招聘了500名政府購買服務教師。對於這500名“政府購買服務教師”,教體局按勞動合同約定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發放工資,工資待遇參照在編教師月收入執行。動合同簽訂期限為一年,考核合格後可以續聘,續聘教師參照在編教師晉檔晉級。
但是也應該看到,這些不在編制的聘用教師,即使將來職稱按照正常程式晉級升檔,待遇也一樣,但本質上仍然是不同的。在編教師屬於國家公務員性質的國家全額撥款,享受“五險一金”的待遇,有各種津貼、福利和績效工資。而不在編的教師屬於合同制,甚至可隨時遭到解聘。
另外,當下許多學校除了前文所指的“單位正式聘用的在冊人員”,尚有一些屬於學校臨時自行聘用的代課教師,還有一些是尚未到退休年齡仍在一線奉獻的“前民辦教師”。這些教師待遇很差。
所以,這就應了那句話: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