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當代文體的分類
兩大類:文學作品、實用作品。
文學作品又可分四類:詩歌、小說、戲劇、散文。
詩歌又可分。
按表達方式分:抒情詩、敘事詩。
按體裁分:新詩、舊詩。舊詩也叫古詩、古典詩。舊詩又分為:古體詩、近體詩(律詩、絕句)、詞、曲(雜劇、散曲(小令、套曲))。
按內容分:山水詩、田園詩、邊塞詩、諷喻詩等。
按格律寬嚴分:格律詩、自由詩。
小說也可分。
按篇幅分:長篇小說、中篇小說、短篇小說、微型小說。
按產生時代分:古典小說、現代小說、當代小說。
按國別分:中國小說、外國小說。
按語言分:白話小說、文言小說。
按內容分:神話小說、傳記小說、諷刺小說、偵探小說、推理小說、科幻小說等。
戲劇也可分。
按藝術形式和表現手法分:戲曲、話劇、歌劇、舞劇。
按矛盾衝突的性質分:喜劇、悲劇、正劇。
按題材和反映的時代分:歷史劇、現代劇。
按結構和容量分:多幕劇、獨幕劇。
散文也可分。按表達方式分為:抒情散文、敘事散文、議論散文。
實用作品又可分為:記敘文、議論文、應用文、說明文。
記敘文可分為:新聞、通訊、報告文學、回憶錄、傳記、遊記、參觀記、訪問記等。
應用文可分為:調查報告、計劃、總結、倡議書、合同、公約、報告、記錄、啟事、電報、廣告、通知、書信、日記、公文、條據等。
說明文可分為:平實性說明文、文藝性說明文(科學小品)。
(二)古代文體的分類
兩大類:韻文、散文。
韻文可分為:詩、詞、曲、賦、銘、駢文。
駢文是介於詩和散文之間的一種文體。
散文可分為:史傳文、論說文、雜記文、應用文。
史傳文可分為:編年體、國別體、紀傳體、紀事本末體。
論說文:論、說、原、訂等。
雜記文:臺閣名勝記、山水遊記、書畫雜物記、人事雜記等。
應用文:表、策、疏、書、序、跋、贈序、祭文等。
1、古體詩、近體詩
唐朝人把唐朝時盛行的格律很嚴的律詩、絕句稱為近體詩,而把唐以前的格律不嚴的、形式較為自由的詩稱為古體詩。今人沿用這種說法,把律詩、絕句稱為近體詩,把唐以前的古詩和唐朝及唐以後的仿古體詩的詩統稱為古體詩。古體詩分四言、五言、七言、雜言。《詩經》、樂府詩也屬古體詩。
律詩又分七律、五律,每首八句,分為四聯:首聯、頷聯、頸聯、尾聯或末聯。二、四、六、八句尾字要押韻,第一句可押可不押,每個字的聲調講究平仄(相間、相對、相粘)。
絕句分五絕、七絕,每首四句,格律要求大致同律詩,只是兩聯中的上下句可對仗也可不對仗。
2、辭、賦、銘、駢文
辭,即楚辭,篇幅長,句子長短錯落,形式雜言,多用“兮”字,以抒情為主,浪漫色彩濃厚。
賦,源於戰國後期,受楚辭的影響很大,句子大體整齊押韻,間雜散文句式,著力鋪陳事物是它的突出特點。
銘,警誡、激勵性的文字,如《陋室銘》。不同於墓誌銘。
駢文,源於漢魏,形成於南北朝,突出特點是全篇基本上用對偶句組成,講究用典,大多是四字句和六字句,故又稱為“四六文”,後逐漸走向形式主義,形成了一種華而不實的文風,賦與駢文是介於詩歌和散文之間的文體。
3、詞、曲
詞萌芽於南朝,形成於唐,盛行於宋,它原是配樂的詩。詞有多種詞調,又叫詞牌,各種詞牌規定了各種詞的文字聲韻的固定格式,包括字、句多少,平仄、押韻等。詞的句式特徵是長短句,從一字句到十一字句都有。
詞按字數多少可分為小令(58字以內)、中調(59-90字)、長調(91字以上)。按段分為:單調(一段、一闕)、雙調(兩段,上下片、上下闕)、三疊(三段)、四疊(四段)。
曲盛行於元代,原來也是配樂的詩。
元曲可分為散曲(供清唱)、雜劇(供演出)。散文分為小令和套曲。小令是一支曲子,套曲是多支曲子,也叫套數。
曲牌固定了曲子的字數、句數、平仄、押韻的固定格式。
《般涉調·哨遍·高祖還鄉》包括了宮調、曲牌、題目。宮調錶示曲調聲音的高低。一支套曲必須一宮調一韻到底。曲和詞比較,曲在句中固定的字數外可加襯字,多用俚俗口語;詞則不能加襯字,語言也多用莊重的書面語。
雜劇是戲曲,有完整的故事情節,一般結構是一楔子(序幕或過場)四折(一折相當於現在的一幕)。
雜劇劇本的構成有科介(人物動作、舞臺效果的說明)、賓白(人物對話、獨白等)、唱詞(屬套曲)。雜劇角色有旦(女角,正旦是女主角)、末(男角,正末是男主角)、淨(花臉)、外(外末,老年男子)、醜(丑角)等。
4、史傳文
行狀:在一個人死後,故有、門生等人將死者世系、名字、爵顯、壽年等詳情具書上報,請求追諡封號或乞墓誌碑表之類。
逸事狀:舉軼事逸聞,以彰其名。如《左忠毅公逸事》《記王忠肅公翱事》。
碑記:,也叫碑誌,以碑記事,有記功碑文、宮室廟宇碑文、墓碑文三種。墓碑文有埋於地下的,叫墓誌銘;有立於地上的,叫墓表文(墓碑文),如《五人墓碑記》。
傳奇小說:以虛構為主的文學傳記,如《大鐵椎傳》《中山狼傳》。
5、論說文
6、雜記文
大致可分四類:一是臺閣名勝記,如《岳陽樓記》《醉翁亭記》;二是山水遊記,如《遊褒禪山記》《石鐘山記》《桃花源記》;三是書畫雜物記,如《核舟記》;四是人、事雜記,如《獄中雜記》《梅花嶺記》。
7、應用文
一是奏疏類,古代臣子向帝王陳述自己意見的一種文體。
表,又稱表文,有一般奏章的特點,又有表志陳情、訴說心曲的意思,如《出師表》《陳情表》。
策,又稱對策、策論,是臣下回答皇帝或選拔官吏部門用以選拔人才的策問的答案,或臣下給皇帝出謀劃策的論文。如《治安策》(賈誼)、《教戰守策》(蘇軾)。
二是碑誌類。碑誌是以碑記事的意思,也叫碑記。
三是祭文。是祭奠死者的哀悼文章或祭祀天地山川神靈的祝禱文章。
四是序跋文。贈序,是古代當親友遠行、卸任或遇其他變故時,常用寫文章相贈,表示惜別、祝賀、勸慰或勉勵,如《送東陽馬生序》。
一)當代文體的分類
兩大類:文學作品、實用作品。
文學作品又可分四類:詩歌、小說、戲劇、散文。
詩歌又可分。
按表達方式分:抒情詩、敘事詩。
按體裁分:新詩、舊詩。舊詩也叫古詩、古典詩。舊詩又分為:古體詩、近體詩(律詩、絕句)、詞、曲(雜劇、散曲(小令、套曲))。
按內容分:山水詩、田園詩、邊塞詩、諷喻詩等。
按格律寬嚴分:格律詩、自由詩。
小說也可分。
按篇幅分:長篇小說、中篇小說、短篇小說、微型小說。
按產生時代分:古典小說、現代小說、當代小說。
按國別分:中國小說、外國小說。
按語言分:白話小說、文言小說。
按內容分:神話小說、傳記小說、諷刺小說、偵探小說、推理小說、科幻小說等。
戲劇也可分。
按藝術形式和表現手法分:戲曲、話劇、歌劇、舞劇。
按矛盾衝突的性質分:喜劇、悲劇、正劇。
按題材和反映的時代分:歷史劇、現代劇。
按結構和容量分:多幕劇、獨幕劇。
散文也可分。按表達方式分為:抒情散文、敘事散文、議論散文。
實用作品又可分為:記敘文、議論文、應用文、說明文。
記敘文可分為:新聞、通訊、報告文學、回憶錄、傳記、遊記、參觀記、訪問記等。
應用文可分為:調查報告、計劃、總結、倡議書、合同、公約、報告、記錄、啟事、電報、廣告、通知、書信、日記、公文、條據等。
說明文可分為:平實性說明文、文藝性說明文(科學小品)。
(二)古代文體的分類
兩大類:韻文、散文。
韻文可分為:詩、詞、曲、賦、銘、駢文。
駢文是介於詩和散文之間的一種文體。
散文可分為:史傳文、論說文、雜記文、應用文。
史傳文可分為:編年體、國別體、紀傳體、紀事本末體。
論說文:論、說、原、訂等。
雜記文:臺閣名勝記、山水遊記、書畫雜物記、人事雜記等。
應用文:表、策、疏、書、序、跋、贈序、祭文等。
1、古體詩、近體詩
唐朝人把唐朝時盛行的格律很嚴的律詩、絕句稱為近體詩,而把唐以前的格律不嚴的、形式較為自由的詩稱為古體詩。今人沿用這種說法,把律詩、絕句稱為近體詩,把唐以前的古詩和唐朝及唐以後的仿古體詩的詩統稱為古體詩。古體詩分四言、五言、七言、雜言。《詩經》、樂府詩也屬古體詩。
律詩又分七律、五律,每首八句,分為四聯:首聯、頷聯、頸聯、尾聯或末聯。二、四、六、八句尾字要押韻,第一句可押可不押,每個字的聲調講究平仄(相間、相對、相粘)。
絕句分五絕、七絕,每首四句,格律要求大致同律詩,只是兩聯中的上下句可對仗也可不對仗。
2、辭、賦、銘、駢文
辭,即楚辭,篇幅長,句子長短錯落,形式雜言,多用“兮”字,以抒情為主,浪漫色彩濃厚。
賦,源於戰國後期,受楚辭的影響很大,句子大體整齊押韻,間雜散文句式,著力鋪陳事物是它的突出特點。
銘,警誡、激勵性的文字,如《陋室銘》。不同於墓誌銘。
駢文,源於漢魏,形成於南北朝,突出特點是全篇基本上用對偶句組成,講究用典,大多是四字句和六字句,故又稱為“四六文”,後逐漸走向形式主義,形成了一種華而不實的文風,賦與駢文是介於詩歌和散文之間的文體。
3、詞、曲
詞萌芽於南朝,形成於唐,盛行於宋,它原是配樂的詩。詞有多種詞調,又叫詞牌,各種詞牌規定了各種詞的文字聲韻的固定格式,包括字、句多少,平仄、押韻等。詞的句式特徵是長短句,從一字句到十一字句都有。
詞按字數多少可分為小令(58字以內)、中調(59-90字)、長調(91字以上)。按段分為:單調(一段、一闕)、雙調(兩段,上下片、上下闕)、三疊(三段)、四疊(四段)。
曲盛行於元代,原來也是配樂的詩。
元曲可分為散曲(供清唱)、雜劇(供演出)。散文分為小令和套曲。小令是一支曲子,套曲是多支曲子,也叫套數。
曲牌固定了曲子的字數、句數、平仄、押韻的固定格式。
《般涉調·哨遍·高祖還鄉》包括了宮調、曲牌、題目。宮調錶示曲調聲音的高低。一支套曲必須一宮調一韻到底。曲和詞比較,曲在句中固定的字數外可加襯字,多用俚俗口語;詞則不能加襯字,語言也多用莊重的書面語。
雜劇是戲曲,有完整的故事情節,一般結構是一楔子(序幕或過場)四折(一折相當於現在的一幕)。
雜劇劇本的構成有科介(人物動作、舞臺效果的說明)、賓白(人物對話、獨白等)、唱詞(屬套曲)。雜劇角色有旦(女角,正旦是女主角)、末(男角,正末是男主角)、淨(花臉)、外(外末,老年男子)、醜(丑角)等。
4、史傳文
行狀:在一個人死後,故有、門生等人將死者世系、名字、爵顯、壽年等詳情具書上報,請求追諡封號或乞墓誌碑表之類。
逸事狀:舉軼事逸聞,以彰其名。如《左忠毅公逸事》《記王忠肅公翱事》。
碑記:,也叫碑誌,以碑記事,有記功碑文、宮室廟宇碑文、墓碑文三種。墓碑文有埋於地下的,叫墓誌銘;有立於地上的,叫墓表文(墓碑文),如《五人墓碑記》。
傳奇小說:以虛構為主的文學傳記,如《大鐵椎傳》《中山狼傳》。
5、論說文
6、雜記文
大致可分四類:一是臺閣名勝記,如《岳陽樓記》《醉翁亭記》;二是山水遊記,如《遊褒禪山記》《石鐘山記》《桃花源記》;三是書畫雜物記,如《核舟記》;四是人、事雜記,如《獄中雜記》《梅花嶺記》。
7、應用文
一是奏疏類,古代臣子向帝王陳述自己意見的一種文體。
表,又稱表文,有一般奏章的特點,又有表志陳情、訴說心曲的意思,如《出師表》《陳情表》。
策,又稱對策、策論,是臣下回答皇帝或選拔官吏部門用以選拔人才的策問的答案,或臣下給皇帝出謀劃策的論文。如《治安策》(賈誼)、《教戰守策》(蘇軾)。
二是碑誌類。碑誌是以碑記事的意思,也叫碑記。
三是祭文。是祭奠死者的哀悼文章或祭祀天地山川神靈的祝禱文章。
四是序跋文。贈序,是古代當親友遠行、卸任或遇其他變故時,常用寫文章相贈,表示惜別、祝賀、勸慰或勉勵,如《送東陽馬生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