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不是一虧損就停產的,具體可以參看下微觀經濟學/會計學給出的解釋。
虧損產品是指銷售收入不能補償生產成本的產品。虧損產品按其虧損性質可分為兩種:一種是實虧產品,即銷售收入低於變動成本,貢獻邊際亦為負數。另一種是虛虧損產品,即銷售收入高於變動成本,能提供貢獻邊際。
虧損產品是否應當停產呢?如果是政策性的虧損產品,當然就不應停產;如果是營利性的產品,按照傳統的財務會計觀點: 既然是虧損產品(無論是實虧產品還是虛虧損產品),就應當毫不猶豫地停止生產。但是,依照現代管理會計的觀點,實虧產品不應繼續生產,因為這種產品的銷售收入低於變動成本,貢獻邊際為負數,生產越多,虧損就越多;而虛虧損產品之所以虧本,是因為提供的貢獻邊際還不足以彌補全部固定成本,如果停止生產,由於固定成本不變,虧損不僅不能減少,反而會增加,因此應當進行實證分析後,再做出決策。
例如:某企業2000年3月生產甲、乙、丙三種產品,其有關資料如損益表1。
可以看出丙產品虧損50000元,屬於虛虧產品(貢獻毛益為正數)。如該企業計劃當年要使月稅前利潤達到300000元,有人提出停產丙產品即可實現當年目標利潤,那麼事實是否如此呢?
一、差量分析法
差量分析法就是透過對兩個備選方案預期的差量收入與差量成本的比較,來確定方案的優劣的決策方法。當差量收入大於差量成本時,前一個方案優於後一方案;反之,後一個方案優於前一個方案;當差量收入等於差量成本時,兩方案在經濟上是等效的。
方案一:不停產丙產品。
方案二:停產丙產品。
差量分析如下:
不停產丙產品的銷售收入為4000000元;
停產丙產品的銷售收入為2200000元(即甲產品的銷售收入1000000+乙產品的銷售收入1200000)。
差量收入=不停產丙產品的銷售收入-停產丙產品的銷售收入=4000000—2200000=1800000元
不停產丙產品的總成本=甲、乙、丙三種產品的變動成本之和+甲、乙、丙三種產品固定成本之和=(600000+750000+1400000)+(250000+300000+450000)=3750000
停產丙產品的總成本=甲、乙產品的變動成本+甲、乙、丙三種產品固定成本之和=(600000+750000)+(250000+300000+450000)=2350000
差量成本=不停產丙產品的總成本-停產丙產品的總成本=3750000—2350000=1400000
差量收入—差量成本=1800000—1400000=400000>0
即:差量收入大於差量成本。
因此,應該以不停產丙產品的方案為決策方案,可以多為企業創造利潤400000元,若停產丙產品,會使企業減少利潤400000元,造成企業月全面虧損150000元。從損益表2可以分析看出。
是什麼原因造成企業全面虧損呢?是由於停產了丙產品,因為即使停止丙產品的生產,也並不能減少企業的固定成本,企業的1000000元固定成本照樣發生,它是企業的約束性固定成本,屬於不可避免成本,而且原來由丙產品負擔的固定成本450000元也轉嫁到甲、乙產品上,使得甲產品負擔的固定成本由原來的250000增加到454545元,乙產品負擔的固定成本由原來的300000增加到545455元,從而造成甲、乙產品分別虧損54545和95455元。造成整個企業虧損150000元。如果停止丙產品的生產,就會失去丙產品提供的400000元的貢獻邊際(銷售收入—變動成本),因而使企業的利潤減少400000元,因此,按照管理會計的觀點:只要虧損產品提供的貢獻邊際大於零且有銷路,就不應輕易停止生產,否則不但不能減少虧損,反而還會失去這種產品所提供的貢獻邊際,從而使企業利潤減少,甚至造成整個企業的全面虧損。(如果虧損產品的貢獻邊際小於或等於零,那麼就應該堅決停止生產)。如果不停止生產丙產品,雖然不能實現目標利潤300000元,但企業還是能實現利潤250000元(見損益表1)。故不應停產。
那麼,又怎樣才能實現目標利潤300000元呢?
二、保本銷售量分析法
如果丙產品的銷路不受限制,且有足夠的生產能力,那麼只要增產丙產品,使其達到保本銷售量,企業即可實現目標利潤。
保本銷售量是指企業在一定條件下處於不盈不虧時的銷售量。是固定成本與貢獻邊際的比率。
丙產品的保本銷售量=固定成本/單價-單位變動成本=450000/90-70=225000件
只要丙產品的產銷量達到22500件時,就可實現目標利潤300000元。可以透過損益表3予以證明。
如果丙產品盈利能力小而需要停產,空出的生產能力可用來生產其他產品,該方案是否可行呢?
三、機會成本分析法
在實際工作中,企業有限的資源不能同時用在多個方面,在決策時,只有把已失去的“機會”所能產生的收益(即機會成本)考慮進去,才能對所選方案進行全面評價,作出正確的決策。
例如:如果上例中丙產品停產,將閒置生產能力轉為丁產品。按生產能力看,可以年生產丁產品300000件,單價10元,單位變動成本7元。如果轉產丁產品,每年需要發生專屬固定成本150000元。根據市場預測,生產丁產品銷路不成問題。
生產丁產品每年可獲利的情況分析:
上面的機會成本是指選擇生產丁產品、而放棄丙產品的生產,所喪失的丙產品的貢獻邊際400000元。在決策分析時必須考慮進去。
可以看出,轉產丁產品,停止生產丙產品是可行的,它比生產丙產品每年可多創造350000元的利潤。轉產丁產品後,甲乙產品有關因素不變,企業的淨收益如損益表4。
因此丙產品停止生產,空出的生產能力可用來生產丁產品,只要該產品提供的貢獻邊際大於丙產品提供的貢獻邊際,則停產後轉產是可行的,從損益表4可以看出,轉產丁產品可使整個企業的稅前利潤達到600000元;否則,停產不可行。
這個不是一虧損就停產的,具體可以參看下微觀經濟學/會計學給出的解釋。
虧損產品是指銷售收入不能補償生產成本的產品。虧損產品按其虧損性質可分為兩種:一種是實虧產品,即銷售收入低於變動成本,貢獻邊際亦為負數。另一種是虛虧損產品,即銷售收入高於變動成本,能提供貢獻邊際。
虧損產品是否應當停產呢?如果是政策性的虧損產品,當然就不應停產;如果是營利性的產品,按照傳統的財務會計觀點: 既然是虧損產品(無論是實虧產品還是虛虧損產品),就應當毫不猶豫地停止生產。但是,依照現代管理會計的觀點,實虧產品不應繼續生產,因為這種產品的銷售收入低於變動成本,貢獻邊際為負數,生產越多,虧損就越多;而虛虧損產品之所以虧本,是因為提供的貢獻邊際還不足以彌補全部固定成本,如果停止生產,由於固定成本不變,虧損不僅不能減少,反而會增加,因此應當進行實證分析後,再做出決策。
例如:某企業2000年3月生產甲、乙、丙三種產品,其有關資料如損益表1。
可以看出丙產品虧損50000元,屬於虛虧產品(貢獻毛益為正數)。如該企業計劃當年要使月稅前利潤達到300000元,有人提出停產丙產品即可實現當年目標利潤,那麼事實是否如此呢?
一、差量分析法
差量分析法就是透過對兩個備選方案預期的差量收入與差量成本的比較,來確定方案的優劣的決策方法。當差量收入大於差量成本時,前一個方案優於後一方案;反之,後一個方案優於前一個方案;當差量收入等於差量成本時,兩方案在經濟上是等效的。
方案一:不停產丙產品。
方案二:停產丙產品。
差量分析如下:
不停產丙產品的銷售收入為4000000元;
停產丙產品的銷售收入為2200000元(即甲產品的銷售收入1000000+乙產品的銷售收入1200000)。
差量收入=不停產丙產品的銷售收入-停產丙產品的銷售收入=4000000—2200000=1800000元
不停產丙產品的總成本=甲、乙、丙三種產品的變動成本之和+甲、乙、丙三種產品固定成本之和=(600000+750000+1400000)+(250000+300000+450000)=3750000
停產丙產品的總成本=甲、乙產品的變動成本+甲、乙、丙三種產品固定成本之和=(600000+750000)+(250000+300000+450000)=2350000
差量成本=不停產丙產品的總成本-停產丙產品的總成本=3750000—2350000=1400000
差量收入—差量成本=1800000—1400000=400000>0
即:差量收入大於差量成本。
因此,應該以不停產丙產品的方案為決策方案,可以多為企業創造利潤400000元,若停產丙產品,會使企業減少利潤400000元,造成企業月全面虧損150000元。從損益表2可以分析看出。
是什麼原因造成企業全面虧損呢?是由於停產了丙產品,因為即使停止丙產品的生產,也並不能減少企業的固定成本,企業的1000000元固定成本照樣發生,它是企業的約束性固定成本,屬於不可避免成本,而且原來由丙產品負擔的固定成本450000元也轉嫁到甲、乙產品上,使得甲產品負擔的固定成本由原來的250000增加到454545元,乙產品負擔的固定成本由原來的300000增加到545455元,從而造成甲、乙產品分別虧損54545和95455元。造成整個企業虧損150000元。如果停止丙產品的生產,就會失去丙產品提供的400000元的貢獻邊際(銷售收入—變動成本),因而使企業的利潤減少400000元,因此,按照管理會計的觀點:只要虧損產品提供的貢獻邊際大於零且有銷路,就不應輕易停止生產,否則不但不能減少虧損,反而還會失去這種產品所提供的貢獻邊際,從而使企業利潤減少,甚至造成整個企業的全面虧損。(如果虧損產品的貢獻邊際小於或等於零,那麼就應該堅決停止生產)。如果不停止生產丙產品,雖然不能實現目標利潤300000元,但企業還是能實現利潤250000元(見損益表1)。故不應停產。
那麼,又怎樣才能實現目標利潤300000元呢?
二、保本銷售量分析法
如果丙產品的銷路不受限制,且有足夠的生產能力,那麼只要增產丙產品,使其達到保本銷售量,企業即可實現目標利潤。
保本銷售量是指企業在一定條件下處於不盈不虧時的銷售量。是固定成本與貢獻邊際的比率。
丙產品的保本銷售量=固定成本/單價-單位變動成本=450000/90-70=225000件
只要丙產品的產銷量達到22500件時,就可實現目標利潤300000元。可以透過損益表3予以證明。
如果丙產品盈利能力小而需要停產,空出的生產能力可用來生產其他產品,該方案是否可行呢?
三、機會成本分析法
在實際工作中,企業有限的資源不能同時用在多個方面,在決策時,只有把已失去的“機會”所能產生的收益(即機會成本)考慮進去,才能對所選方案進行全面評價,作出正確的決策。
例如:如果上例中丙產品停產,將閒置生產能力轉為丁產品。按生產能力看,可以年生產丁產品300000件,單價10元,單位變動成本7元。如果轉產丁產品,每年需要發生專屬固定成本150000元。根據市場預測,生產丁產品銷路不成問題。
生產丁產品每年可獲利的情況分析:
上面的機會成本是指選擇生產丁產品、而放棄丙產品的生產,所喪失的丙產品的貢獻邊際400000元。在決策分析時必須考慮進去。
可以看出,轉產丁產品,停止生產丙產品是可行的,它比生產丙產品每年可多創造350000元的利潤。轉產丁產品後,甲乙產品有關因素不變,企業的淨收益如損益表4。
因此丙產品停止生產,空出的生產能力可用來生產丁產品,只要該產品提供的貢獻邊際大於丙產品提供的貢獻邊際,則停產後轉產是可行的,從損益表4可以看出,轉產丁產品可使整個企業的稅前利潤達到600000元;否則,停產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