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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我們共同的老朋友

    今天看到張玉環含冤入獄26年,感慨萬千,你經歷過哪些被冤的事!我來回答這一問題吧!

    一,張玉環這一次再審無罪釋放,是按照今天的推動的司法改革的“疑罪從無”原則宣判的!也就是沒有確鑿的證據,證明張玉環有罪,那就只能認為他無罪!這是中國司法實踐上的重大改革!在給嫌疑犯定罪的時候更加註重證據鏈的完整性!這是中國司法改革的一個里程碑!

    二,我說我自己的一個小小的被冤的事,那是1979年,我在鄭州水利學校讀中專時,學校和骨科醫院共用一棟樓,醫院有一高音喇叭在我們的教室放著,隨後不知哪個同學把高音喇叭的磁鐵芯子給下了去,高音喇叭就餘下一個空殼了,等醫院來找時,我們的班主任老師就要追查是誰破壞的,重新裝上還給醫院!

    可是,不知哪個同學說是我把高音喇叭的磁鐵拆掉的,班主任王老師就把我找到他辦公室裡,問我,可我確實沒有拆掉磁鐵,我是仔細觀察過高音喇叭的構造,磁鐵芯是由一顆螺絲固定在外殼上的!沒有小扳手是無法把螺絲扭動的!當我把這些情況說給班主任王老師後,他就更加懷疑是我了,這是後面班主任老師說給班幹部,有一個班幹部和我關係好,又說給我聽的!

    可在當時,我知道某個同學身上鑰匙串上帶有一個小活頭扳手,我懷疑是那個同學把高音喇叭拆掉了,可是,我並沒有親眼看到那個叫李玉卿的同學拆掉?這是因為沒有扳手,那顆固定的磁鐵芯的螺絲是不扭動的!可是,在當時,我這一線索,我就不願意講給班主任王老師的!我當時的想法是,反正我沒有拆掉,我不怕!但是,我為你班主任提供線索了,今天那同學會十分恨我的!後來我因病退學,我也是受到此被冤的事情影響的!今天,41年過去,被冤的事情,我歷歷在目的!那位李同學有活頭小扳手,班主任老師未必知道的?可是到今天,我都不知道是那個同學給班主任老師告我的狀的?

  • 2 # 山東大瑤

    我19歲那年被冤枉成拐賣兒童嫌疑人,一輛警車,3名警員把我和一位在一起的小主管押到了警車,當時我剛畢業,沒有合適的工作,就找了份發傳單貼廣告的臨時工,一天才20塊錢。

    那天正和小主管正貼著廣告,警車上下來3名警察,二話不說,直接把我倆押上車,當時真是嚇傻了,不明所以,話也不敢說,還以為是貼廣告違法被抓。

    到了派出所就把我倆隔開,一人一個鐵欄杆裡坐著,害怕串通,在裡邊我坐在木頭凳子上,手都哆嗦,不知道會面臨什麼?想著自己還很小,以後可咋辦啊?想哭還不敢哭。

    大概半個多小時,一名警員把我叫出來,說了一句你可以走了,"你們排除嫌疑了,有人舉報說看到2個女人拐賣小孩,現在小孩找到了不是被拐,你們可以走了。"我暈,什麼操作啊?

    我倆也不敢問更不敢繼續多待,聽說可以走,不管三七二十一撒腿就跑啊,回家也不敢給父母說,翻來覆去覺得後怕,和小主管都辭去了貼廣告工作,覺得風險實在太大了。

    多年以後想想當時真是年幼無知啊,朋友也說你們也太不淡定了,當時也沒要求對方出示證件,被冤枉後也沒有要求他們道歉,雖然市民有義務配合調查,可是這樣的情形被請上警車,確實心裡產生了陰影,被冤枉後更沒有要求送我們回到原地,而是狼狽的撒腿就跑,好像真犯了錯一樣。其實你們哪裡知道,我當時只想著沒犯法就行,哪裡還想這麼多了啊!

    後來跟別人說起的時候還當個笑話,其實只有自己心裡明白當時多害怕,多年以來一直是我心裡的一塊陰影,沒提及過!幸虧現在社會進步司法也進步,法律公正嚴明,很多受冤者都能沉冤得雪,張玉環更是經歷了26年的申訴終於等到了法院的審判無罪,為他感到開心的同時也為他惋惜失去的26年青春,讓我也想起了多年前那次尷尬的被冤。

    (圖片來源於網路,侵權必刪)

  • 3 # 中外點評

    張玉環事件一經曝光,關注人數成幾何倍數上升,畢竟27年的青春被困在監獄。冤假錯案一直是令社會痛心的事情,但它卻實實在在的存在。由張玉環案件我想到了親身經歷的事情,今天跟大家分享一下。

    事情發生在五年前,當時在外地出差,在途徑南方的某個小鎮(不明確地點了),由於南方小鎮的繁華,街道人群川流不息。我沒有耐心開車穿越擁擠的人群,於是選擇從一條相對偏僻的道路。雖然偏僻,但道路卻非常乾淨平整,當時內心不由得感慨:南方好富裕啊,這種道路都修繕的如此整潔,在我們那小路的沒有這種待遇的。

    正當我感慨萬千的時候,我親眼看到向我駛來的腳踏車摔倒在我面前,更加令人擔心的是,騎腳踏車的是一位老奶奶。我沒有任何的猶豫且沒有雜念的停下車奔走過去將她扶起。這時候老奶奶卻指責我開車這麼快,把她骨頭都快撞散架了。更巧的是,剛好一個男童走了過來,朝那老奶奶喊著奶奶!

    毫無疑問的,我被他們合夥敲詐了。當時小路並沒有其他人,沒有行車記錄儀,更沒有監控,我有理也說不清。當時老奶奶開口就要30萬,我想到自己根本沒有證據證明自己的清白,只能認栽。就開口說只能給10萬,要不然就報警吧,我相信善良不會被冤枉。那老奶奶剛想開口答應,卻直接拔腿就跑,當時我就懵逼了。回頭一看幾個警察向我走了過來。

    到後來得知那兩位是專門敲詐的,他們經常在這附近小路出沒,已經成功騙了很多人。他們都是以私了的方式向對方索要賠償金額,時隔多年,我又去了那個小鎮,途徑那條路的時候,路上已經安裝了攝像頭。

  • 4 # 大明359

    俺還真被冤枉了好多年,還不能辯解,說冤的地方都沒有,只能在這吐槽一下,大夥評個理。

    俺跟岳父很早以前就是忘年交,很熟很熟的,經常去他家下棋混飯,這本來就是很正常的事吧?他女兒還在外地讀書,俺自然是沒見過的。

    後來他女兒畢業了,也在這邊找了工作。俺這麼傳統的人,自然不會去看老友女兒的樣子。完全沒注意過,不信俺也沒有辦法。

    好久重點來了,後來有次差不多吃飯的時候,岳母突然說有事臨時要出去,菜已經洗好切好醃製好。剩下三個人,那自然是俺動手炒菜了。

    總共九個菜——後來證實都是媳婦喜歡吃的,這明顯就是岳母事先準備好的,否則那麼短時間俺絕對完成不了。這本來是人證物證俱在的事實!

    好吧,俺承認正是那餐飯,俺第一次認真注意到她女兒並起了色心。不對,是她起了色心,對!是她們全家都起了色心。好吧,這個不重要。

    可現在小舅子是遲遲沒女朋友,岳母教育他本來也是應該的。可她居然這麼說:“跟你姐夫好好學學,當初為了你姐特陪你爸下了六年的棋,連我這老太婆都投降了,你要有他一半那麼厚臉皮我就省心了……”。

    你聽聽,你聽聽,這叫什麼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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