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屬學術類的論文均應包含以下專案:
1 .文章題目。
2 .作者及其工作單位。應標明主要作者的工作單位,包括單位全稱、所在省市名及郵政編碼,單位名稱與省市名之間應以逗號分隔。整個資料項用圓括號括起。作者工作單位直接排在作者姓名之下。 多位作者的署名之間應以逗號隔開,應在姓名右上角加註不同的阿拉伯數字序號,並在其工作單位名稱之前加與作者姓名序號相同的數字。 如果多位作者屬於同一單位中的不同下級單位,應在姓名右上角加註小寫的英文字母a,b,c 等,並在其下級單位名稱之前加與作者姓名上相同的小寫英文字母。
3 .摘要。摘要應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不應出現圖表、冗長的數學公式和非公知公用的符號、縮略語。摘要篇幅在 200 字內。
4 .關鍵詞。文章應標註中文關鍵詞,一般每篇文章可選3 ~ 8個關鍵詞,多個關鍵詞之間應以分號分隔。
5 .分類號和文獻標識碼。凡具有文獻標識碼的文章均應標識分類號,採用《中國圖書館分類法》 ( 第四版 ) 進行分類。文章一般標識 1 個分類號,多個主題的文章可標識 2 個或 3 個分類號;主分類號 排在第一位,多個分類號之間應以分號分隔。分類號前應以“中圖分類號:”或“ [ 中圖分類號 ] ”作為標識。
6 .基金專案。如文章獲得基金資助,還應標明基金專案。以“基金專案:”或“ [ 基金專案 ] ”作為標識,註明基金專案名稱,並在圓括號內註明其專案編號。基金專案名稱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填寫;多項基金專案應依次列出,其間以分號隔開。
7 .註釋。文中註釋在相應位置的右上角標註數字,並在該頁頁尾處註釋,註釋用數字加圓圈標註。
8 .參考文獻。參考文獻按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後次序列表於文後;表上以“參考文獻:” ( 左頂格 ) 或 “ [ 參考文獻 ] ”( 居中)作為標識;參考文獻的序號左頂格,並用數字加方括號表示,如 [1]、[2],以與正文中的指示序號格式一致。參照ISO690 及ISO690-2,每一參考文獻條目的最後均以“ . ”結束。
凡屬學術類的論文均應包含以下專案:
1 .文章題目。
2 .作者及其工作單位。應標明主要作者的工作單位,包括單位全稱、所在省市名及郵政編碼,單位名稱與省市名之間應以逗號分隔。整個資料項用圓括號括起。作者工作單位直接排在作者姓名之下。 多位作者的署名之間應以逗號隔開,應在姓名右上角加註不同的阿拉伯數字序號,並在其工作單位名稱之前加與作者姓名序號相同的數字。 如果多位作者屬於同一單位中的不同下級單位,應在姓名右上角加註小寫的英文字母a,b,c 等,並在其下級單位名稱之前加與作者姓名上相同的小寫英文字母。
3 .摘要。摘要應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不應出現圖表、冗長的數學公式和非公知公用的符號、縮略語。摘要篇幅在 200 字內。
4 .關鍵詞。文章應標註中文關鍵詞,一般每篇文章可選3 ~ 8個關鍵詞,多個關鍵詞之間應以分號分隔。
5 .分類號和文獻標識碼。凡具有文獻標識碼的文章均應標識分類號,採用《中國圖書館分類法》 ( 第四版 ) 進行分類。文章一般標識 1 個分類號,多個主題的文章可標識 2 個或 3 個分類號;主分類號 排在第一位,多個分類號之間應以分號分隔。分類號前應以“中圖分類號:”或“ [ 中圖分類號 ] ”作為標識。
6 .基金專案。如文章獲得基金資助,還應標明基金專案。以“基金專案:”或“ [ 基金專案 ] ”作為標識,註明基金專案名稱,並在圓括號內註明其專案編號。基金專案名稱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填寫;多項基金專案應依次列出,其間以分號隔開。
7 .註釋。文中註釋在相應位置的右上角標註數字,並在該頁頁尾處註釋,註釋用數字加圓圈標註。
8 .參考文獻。參考文獻按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後次序列表於文後;表上以“參考文獻:” ( 左頂格 ) 或 “ [ 參考文獻 ] ”( 居中)作為標識;參考文獻的序號左頂格,並用數字加方括號表示,如 [1]、[2],以與正文中的指示序號格式一致。參照ISO690 及ISO690-2,每一參考文獻條目的最後均以“ . ”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