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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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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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語文萍
你的問題我反反覆覆地看了多遍,沒有看懂是什麼意思!老師收家長的錢,也就是收他父母的錢,並且是吃飯錢!是誰的吃飯錢?是父母的吃飯錢還是父母給他的吃飯錢?為什麼?請你說明白!父母的吃飯錢,父母在他家吃飯嗎?父母給他的吃飯錢他沒有工資嗎?如果他被開除了,問題還挺嚴重!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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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駿馬18683
正常的處罰!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執意去觸犯天條,自然也就依天條的處理!現在還有家長給你送家嗎?恐怕沒有,因為你沒有可拔弄的職權了!現在你收,天條也不約束你了,儘管大鵬展翅!
你說的情況完全是想當然,連一點基本常識都不懂!
按照你的問題的附註中的說明,這位老師所謂收家長的錢,就是收了父母付給這位老師的生活費。學生就是這位老師的弟弟或者妹妹。這樣的情況下,就是給一百萬,也沒有人會管,更不會被開除。
題主可能以為,開除一個老師,只要有人投訴,或者學校知道,直接就開除了。這是根本不懂辦案流程,根本不懂一名老師被開除要經過哪些程式,在那裡想當然而已。
一名老師被開除,基本流程如下:
首先是有關部門得到案情線索,或者是群眾投訴,或者是發生了事情,得到案情線索是第一步。
得到案情線索後,主管部門會派出人員進行初步調查,用行話叫初核,如果基本情況跟案情線索差不多,初核人員會出具初核報告,主管部門開會研究,決定是否立案調查。
如果決定立案調查了,會派出調查組進行調查,調查情況屬實,會以調查報告的形式向主管部門領導彙報,並提出處理意見。領導會爬出人員對調查情況進行審理,並出具審理報告。
主管領導根據調查報告和審理報告,召集行政辦公會議,研究處理決定,最後發文宣佈處理結果。
這樣的流程下來,才能夠開除一名老師。而題主竟然說,老師拿了“家長”的錢,也就是自己父母的錢,第二天就被開除了,真的是什麼也不懂。即使這位老師拿的是真正學生家長的錢,是受賄,也要經過調查審理會議研究等程式,才能開除老師,你以為是一斤蘿蔔二斤菜啊。
這種近乎白痴的問題,以後就不要再提了,真的一點意義都沒有,我都後悔回答了這樣可笑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