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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成都樓市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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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樓市精神衛生中心主任
居住小區限制居民購電這一行為不合規。購電,用電的權利只屬於業主。
每次只能買100元典型的限制購電量,這種行為嚴重損害業主切身利益應第一時間向房管局投訴。
物業公司限制購電量這種做法屢禁不止。
限制購電的目的:物業公司之所以肆無忌憚的使用極端手,不外乎是把業主的生活用電和物業費掛鉤,這樣一來不願意交物業費的人就無法生活。
限制購電的解決辦法:第一種:自行至電力公司處辦理電卡,繞過物業公司。
物業費是物業費,電費是電費,物業公司不能因為物業費問題刁難業主。
第二種:至電12345熱線
12345,即“非緊急救助服務系統”,用來幫助訴求人解決生活、生產中所遇困難和問題,是市委、市政府關注民生、傾聽民意的平臺。第三種:向當地房管局投訴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處理業主、業主委員會、物業使用人和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投訴。
綜上所述:限制居民購不合規,應儘快採取反針對措施
現在成都水電氣對每個家庭都是實行階梯費用了,沒誰能限制你,用得多,單價就高,超出標準,就得用高價水電氣,所以你任性,可以隨便用,沒人能限制你